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生物: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11 18:31:2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15-77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和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5 年 8 月 25 日,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以公告形式发出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

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10 日 15:00 至 2015 年

9 月 11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仁生先生主持,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所持(代理)股份616,708,005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7.0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所持

(代理)股份为616,516,5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7.06%;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9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39%。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讨论,经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等 2 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6,708,0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2 回购股份的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6,708,0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6,708,0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6,708,0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5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6,708,0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6,708,0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工作相关事宜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6,523,8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84,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8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12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8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8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88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潘渝嘉律师、田琦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1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智飞生物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