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向王春久、杨宁
恩、丛强滋、珠海横琴鸿翼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鲁信创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厦门时位先锋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惟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华菱津杉—新北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 10 名特定对象(以下简称“认购对象”)
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为拓展公司业务,寻求新的盈利增长点,公司拟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市商业银行”)和通化修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修正实业”)共同出资设立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拟用名,以下简称“通
达金租”)。
公司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相关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一、除前述出资设立通达金租外,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
个月起至本承诺出具之日,公司无正实施或拟实施的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交易;
未来三个月公司亦暂无其他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计划。公司不存在变相通过本
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以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不得用于前述对通达金租的出资,也不会用于其他
类似的潜在对外投资项目。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用途使用本次募集资
金,不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借款以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
买行为。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用途的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201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