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4 证券简称:南风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1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否决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 14:30 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灯湖东路 20 号保利洲际酒店 2
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9
日 15:00 至 2015 年 9 月 10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 220,172,6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373%。其中: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20,172,67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3.237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996,8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5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 996,8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
董事长杨子善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220,172,6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37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9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
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邓洁、云芸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