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6 证券简称:康芝药业 公告编号:2015-081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第 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9 月 11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9 月 10 日、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9 月 10 日 15:00 至 2015 年 9 月 1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股权登记日:2015 年 9 月 7 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三路 6 号公司
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洪江涛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1、参加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127,617,75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2.53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27,503,95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2.50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13,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379%。
2、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共计 9 名(未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113,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7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
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588,7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773%;反对 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27%;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决议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
决结果如下:
同意 8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167%;反对 29,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83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588,7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773%;反对 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27%;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决议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
决结果如下:
同意 8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167%;反对 29,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833%;弃权
2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廖晖律师、杨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并且与《公司章程》不相抵触,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及其形成的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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