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购重庆植恩医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
的独立意见
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收购重庆植恩医
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植恩”)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当时汇邦旅业收购植恩医院 30%股权的价格为
基础再加上资金成本,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
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公司收购重庆植恩部分股权,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将进一步提升公
司发展大健康产业的形象和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合法有效。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收购重庆植恩
30%的股权。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盘莉红、武文生、郝颖、高闯
2015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