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必
要的问询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本次增资主要是为满足 DMG (Hong Kong)认购 Chorokbaem Media 新
发行股份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后续工作顺利推进。符合公
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有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持续经
营和发展能力。
二、 本次增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审议程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 DMG (Hong Kong)现金增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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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茂荀 王宝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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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红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