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神集团
股票代码:000790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蕴瑾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265号
联系电话:028-66616656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5年8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神集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神集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4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周蕴瑾
上市公司/华神集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
指
团 码:000790
上海华敏 指 上海华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泰合置业 指 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华神 指 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周蕴瑾、上海华敏将其合计持有四川华神 72%的股权协议转让给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泰合置业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 指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周蕴瑾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51010319740515****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688 弄****
通讯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 265 号
通讯方式: 028-6660496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无
区的居留权:
(二)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是否持有该单
期间 工作单位 任职情况
位股份
2012 年至今 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是
董事长(法定代
2012 年至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是
表人)、总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周蕴瑾持有四川华神1,716万股股份,占四川华神股本总
额的24%,系四川华神的合法股东。而四川华神持有华神集团77,923,973股股份,
占华神集团总股本的18.08%。
周蕴瑾与泰合置业通过签署《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周蕴瑾将不再持有四川华神的任何股份,也不再间接持有
华神集团的任何股份。权益变动完成后,周蕴瑾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124.92万股,持股比例为0.2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一家集
中西成药、生物制药、建筑钢结构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华神集团由
成都中医药大学华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华神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四
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组成。
为促进华神集团充分利用好资本市场的有利条件加快发展,信息披露义务人
拟将其持有的股权出售给泰合置业。通过优化股权结构,促进上市公司提升经营
管理能力,持续健康发展,从而保障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12个月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12个月内与上市公司之间无任何重大交易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周蕴瑾持有四川华神1,716万股股份,占四川华神股本总
额的24%,系四川华神的合法股东。而四川华神持有华神集团77,923,973股股份,
占华神集团总股本的18.08%。
周蕴瑾与泰合置业通过签署《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周蕴瑾将不再持有四川华神的任何股份,也不再间接持有
华神集团的任何股份。权益变动完成后,周蕴瑾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124.92万股,持股比例为0.2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
(一)《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泰合置业签署的《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
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引言
周蕴瑾持有四川华神 1,716 万股股份,占四川华神股本总额的 24%。周蕴瑾
依法享有出售其所持有四川华神股份的权利;泰合集团依法具有购买该股份的资
格。
2、待售股份作价
周蕴瑾同意将待售股份作价为总金额人民币 4.333 亿元(大写:肆亿叁仟叁
佰叁拾万元整)向泰合集团转让。
3、价款支付
双方一致确认,泰合集团应根据上述协议向周蕴瑾支付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
预付款 2 亿元(含定金 0.8666 亿元);双方一致同意上述预付款(含定金)将全
额抵作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
双方签署《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日起 10 日(为工
作日,下同)内,泰合集团向周蕴瑾支付剩余转让款共计 2.333 亿元到周蕴瑾指
定账户。
(二)《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书》
上海华敏、周蕴瑾、泰合置业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前言
四川华神注册资本人民币 7,150 万元,总股本 7,150 万股。上海华敏持有四
川华神 48%股份、周蕴瑾持有四川华神 24%的股份,上海华敏与周蕴瑾合计持
有四川华神 72%的股份(以下简称“目标股份”)。
四川华神持有华神集团 77,600,773 股股份,占华神集团股份总数的 18%1,
系华神集团的控股股东。泰合集团拟受让上海华敏、周蕴瑾持有的目标股份,以
实现对华神集团实际控制权的收购。
2、股份转让
目标股份数量:四川华神 5,148 万股股份,占四川华神总股本的 72%,其中
上海华敏持有 3,432 万股,周蕴瑾持有 1,716 万股。
目标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总价格人民币 13 亿元(大写:壹拾叁亿元整),其
中上海华敏持有的四川华神 3,432 万股股份作价人民币 8.667 亿元(大写:捌亿
陆仟陆佰柒拾万元整),周蕴瑾持有的四川华神 1,716 万股股份作价人民币 4.333
亿元(大写:肆亿叁仟叁佰叁拾万元整)。
股份转让后,上海华敏、周蕴瑾均不再持有四川华神的股份,泰合集团持有
1
根据上市公司第 2015-033 号公告,四川华神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通过相关定向资产管理账户增持上市公
司股票 323,200 股,至此,四川华神持有上市公司 77,923,973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8.08%。
四川华神 72%的股份,泰合集团将成为四川华神的控股股东并取得华神集团的实
际控制权。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根据华神集团公告的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四川华神持有的华神集团
77,600,773 股股份中,有 26,040,000 股被质押。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权无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2015 年 8 月 16 日,上海华敏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上海华敏将其持有的四
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432 万股股份转让给泰合集团。同意上海华敏与泰合
集团、周蕴瑾签订《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书》;同意上海华敏与泰合集团签订《股
份转让协议》。
2015 年 8 月 16 日,泰合集团召开股东会,就公司分别向上海华敏、周蕴瑾
收购其持有的四川华神 3,432 万股股份、1,716 万股股份事宜作出如下决议:同
意进行上述收购。同意泰合集团与上海华敏、周蕴瑾共同签订《股份转让框架协
议书》;同意泰合集团与上海华敏、周蕴瑾分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015 年 8 月 17 日,上海华敏、周蕴瑾、泰合集团订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书》;同日,上海华敏与泰合集团订立《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
议》、周蕴瑾与泰合集团订立《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2015
年 8 月 31 日,上述协议各方完成签章程序。
五、最近一年一期的重大交易及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安排。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
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以及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未履行承诺以及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根据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关于买卖华神集团股票情况的自查
结果,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前述人员不存在买卖华神集
团股票及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
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授权代表声明
周蕴瑾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周蕴瑾 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2015年 8月31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上海华敏、周蕴瑾、泰合置业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书》。
3、周蕴瑾、泰合置业签署的《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开
发区天府大道高新孵化园
华拓大厦 B 座 3 楼
股票简称 华神集团 股票代码 000790
信息披露义务 周蕴瑾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688
人名称 住所 弄****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周蕴瑾持有四川华神 1,716 万股股份,占四川华神股本总额的 24%。四川华神持
权益的股份数 有华神集团 77,923,97 股股份,占华神集团总股本的 18.08%。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间接持股数量: 0股 间接持股比例: 0%
务人拥有权益 直接持股数量: 1,249,248 股 直接持股比例: 0.29%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或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周蕴瑾 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2015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