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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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15-125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邦达”)本

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9,214,9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实际可上市流通

数量为 9,214,908 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日期:2015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

一、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本为 6,600 万股。2010 年 2 月 5 日,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5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8,800 万股。

2010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9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总股本 8,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派送 3.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本次合计转送 2,640 万股,转送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1,440 万股。

201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总股本 11,44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

转增股本 11,440 万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 22,880 万股。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3 年 2 月 2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流通股 17,160 万股解除限售,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76,272,330 股。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万

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张建兴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761 号),并经 2014 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后,公司向张建兴、河北创智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河北昊天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肖杰、于淑靖

发行 16,261,605 股,上市日为 2014 年 9 月 12 日,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增发后公司股本由变更 22,880 万股为 245,061,605 股。

201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 245,061,605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 0.6 元人民币(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735,184,815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735,184,815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

为 219,095,19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9.80%;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516,089,625

股,占股份总数的 70.2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相关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数量为 9,214,908 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肖

杰先生、于淑靖先生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昊天节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时,做出如下相关承诺:

(1) 股份锁定承诺

于淑靖、肖杰承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其名

下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

(2)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以及万邦达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与万邦达之间将尽可能减少和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

交易发生。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

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万邦达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万

邦达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 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在股东权利范围内促使万邦达在人员、资产、

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承诺人保持独立。

2.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

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3.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

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5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9,214,9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实际可上

市流通数量为 9,214,908 股。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2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数 本次实际上市流 流通上市占总股

股东

数(股) 量(股) 通数量(股) 份比例

肖杰 4,065,399 4,065,399 4,065,399 0.55%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于淑靖 5,149,509 5,149,509 5,149,509 0.70%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本公司股份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占总股 占总股

数量 增加 减少 数量

本比例 本比例

一、有限售

219,095,190 29.80% 9,214,908 209,880,282 28.55%

条件股份

1.首发后个

32,523,210 4.42% 9,214,908 23,308,302 3.17%

人类限售股

2.首发后机

16,261,605 2.21% 16,261,605 2.21%

构类限售股

3.高管锁定

170,310,375 23.17% 170,310,375 23.17%

二、无限售

516,089,625 70.20% 9,214,908 525,304,533 71.45%

条件股份

三、总股本 735,184,815 100.00% 735,184,815 100.00%

五、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城证券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履行了其在本次交易中作

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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