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86 证券简称:大华农 公告编号:2015-082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9 月 7 日上午 9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9 月 6 日-2015 年 9 月 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9 月
7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6 日 15:00 至 2015 年 9 月 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新兴县东堤北路 6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温均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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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 217,611,1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347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
人 5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13,048,207 股,占公司总股本 539,340,000
股的 39.50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562,9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6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5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12,878,6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9290%(“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合计持有
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本次
股东大会温氏家族成员出席人数为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04,732,520
股)。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国信信扬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17,611,1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2,878,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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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
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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