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世纪瑞尔 证券代码:300150 公告编号:2015-048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5 年 8 月 26 日以董事会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5 年 9 月 10 日 13:3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9 日 15:00
至 2015 年 9 月 10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2号上地科技综合楼B座九层公
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牛俊杰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3 人,代表股份
1
243,192,4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5.0356%。其中: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8 名,代表股份数 243,028,704.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05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5 名,
代表股份数 163,7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士出席
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6日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3,067,70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72%,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数 243,028,704.00 股,网络投票股份数
39,000.00 股;反对 124,7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2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15,067,704.00 股同意,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92%;反对 124,700.0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08%;
弃权 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
《关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详见2015年8月26日公司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3,067,70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72%,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数 243,028,704.00 股,网络投票股份数
39,000.00 股;反对 124,7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2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2
股东表决结果:15,067,704.00 股同意,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92%;反对 124,700.0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08%;
弃权 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5年8月26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3,067,70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72%,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数 243,028,704.00 股,网络投票股份数
39,000.00 股;反对 124,7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2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15,067,704.00 股同意,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92%;反对 124,700.0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08%;
弃权 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同意。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张圣怀律师、陈志伟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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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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