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恒顺众昇 公告编号:2015-127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
贾全臣先生、贾晓钰先生股权解除质押及股权质押的通知,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一、股权解除质押的情况
2015 年 8 月 11 日,贾全臣将其于 2014 年 12 月 17 日质押给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的 570 万股股份及 2015 年 3 月 16 日质押给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
3010 万股份解除质押,并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权质押情况
1、2015 年 6 月 24 日,贾晓钰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 1500 万股质押给
青岛程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的 1250 万股为高管锁定股,250 万股为无限
售流通股,质押期限自 2015 年 6 月 24 日起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
日止。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2、2015 年 8 月 05 日,贾全臣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 880 万股质押给
青岛程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的 3,177,501 股为高管锁定股,5,622,499 股为
无限售流通股,质押期限自 2015 年 8 月 5 日起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
续之日止。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于 2015 年 8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3、2015 年 8 月 18 日,贾全臣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 3580 万股质押给
青岛程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的 26,855,000 股为高管锁定股,8,945,000 股
为无限售流通股,质押期限自 2015 年 8 月 18 日起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登记
手续之日止。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截至本公告日,贾全臣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44,660,249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14.57%,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 14,572,873 股,高管锁定股为 30,087,376
股。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的股份总数为 4460 万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 99.87%,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4.55%。
贾晓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30,140,8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83%,
其中高管锁定股为 22,605,6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为 7,535,200 股。办理股权质押
登记手续的股份总数为 2999 万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9.5%,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9.78%。
特此公告。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