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15--079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2015 年 9 月 9 日
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质押的具体情况
出质人: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深圳前海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质押股份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质押期间:2015 年 9 月 9 日至 2016 年 3 月 25 日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9 日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8,000,000 股股份质押给深圳前海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占公司总股本的 0.70%,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
记手续,质押期间自 2015 年 9 月 9 日至 2016 年 3 月 25 日。
二、累计质押情况
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74,832,016 股,占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5.23% , 其 实 际 控 制 人 祝 义 财 先 生 持 有 本 公 司 无 限 售 流 通 股
476,687,4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51%,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祝义财
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651,519,4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74%;本次质押后,
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 174,652,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1% ; 其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祝 义 财 先 生 合 计 质 押 本 公 司 无 限 售 流 通 股 份
650,052,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6.61%。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