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被保荐公司名称: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三六五网”或者“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明克 联系电话:021-60933210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凌云 联系电话:021-6093319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无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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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不适用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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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无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胡光辉、邢
炜、章海林、李智;公司股东南京网景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宋建彪、姜林阳、凌
云、刘奎奇、刘敏、卫龙武、徐锡滨、
是 不适用
朱福仪、张郭琳、刘义明、冯宝玉、潘
建壮、李东、沈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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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胡光辉、邢炜、章
海林、李智、凌云、刘艳以及邢炜之关
联人沈丽,章海林之关联人李东承诺在
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另外,邢炜之妻妹沈丽承诺:在邢炜任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期间,每年
是 不适用
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邢炜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章海林之
妻李东承诺:在章海林任公司董事、监
事或高管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章海林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无
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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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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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明克 刘凌云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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