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遵循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
一、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的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资金自筹的原则,
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享有平等的权益。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和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股东、公
司和个人利益的一致,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
争力,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