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15-57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9 月 10 日上午 11: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9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9 月 1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 1909 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齐生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151,397,2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6%。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 3 人,共代表
3 位股东,代表股份 151,397,2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共
代表 0 位股东,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0 人,代表 0 位股东,代表股份 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
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1 关于提名朱守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51,397,238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
未参与表决。
(2)表决结果:通过。
1.2 关于提名虞节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51,397,238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
未参与表决。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范瑞林、马宏继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及公告;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