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
《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
对公司收购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
核查,该关联交易得到了我们的事先认可,我们认为: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购买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
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
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以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在于整合企业资源,推动公司向节能减排、绿色环保
型企业转型升级,为公司发展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减少了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定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王占杰
钟永成
陈信勇
2015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