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海鹏先生辞职的相关
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王海鹏先生是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
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王海鹏先
生辞职后,将在公司担任顾问指导职务并在相关子公司任职,充分发挥其在环保
包装行业工作多年积累的丰富经验,更好的推动集团创新业务发展和市场业务工
作,以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在公司聘任新任总经理之前,将暂由公司董
事候选人、销售业务总监张珍义先生代行总经理之职。我们认为王海鹏先生的辞
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
、 、
陈骏德 张建军 李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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