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15-065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 年 9 月 10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1,6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18.00%,本次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4,1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11.75%。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4 年 8 月 19 日签发的《关于核准西安天
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35 号
文)核准,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和防务”)
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
价格为 24.05 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4]326 号)同意,公司股
票于 2014 年 9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总股本为 90,000,000 股,公开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120,00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为
90,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75%;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为 68,4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57.00%。
二、有关股东所作出的限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股东聂新勇先生、赵项题先生、周志军先生、郭辉先生、郭旺先生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聂新勇先生承诺:“其自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比例最高可至
其持有的股份总额的 100%(不包括公司上市后从二级市场购买的公司股票),减
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未来减持股票时
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进行公告。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和
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则等要求;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格,则减持价格
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归公司所有,由本人将款项交付给公司。”
2、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
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的担保情况。
三、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 年 9 月 10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1,6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18.00%,本次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4,1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11.7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5 人。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序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
股东姓名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号 数量
1 聂新勇 10,800,000 10,800,000 3,300,000 备注 1
2 赵项题 4,320,000 4,320,000 4,320,000 无
3 周志军 2,160,000 2,160,000 2,160,000 无
4 郭辉 2,160,000 2,160,000 2,160,000 无
5 郭旺 2,160,000 2,160,000 2,160,000 无
合 计 21,600,000 21,600,000 14,100,000 无
备注 1:聂新勇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的“证监会公告[2015]18 号”文的规定,聂新勇先生自 2015 年 7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截
止 2015 年 9 月 1 日,聂新勇先生有 7,500,000 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待上述日
期到期及股权解除质押后即可根据相关承诺及规定上市流通。
4、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
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0,000,000 75.00% 0 21,600,000 68,400,000 57.00%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1,800,000 1.50% 0 0 1,800,000 1.5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88,200,000 73.50% 0 21,600,000 66,600,000 55.5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000,000 25.00% 21,600,000 0 51,600,000 43.00%
三、股份总数 120,000,000 100.00% 0 0 120,00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和防务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天和防务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
之日,天和防务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
意天和防务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