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081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共计 325,000 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 66,250 万股的 0.05%,回购价格为 3.728
元/股;
2、截止 2015 年 9 月 7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201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随后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2014 年 12 月 15 日,公司获悉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并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对外披露了《公
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4-063)。
3、2015 年 1 月 5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5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同意以 2015 年 1 月 5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15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发布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15),确定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定向增发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5 年 2 月
16 日。
6、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2014 年权益分派方案
实施完毕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 1,500 万股变更为 3,750 万股。
7、2015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陆建峰等 3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25,000 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鉴于陆建峰、陈红梅、金哲等 3 名激励对象已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获得公司同
意,并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第十四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决定对上述 3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2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3.728 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调整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25,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
公司已向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1,211,600 元,并经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5)02032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662,500,000 股减至 662,175,000 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
已于 2015 年 9 月 7 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股权激励定向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发行股票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90,255,423 58.91% -325,000 389,930,423 58.89%
1、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9,844,660 1.49% 9,844,660 1.49%
2、境内自然人持股 380,410,763 57.42% -325,000 380,085,763 57.4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72,244,577 41.09% 272,244,577 41.11%
1、人民币普通股 272,244,577 41.09% 272,244,577 41.11%
三、股份总数 662,500,000 100% -325,000 662,175,000 1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后
续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