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山东药玻
股票代码:600529
信息披露义务人:沂源县南麻街道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注册地址:沂源县城北京路西首
邮政编码:256100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5 年 9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和批准,其履行
亦不违反其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东药玻”)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四、本次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新股尚须经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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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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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山东药玻、上市公司 指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麻
指 沂源县南麻街道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资管中心
山东药玻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向信息披露义
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务人等 3 个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因认购山东药玻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持有山东药玻股份的
本次权益变动
行为
本报告书 指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山东药玻签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
指
协议》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山东省国资委 指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
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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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 称:沂源县南麻街道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注 册 号:事证第 137032309102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寅
举办单位: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
开办资金: 200 万元人民币
经费来源:自收自支
成立日期: 2009 年 12 月 24 日
住 所:沂源县城北京路西首
宗旨和业务范围:加强集体资产管理,保证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1 李庆寅 法定代表人 中国 淄博沂源县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仅指与证券市
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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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增持是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看好,从而进行的一项投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
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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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山东药玻总股本为 25,738.0111 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
持有山东药玻股份。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5,000 万股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上限
2,000 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山东药玻总股本增加至 30,738.0111 万股,其
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累计持有山东药玻 2,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07%。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以山东药玻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之日为定价基
准日,发行价格为 13.5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的 90%。
若山东药玻 A 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山东药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现金认购山
东药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认购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27,040 万元。在山东
药玻发出认股款缴纳通知的 5 个工作日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次性将认购款划入
保荐机构指定的账户,验资完毕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划入山东药玻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账户。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山东药玻已于2015 年9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本次发行尚待山东药玻股东大会、山东省国资委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后实施。
五、股份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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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毕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认购的山东药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
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山东药玻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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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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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
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
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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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山东药玻与签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沂源县南麻街道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地址:沂源县城北京路西首
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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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山东省淄博市
公司
股票简称 山东药玻 股票代码 6005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沂源县南麻街道集体资产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沂源县城北京路西首
称 经营管理中心 册地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 A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 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 A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 20,000,000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 6.507%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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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是 □ 否 □
公司为其负债提供
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
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制定代表人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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