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18 公司简称:金桥信息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金桥信息 60391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志明 姚明
电话 021-33674997 021-33674396
传真 021-64647869 021-64647869
电子信箱 lzm@shgbit.com yaoming@shgbit.com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715,700,541.49 594,098,503.19 20.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26,920,460.83 265,493,561.14 60.80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95,752,949.31 -62,602,864.76 -52.95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195,700,824.11 221,922,881.53 -11.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60,690.83 4,560,182.71 -94.2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43,978.38 4,558,652.71 -94.65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0.09 1.96 减少1.87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037 0.0691 -94.65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037 0.0691 -94.65
股)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4,582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无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
股东名称 条件的股份
质 例(%) 数量 份数量
数量
金国培 境内自 39.89 26,328,000 26,328,000 无
然人
朱树旺 境内自 4.80 3,168,000 3,168,000 无
然人
束韶华 境内自 4.55 3,000,000 3,000,000 无
然人
上海王狮实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 4.55 3,000,000 3,000,000 无
国有法
人
李志明 境内自 4.00 2,640,000 2,640,000 无
然人
周英 境内自 4.00 2,640,000 2,640,000 无
然人
周喆 境内自 4.00 2,640,000 2,640,000 无
然人
陆胜 境内自 3.60 2,376,000 2,376,000 无
然人
金史平 境内自 3.20 2,112,000 2,112,000 无
然人
沈颖华 境内自 3.20 2,112,000 2,112,000 无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无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截止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无
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 持股比 持股 所持股
股东名称 股份状
性质 动 例(%) 数量 份类别 数量
态
前十名优先股股东之间,上
述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
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
于一致行动人情况说明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变更日期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行使各项职能,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执行年初董事会制订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 进一步加强市场拓展、产品研发、项目管理、
内控管理等方面的建设,公司竞争优势、品牌影响力得到保持和提升。另一方面,公司积极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努力提升管理水平。
2、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5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1.82%,主要因项目的签约时间、规
模、方案设计、实施模式、施工周期等不同及行业季节性特征,使得各期收入存在波动。因
收入同期比有所下降,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6万元,比去年
同期下降94.28%。公司整体业务未发生重大的变化,报告期内新签合同额和尚未确认收入的
在手合同额同期比均增长。
3、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行业应用领域市场,创新营销模式,以系统集成部为骨干,以各分
公司、办事处为网点,实施行业用户拓展的全国战略,同时加强对各分公司的技术支持与培
训力度,在市场发展趋势良好的行业,取得了较好的业务增长。如法院行业,获得了广西高
院等多个法院项目订单。
4、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主营业务,根据行业客户应用需求、技术发展,持续在行业应用解决方
案、自主应用软件等领域开展技术和产品研发工作,继续引进高端人才,不断巩固、扩大行
业应用领域的技术优势。积极拓展细分市场,推动技术、产品以及商业模式的创新。
5、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人力资源计划、招聘计划与流程、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业绩
考核,充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有效优化公司的人员结构,建立了合理的人才培养梯队。同
时,不断完善健全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认真梳理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加强各岗位的管
理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
6、 本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
公告书》”),公司预计 2015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但是在 6 月份的项目建
设实施过程中,有个别项目因突发事件影响未能按预计及时竣工验收,且项目金额较大,对
2015 年上半年实际完成的营业收入、利润等经营业绩产生了较大影响。例如:XXX 项目,项
目签约金额 1,728 万元(不含变更部分),预算毛利 420 万元,影响该项目进度的原因有:项
目单位负责人员发生变化,后续人员的接替对项目进度造成了影响;客户需求增项较多,导
致项目进度较预期拖后;受 6 月份暴雨影响(项目为地下建筑),防水防潮工作对工程进度造
成较大影响。以上原因导致该项目未能按计划竣工验收,对报告期内的实际经营业绩产生了
较大影响。倘若仅该项目按时完成,模拟测算 2015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4%,净
利润同比下降 16%,较去年同期未发生重大变化。该项目目前已进入工程收尾阶段,预计 9
月底可完成验收工作。
7、 公司在《上市公告书》“特别提示”中,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在2015年5月11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中,已就业绩波动进行了相关的风险提
示:
“六、季节性风险
公司的经营情况在年度内不完全均衡,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通常下半年业务量明显大于
上半年。公司经营情况表现出一定的季节性,主要由于公司所处多媒体信息系统的行业用户
多为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受预算体制与采购习惯的影响,通常在下半年按
照其预算审批程序集中进行采购。投资者不能简单地以某季度或中期的财务数据来推算公司
全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以及:
“九、未能准确预算工程项目成本和进度的风险
公司主要以招投标方式获取多媒体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合同,公司需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及工
程期限完成工程项目。竞标时,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项目报价和项目实施计划是基于公司以往
相关工程项目的经验(主要包括:对工程项目进行的成本预算及施工进度估计),因此成本
预算和施工进度估计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该工程项目的盈利情况。另外,在工程项目实施过
程中,也可能出现由于公司不可控的因素造成工期延长增加项目成本,但又不能相应增加合
同收入的情况。因此公司存在工程项目成本超支及工期延误的风险,并可能由此对公司的业
务、经营业绩等造成不利影响。”
8、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
告书》”),公司预计 2015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做出上述预计的主要
依据是:公司于 5 月份统计分析了在建项目建设情况,根据在建项目的实施进度、发货进度、
收款进度等因素,以及在建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对预计在报告期内可以竣工验
收的在建项目以及整体营业收入、利润等作了预估测算,预测 2015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与去年
上半年基本持平,因此公司在《上市公告书》中预计 2015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不会发生重大变
化。
关于报告期业绩预计事项,在统计分析各项数据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
审慎判断,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在《上市公告书》披露后的 6 月份的公司经营活动中,由于 XXX 项目出现了客观因素的影
响[客户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化,后续人员的接替对项目进度造成了影响;受 6 月份暴雨影响(项
目为地下建筑),防水防潮工作对工程进度造成较大影响],这些因素属于无法预测的、不可
控的外部因素,因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在事前做出准确的预判。
9、公司的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正常,考虑到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提示的“季节性
风险”及“未能准确预算工程项目成本和进度的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第三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之11.3.1的规定,因此公司未做业绩预告。但公司
忽略了曾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预计2015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因
此在公司上半年实现完成的经营业绩与预计业绩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未能正确理解相关规
定,仅根据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三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之11.3.1
的规定,未及时对业绩预计予以更正。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
响。
无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
响。
无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上海金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科技)和上海金桥信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金桥香港)等 2 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公司财务报告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批准报出。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
出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