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备考审阅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09 13: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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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审阅报告

瑞华阅字[2015]41030002 号

目 录

一、 审阅报告 2

二、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1、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4

2、 备考合并利润表

表 9

3、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1

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Postal Address:4th Floor of Tower 2,No.16 Xisihuanzhong Road,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 100039

电话(Tel): +86(10)88219191 传真(Fax): +86(10)88210558

审 阅 报 告

瑞华阅字[2015]41030002 号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环保”)按附注

三所述编制基础和假设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15 年 1-6 月、2014 年度的备考合并

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这些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是中原环保管

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出

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

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上述备考合并财务

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

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

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

表没有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编制基础和假设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中原环保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

并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 1-6 月、2014 年度的备考合并经营成果。

本审阅报告仅供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申报重大

资产重组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2

(本页无正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

3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2015.6.30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附注七、1 197,214,119.02 190,316,560.77

应收票据 附注七、2 2,800,000.00 200,000.00

应收账款 附注七、3 408,405,526.35 383,447,872.14

预付款项 附注七、4 3,430,619.40 31,468,573.6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附注七、5 2,041,624.83 1,897,524.32

存货 附注七、6 6,629,596.21 17,991,852.9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附注七、7 47,247,420.80 39,152,520.58

流动资产合计 667,768,906.61 664,474,904.3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附注七、8 62,650,000.00 62,65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4

固定资产 附注七、9 1,704,032,313.88 1,731,335,437.26

在建工程 附注七、10 1,203,082,730.73 1,070,119,806.13

工程物资 附注七、11 4,553,102.33 1,704,305.96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无形资产 附注七、12 1,590,687,028.20 1,606,821,731.8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附注七、13 23,670,759.08 22,885,129.3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附注七、14 5,854,239.40 2,219,189.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94,530,173.62 4,497,735,599.57

资产总计 5,262,299,080.23 5,162,210,503.96

5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2015.6.30 2014.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附注七、15 770,000,000.00 510,000,000.00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附注七、16 114,605,779.31 206,924,220.08

预收款项 附注七、17 17,325,093.22 160,636,839.53

应付职工薪酬 附注七、18 3,653,327.97 8,333,070.32

应交税费 附注七、19 1,873,232.40 3,176,167.63

应付利息 附注七、20 1,392,425.00 5,672,425.0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附注七、21 7,576,373.34 11,786,928.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附注七、22 188,668,070.00 271,168,07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105,094,301.24 1,177,697,720.8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附注七、23 284,410,000.00 206,56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6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附注七、24 58,020,162.42 47,891,838.6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

计 342,430,162.42 254,451,838.62

负债合计 1,447,524,463.66 1,432,149,559.49

股东权益:

股本 570,357,750.00 570,357,75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050,017,302.14 2,998,510,325.8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7,994,800.48 27,994,800.4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49,863,914.21 117,813,521.34

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附注七、25 3,798,233,766.83 3,714,676,397.66

少数股东权益 16,540,849.74 15,384,546.81

股东权益合计 3,814,774,616.57 3,730,060,944.4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262,299,080.23 5,162,210,503.96

载于第11页至第69页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4页至第10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8

备考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16,472,056.68 1,040,870,356.70

其中:营业收入 附注七、26 516,472,056.68 1,040,870,356.70

二、营业总成本 362,328,573.45 702,253,730.50

其中:营业成本 附注七、26 285,694,027.61 555,189,603.92

营业税金及附加 附注七、27 751,575.74 3,695,746.44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附注七、28 29,533,299.00 62,278,698.59

财务费用 附注七、29 37,340,159.46 62,118,591.44

资产减值损失 附注七、30 9,009,511.64 18,971,090.1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附注七、31 9,000,000.00 7,50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63,143,483.23 346,116,626.20

加:营业外收入 附注七、32 6,484,976.20 25,921,492.9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附注七、33 2,696,603.86 3,545,582.8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354,270.8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166,931,855.57 368,492,536.34

9

减:所得税费用 附注七、34 31,218,738.42 71,965,051.0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5,713,117.15 296,527,485.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4,556,814.23 294,737,622.23

少数股东损益 1,156,302.92 1,789,863.1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35,713,117.15 296,527,485.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34,556,814.23 294,737,622.2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156,302.92 1,789,863.1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4 0.5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4 0.52

载于第11页至第69页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4页至第10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10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6 月、2014 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原环保”)系白鸽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鸽股份”)资产重组后更名而来。白鸽股份

1992 年经河南省体制改革委员会豫体改字[1992]1 号文件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1993 年 12 月 8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以募集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06 年底白鸽股份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将磨料磨具业

务及其相关资产及部分负债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净化公司”)

拥有的王新庄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性资产进行置换,置换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由

磨料磨具生产销售变更为污水处理及城市集中供热。2007 年 1 月,公司名称变

更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郑州市人民政府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的实施意见》 郑政文[2013]159 号文)的规划将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以下简称“热

力公司”)和净化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郑州市政府国资委无偿划转其持有的热力公司和净化公司的国有股份,导致

公用集团间接收购热力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发展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郑州公用集团 100%的股权,为郑州公用集团的控股股东,

郑州市财政局持有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为郑州发展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郑州公用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公司的最终控

制人为郑州市财政局。

公司重组前股本总额为26,945.98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热力公司持有

比例为29.20%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净化公司持股比例为24.45%,为公司第

