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电力 公告编号:2015-91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9 日在武汉市江夏大道特一号凯迪大厦召开公司工会职代会联席
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两名职工代表监事:朱华银先生、
胡学栋先生,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附件:1、朱华银先生、胡学栋先生简历;
2、《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会职代会联席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9 月 2 日
附件 1:简历:
朱华银先生:
1965 年 10 月 12 日生,中共党员,1985 年毕业于安庆师范学院,本科学历。
1985 年至 1993 年在合肥动力机械总厂担任团委书记、分厂总支书记;1994 年至
1997 年在合肥动力机械总厂任销售处长、销售部长;1997 年至 1999 年在三华实
业公司任总经理;1999 年至 2004 年在安徽新华教育集团任综合招生办公室主任;
2005 年至 2011 年在合肥财经学院历任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工会主席;2012
年至 2014 年 7 月在阳光凯迪集团历任金寨、桐城、望江电厂燃料副总、燃料中
心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 年 8 月至今在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总经理。
朱华银先生未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的情形;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朱
华银先生不持有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胡学栋先生:
1964 年 11 月生,法学硕士。曾任武汉市第四律师事务所、武汉市海事商务
律师事务所、湖北正康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阳光
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审计监察中心总经理等。现任武汉凯迪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中心总经理。
胡学栋先生未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的情形;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胡
学栋先生不持有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