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8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1 日
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公司控股股东、
共同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11
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坚定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维护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
一、前次增持情况
2015 年 7 月 29 日、7 月 30 日、7 月 3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卢秀强先
生通过江苏炎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的“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金 2 号”,以集
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14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增持均价为 17.39
元/股。
本次增持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秀强先生、陆秀珍女士、卢相杞先生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97,127,8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00%。本次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98,270,7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61%。
二、本次增持情况
2015 年 8 月 31 日、9 月 1 日、9 月 2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卢秀强先生
通过江苏炎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的“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金 3 号”,以集中
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924,4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增持均价为 14.12
元/股。
本次增持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秀强先生、陆秀珍女士、卢相杞先生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98,270,7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61%。本次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103,195,2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24%。
自 2015 年 7 月 11 日承诺增持公司股票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秀强
先生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067,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5%。
三、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积极响应《关于上
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5)51 号),实施公司 2015 年 7 月 11 日所披露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
稳定的公告》所涉增持方案,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关于上市公司大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
51 号)等的规定。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未来不排除公司实际控制人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公司将继续关注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