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09-11 16: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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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作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充分了解被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

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以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

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3、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本人同意公司聘任唐立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公司聘任李龙生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

何彦峰

2015 年 9 月 11 日

(此页无正文,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

王芹生

2015 年 9 月 11 日

(此页无正文,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

蔡敏

2015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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