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15-50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 2015 年 9 月 17 日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 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国机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
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信息,现再次将会议的有
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9 月 17 日 14 点
召开地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层大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
1
街 6 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 30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9 月 17 日至 2015 年 9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号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1 √
的议案
2.00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2.01 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
2.02 债券期限 √
2.03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方式 √
2.04 发行方式 √
2.05 担保安排 √
2.06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
2.07 募集资金用途 √
2.08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2.09 承销方式 √
2.10 上市场所 √
2.11 偿债保障措施 √
2.12 决议的有效期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
3 √
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2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
别刊登于 2015 年 9 月 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
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
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35 国机汽车 2015/9/11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国有股及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工商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或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时间:2015 年 9 月 14 日至 9 月 1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 6 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董事
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按照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参会资格;
(二)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三)联系电话:010-88825988 传真:010-88825988
联系人:蒋舒 王明辉
邮政编码:100190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1 日
4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9 月 17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1
券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
2.01 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2.02 债券期限
2.03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方式
2.04 发行方式
2.05 担保安排
2.06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2.07 募集资金用途
2.08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09 承销方式
2.10 上市场所
2.11 偿债保障措施
2.12 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3
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5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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