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5-049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上午 10:00 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5 年 9 月 2 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
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7 人,现场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章启忠先生
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
利达科技”)使用自有资金 6,098 万元收购标的公司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新材”)刘连河、罗萌、刘培礼三位股东所持标
的公司 38.6%的股权,同时亿利达科技出资 4,000 万元认购海洋新材新增注
册资本 126.6 万元(溢价部分 3,873.4 万元计入海洋新材资本公积)。股
权收购及增资扩股后,海洋新材的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加至 626.6 万元
(其中亿利达科技出资 319.6 万元,刘连河、罗萌、刘培礼三位股东出资
307 万元),亿利达科技合计持有海洋新材 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一个
月内,协议各方以计入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3,873.4 万元按照出资比例
转增股本,转增后海洋新材注册资本变更为 4,500 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通过股
东大会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公告》。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亿利达科技增资并增加注册资本 5,000 万
元,同时将公司原向亿利达科技投资计入资本公积的 5,000 万元转增注册
资本,亿利达科技共计增加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本次增资及注册资本转
增完成后,亿利达科技注册资本由 16,600 万元增加至 26,600 万元。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29 日(周二)下午 14:00,《关于召开 201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