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
《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
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
通,我们认为:
本次交易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元集团,交易标的公元太阳能与永高股份的
大股东同为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易的定价将依据评
估结果确定,我们事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占杰
钟永成
陈信勇
2015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