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程序 会议内容 报告人
一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安元芝
审议《关于修订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二 王金明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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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各位股东:
201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
24 个月;201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调整为自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鉴于该期限即将届满,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尚未结束,因此拟延长上述决
议有效期,即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为自 2015 年 8
月 18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2015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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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审议《关于修订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办法》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其中修订内容主要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中所涉及到的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主。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2015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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