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73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金正大”)的通知,临沂金
正大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协议。具体情
况如下:
一、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和 2015 年 6 月 26 日将其
持有的公司合计 18,000 万股股票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权质
押回购业务(每笔质押股份数均为 9,000 万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式回
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 号)。 2015 年 7 月 17 日,临沂金正大与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协议,临沂金正大将
其所持公司 3,000 万股股票(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92%)分两笔(每笔质押股
份数均为 1,500 万股)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补充质押。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70 号)。
二、办理本次补充质押情况
近日,临沂金正大将其所持公司 8,000 万股股票(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92%)分两笔(每笔质押股份数均为 4,000 万股)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均为 2015 年 8 月 27 日。
该笔质押已在兴业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临沂金正大共持有公司股份 61,34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25%,截至本公告日,临沂金正大累计质押其持有公司股份为 34,00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6%。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