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塑业: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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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5-073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在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安徽国风塑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

将会议召开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9 月 16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5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

1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15 日下

午 3:00 至 2015 年 9 月 16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5、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9 月 11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安徽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 36 号公司第四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黄琼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钱元美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3 选举李丰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4 选举胡静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

1.5 选举陈铸红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姚禄仕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李良彬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余经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4 选举许立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汪丽雅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2 选举阮利先生为第六就监事会监事

董事和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非独立

董事与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

行表决。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15 年 8 月 3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

业董事会五届三十八次决议公告》等。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

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

3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

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

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5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00

-4:00)。

3、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智路 36 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

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59

2.投票简称:国风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9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4.在投票当日,“国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4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在“ 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议案 1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委托价格 1.01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1.1,

委托价格 1.02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 1.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

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

1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1.1 选举黄琼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1

1.2 选举钱元美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2

1.3 选举李丰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3

1.4 选举胡静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4

1.5 选举陈铸红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5

2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2.1 选举姚禄仕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2.2 选举李良彬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2.3 选举余经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2.4 选举许立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

3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3.1 选举汪丽雅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01

3.2 选举阮利先生为第六就监事会监事 3.02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选举票数。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

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

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

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A、选举非独立董事:

5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 。股东可把

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

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B、选举独立董事 :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 。股东可把

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

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C、选举监事 :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 。股东可把

表决票投给1名或2名候选人,但投给2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

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15 日下午 3:00,

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16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

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6

(三)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在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

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四)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

报为准;

(3)同一表决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

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

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要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

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

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现场会

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智路 36 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230088

7

电话:0551-62753527

传真:0551-62753500

联系人:杨应林

六、备查文件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4 日

8

附: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安徽国风

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

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

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

反对或弃权。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深圳 A 股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投票数量

1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1.1 选举黄琼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钱元美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3 选举李丰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4 选举胡静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5 选举陈铸红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9

2.1 选举姚禄仕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李良彬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余经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4 选举许立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3.1 选举汪丽雅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2 选举阮利先生为第六就监事会监事

附注:1、本次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独立董事和

监事,请在投票数量处填写选举各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股份数量;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

位公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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