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 B 股 编号:临 2015-04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00 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
东海先生主持。本公司董事共 11 名,出席董事 11 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
人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
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11 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改聘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原因,张新荣先生须致力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业务
领域的工作,同意张新荣先生辞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张晶泉先生为公司总
经理,任期为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以 11 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改选董事的议案》。
同意张新荣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生产委员会担任的相关职务。同意张晶泉先生为公司董事候
选人,并继任张新荣先生于前述董事会委员会担任的相关职务。任期为本届董事
会届满为止。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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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 11 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改选董事的议案;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发
布召集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1、张晶泉先生简历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改聘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改选董事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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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张晶泉先生简历
张晶泉,男,汉族,1970 年生,2001 年 9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毕业于中欧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
自 1994 年 1 月至 1998 年 1 月担任伊华联合毛纺织工厂工作;自 1998 年 3
月至 2000 年 8 月担任本公司天津办出纳;自 2000 年 8 月至 2001 年 4 月担任本
公司经营公司广州销售分公司经理;自 2001 年 4 月至 2005 年 8 月担任本公司经
营部华南销售分公司经理;自 2002 年 2 月至 2003 年 3 月担任本公司经营部副经
理兼华南销售公司经理;自 2005 年 8 月至 2006 年 3 月 5 日担任内蒙古伊泰集团
有限公司经营处处长;自 2006 年 3 月 5 日至 2006 年 3 月 27 日任内蒙古伊泰集
团有限公司煤炭运销事业部经理;自 2006 年 3 月至 2010 年 11 月担任内蒙古伊
泰集团有限公司中科合成油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1 月起任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至今任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 年
10 至今任新疆伊泰有限公司总裁;2015 年 9 月 9 日起任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先生于最后可行日期前三年内并无于任何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本公司除
外)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截至公告日,张晶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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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改聘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因工作调整原因,张新荣先生须致力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业务领
域的工作,张新荣先生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公司拟聘任张晶泉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在仔细阅读了相关材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询问后。我们认为,候选
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且基本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
罚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
俞有光 谭国明 张志铭 齐永兴
二○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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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改选董事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9 月 14 日,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关于公司
董事会改选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因工作调整原因,张新荣先生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拟提名张晶泉先
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经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董事职
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胜任董事岗位的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及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和市场进入处罚并尚未解除的情况,因此,
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
俞有光 谭国明 张志铭 齐永兴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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