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
司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提交我们审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对相关事项发
表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融易行拟向同心再贷申请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
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没有对上市公
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和情
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议案时,关联
董事李东明先生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子
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 玥 李东明 董秀琴
2015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