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9 股票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5-070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延期回复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126 号](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本公司就相关问题进
行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
面回复意见。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已会同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予以逐项落实并详尽
核查,但由于部分核查事项尚未完成,预计无法按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
见》的书面回复,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向
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书面回复延期的申请》,
申请延期提交书面回复材料。待反馈意见涉及的回复材料补充完善后,公司将立
即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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