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担任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达”、“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万邦达本次交易的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份发行及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张建兴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61 号),公司向张建兴、河北创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河北昊天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
天投资”)、于淑靖和肖杰分别发行 7,769,434 股、5,420,535 股、1,716,503 股和
1,355,133 股,合计发行 16,261,605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由 228,800,000
股变更为 245,061,605 股。
二、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 245,061,605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 0.6 元人民币(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735,184,815 股,本次除权除息已于 2015 年 4 月 7 日完成,其中本次交易对方获
得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获得股份数(股) 目前持股数(股)
1 张建兴 7,769,434 23,308,302
2 昊天投资 5,420,535 16,261,605
3 于淑靖 1,716,503 5,149,509
4 肖杰 1,355,133 4,065,399
合计 16,261,605 48,784,815
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交易对方之张建兴、昊天投资承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
股份登记在其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
所有关规定执行;同时,为保证本次交易盈利承诺补偿的可实现性,万邦达在指
定媒体披露 2016 年度昊天节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
试报告》并根据上述报告完成盈利承诺补偿和标的资产减值补偿(如有)后,张
建兴和昊天投资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万邦达新增股份方可解禁。
交易对方之于淑靖、肖杰承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
登记在其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
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相关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数量为 9,214,908 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于
淑靖先生和肖杰先生做出如下相关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于淑靖、肖杰承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其名
下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
(2)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以及万邦达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
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与万邦达之间将尽可能减少和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
交易发生。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
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万邦达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万
邦达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在股东权利范围内促使万邦达在人员、资产、
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承诺人保持独立。
2、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
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3、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
担保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5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9,214,9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实际可
上市流通数量为 9,214,908 股。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2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数 本次实际上市流 流通上市占总股
股东
数(股) 量(股) 通数量(股) 份比例
于淑靖 5,149,509 5,149,509 5,149,509 0.70%
肖杰 4,065,399 4,065,399 4,065,399 0.55%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本公司股份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19,095,190 29.80% - 9,214,908 209,880,282 28.55%
1.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32,523,210 4.42% - 9,214,908 23,308,302 3.17%
2.首发后机构限售股 16,261,605 2.21% - - 16,261,605 2.21%
3.高管锁定股 170,310,375 23.17% - - 170,310,375 23.1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16,089,625 70.20% 9,214,908 - 525,304,533 71.45%
三、总股本 735,184,815 100.00% - - 735,184,815 100.00%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城证券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履行了其在本次交易中作
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
白毅敏 胡跃明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