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5 股票简称:中国汽研 编号:临2015-024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2 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资金信托
委托理财期限:信托期限 12 个月,自信托生效日起计算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9 月 11 日,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签署了《长安信托兴
荣公司应收账款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使用共计 2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
金委托理财。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5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一年
以内(含一年)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已对长安信托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
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西安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1986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1999年12月公司增资改制为有限
责任公司,更名为“西安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02年4月,经中国人民银
行总行批准重新登记申请,公司获准单独保留。2008年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公司换领新的金融许可证,同时更名为“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工商登记,公司整体变更为
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更名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13.46022857亿元。法定代表人:高成程。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
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23-24层。
2、交易对方主要股东: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0.44%)、上海证大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29.66%)、上海淳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3.63%)、上海景林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8.80%)、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6.11%)、西安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科技投资服务中心(0.97%)、西安广播电视台(0.39%)。
3、交易对方主营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
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
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
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
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4、交易对方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2014年末,长安信托经审计的总资产54.28
亿元,净资产42.18亿元。2014年度营业总收入18.87亿元,净利润9.6亿元。
截止2015年8月底,长安信托总资产61.48亿元,净资产47.90亿元。2015年
1-8月,营业总收入17.57亿元,净利润8.04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公司与交易对方长安信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为充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董事会关于批准公司
使用总额不超过 5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安全性
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对授权,结合公司资本支出及日常资金使
用的实际情况,拟使用共计 2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长安信托兴荣公司应收账款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信托期限 12 个
月,自信托生效日起计算。信托收益:预期收益率为 9.75%/年。
(二)产品说明
本次“长安信托兴荣公司应收账款投资单一资金信托”项下的 2 亿元信托
资金用于受让重庆市兴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兴荣公司”)因代建荣
昌县陶都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而对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享有人民币贰亿伍
仟万元的应收账款。
兴荣公司(债务人/融资方)为本信托项下标的应收账款的转让方及回购方。
荣昌县棠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简称“荣昌棠城”)作为担保人,为本信托
项下兴荣公司回购标的应收账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风险揭示
本次信托计划的融资方兴荣公司及担保人荣昌棠城公司均为重庆市荣昌县
政府平台公司,因宏观调控政策变化、债务人经营能力水平以及受托人经验、技
能及控制能力等因素的限制,存在可能影响信托利益实现的风险。另外,信托还
款来源为融资方的经营收入,如融资方经营收入在信托期限内无法覆盖信托本息
的,将影响信托利益的实现。与此同时,宏观政策变动及经济波动等各种原因,
可能使得抵押物的价值发生波动或者下降,一旦发生需要处置抵押物时,可能发
生抵押物处置金额不能保障信托利益的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和不可预料
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长安信托兴荣公司应收账款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的约定,
就该合同采用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兴荣公司以其持有的 10 块储备用地(面积 400211 平方米)为按约履行
标的应收账款回购义务提供抵押担保;
2、荣昌棠城公司为兴荣公司按约履行标的应收账款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3、兴荣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荣昌区财政局支付的荣昌县陶都创新产业园
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优先保证回购价款的支付,如有不足,由兴荣公司另外组
织资金补足,且在应向受托人支付的回购价款未偿清前,除已转让给受托人的应
收账款外,不再对外转让因代建荣昌县陶都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而持有的、债务
人为荣昌区财政局的剩余应收账款,不以任何方式动用区财政局支付的荣昌县陶
都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设资金。
除上述风险防范措施外,受托人将根据委托人的书面指令,制定相应的风
险防控措施。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 2 亿元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
一期净资产的 6%,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本信托产品信托期间,预计可实现投资收益约 1950 万元。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用于购买信托产品的自有资金合计为 2 亿元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汽研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中国汽研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长安信托兴荣公司应
收账款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