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5-066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拟于2015年9月28日下午14:3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楼四楼会议
室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27日至2015年9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15年9月
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27日下午
15:00至2015年9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经济开发区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
四楼会议室。
4、会议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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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
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
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
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5、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21日(星期一)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9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改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决议
公告已刊登在 2015 年 9 月 12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注1、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1项议案为需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事
项,公司股东大会将以特别决议审议。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注2、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要求,上述1项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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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9月22日9:00——11:00、13:3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善县经济开发区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证券部
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人股东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
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15年9
月22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22;投票简称:“众成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 元代表议案1,
具体如下表: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改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1.00元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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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
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⑥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
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
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
“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
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
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
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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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
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
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5)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7日下
午15:00至2015年9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
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4187845 传 真:0573-84187829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善县经济开发区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证券部办
公室
邮 编:314100
联系人:吴军、楚军韬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
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授权委托书及回执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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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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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众成包装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
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改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
1
程>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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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截止 2015 年 9 月 21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拟参加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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