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15-35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召
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在《证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香 港 商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会议的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
其代理人,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
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
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权总数。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下
午2: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9月11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
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下午3:00至2015年9月11日
下午3: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 15 号一致药业大
厦五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7日(星期一)。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5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
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
后),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15年半年度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安排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当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公告。
第 2 项议案应以特别决议作出,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
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
真或信函须在2015年9月10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秘办)。
2、登记时间:2015年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 15 号一致药业大厦董秘
办。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方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
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证券代码 投票简称 买入方向 买入价格
360028 一致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3)具体投票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具体如下: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
③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申报价格
序号 议案名称
(元)
总议案 100.00
议案1 《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00
议案2 《关于调整 2015 年半年度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安排的议案》 2.00
④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
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种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数量 1股 2股 3股
(4)投票规则
①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二次的有效投票为
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
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
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
撤单处理。
③同一表决权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
票的,以第二次投票为准。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
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
部查询。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下午
15:00至2015年9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
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
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
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重复投票,也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
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
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875222
传真:0755-25195435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
邮政编码:518029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
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股东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
附件1: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代理人姓名 (如适用)
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如适用)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联系电话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联系地址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邮政编码
附件2: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国药集团
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
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1 《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15 年半年度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安排的
议案2
议案》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相应的意见下打“√”为准,“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
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