二大股东。本次资产重大重组后,公司股本为57,035.78万元,净化公司成为第一

大股东,持股比例为64.31%,热力公司成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3.79%。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建平,注册地址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

大厦13层。

2、所处行业

公司所属行业为公共设施服务行业。

3、经营范围

本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范围有: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养殖、种植;中水利用;

11

供热及管网维修;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技术服务;承办本

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

4、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城市污水处理和集中供热业务。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9月6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根据本公司与净化公司签署的《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

限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公司拟向净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净化公司所有的五龙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一期

工程和二期工程(不含污泥消化、干化资产)、南三环污水处理厂、马寨污水处

理厂和王新庄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本公司拟购入的标的资产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瑞华专审字[2015]41030008 号,审计的 2015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为 241,751.47

万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中联评报字[2015]第 1080 号资产评估报

告,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323,164.40 万元;本次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

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10.77 元/股;考虑公司 2015 年 5 月 18 日实施

的现金分红,每股派息 0.036 元,相应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不低

于 10.74 元/股。本次发行向净化公司合计发行股份数为 30,089.80 万股。

2015 年 1 月 25 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签

署<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

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2015 年 8 月 10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因增值税政策变动等

因素,公司正在与郑州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重新商定本次重组标的污水处理资产

特许经营水价,修订相关特许经营协议,预计不能在 2015 年 8 月 12 日前召开董

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和发出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同意延期一

个月(最迟于 2015 年 9 月 12 日前)发布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公告及股东大会召

12

开通知等材料,同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仍锁定为 10.77 元/股,即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前的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90%。

(二)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1、五龙口污水处理厂

①基本情况

五龙口污水处理厂位于郑州市五龙口南路以北,蓝天路以西。该厂目前服务

范围是郑州市市区陇海路以北,五龙口以南,嵩山路、沙口路以西,西环路以东

地区,另外包括高新技术开发区、马寨镇、须水镇。

五龙口污水处理厂为净化公司所拥有并统一核算的经营性污水处理资产,是

具有投入、加工处理和产出能力的完整性经营资产,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 20 万

吨/日,包括五龙口污水处理厂一期,五龙口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升级改造工程。

②建设情况

五龙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 10 万吨,该项目于 2002

年 4 月取得立项批复,2002 年 10 月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并于 2006 年 6

月通过环保专项验收,2006 年 12 月通过竣工验收。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规定的一级 B 标准。

五龙口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 10 万吨,该项目于 2007

年 5 月取得立项批复,2007 年 11 月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并于 2010 年 6

月通过环保专项验收,2012 年 10 月通过竣工验收。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规定的一级 A 标准。

五龙口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位于污水处理厂厂区内,设计规模仍维持原

污水处理能力,该项目于 2009 年 8 月取得立项批复,2010 年 1 月取得可研批

复,并于 2014 年 3 月通过竣工验收。

2、马头岗污水处理厂

①基本情况

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主要包括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二期工程、马头岗

泵站、干管及马头岗升级改造工程,为净化公司所拥有并统一核算的经营性污水

处理资产,是具有投入、加工处理和产出能力的完整性经营资产。其中马头岗污

水处理厂一期设计规模为污水处理 30 万吨/日,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

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B 标准;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二期设计规模为污水处理 30

万吨/日,出水水质达一级 A 标准。

②建设情况

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一期于 2005 年 9 月 2 日取得河南省发改委可研批复,于

2008 年 6 月 16 日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环保验收,并于 2009 年 8 月 15 日通

13

过郑州发改委组织的竣工验收。

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二期于 2010 年取得郑州市发改委作出立项批复,2010

年 12 月 3 日取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环评报告批复,2012 年取得国家发改委可

研批复,2011 年 11 月 4 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

已经完成施工,处于试运行阶段。

马头岗污水泵站及干管工程于 2003 年 5 月 28 日取得郑州市发改委可研批

复,2012 年 11 月 9 日取得郑州市发改委组织的竣工验收;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升

级改造工程于 2009 年 8 月 28 日取得郑州市发改委立项批复,2014 年 3 月 14

日通过郑州市发改委组织的竣工验收。

3、南三环污水处理厂

①基本情况

南三环污水处理厂位于管城区中州大道、紫荆山路、南三环交汇处,为净化

公司所拥有并统一核算的经营性污水处理资产,是具有投入、加工处理和产出能

力的完整性经营资产,污水处理设计规模 10 万吨/日,采用半地下式建设,出水

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规定的一级 A 标

准。

②建设情况

南三环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于 2010 月 3 月取得立项批复,2011 年取得可

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环评报告批复,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完成施工,尚

未竣工验收。

4、马寨污水处理厂

①基本情况

马寨污水处理厂位于马寨产业集聚区郑峪路、日照路东南,为净化公司所拥

有并统一核算的经营性污水处理资产,是具有投入、加工处理和产出能力的完整

性经营资产,项目设计规模 5 万吨/日,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8918-2002 规定的一级 A 标准。

②建设情况

马寨污水处理厂于 2011 年 12 月 26 日取得郑州市发改委立项批复,2012

年取得郑州市发改委可研批复,2012 年 11 月 6 日取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

响报告书的批复,并取得郑规地字第 410100201409072 号,目前该项目已经基

本建设完工,尚未完成竣工验收。

5、王新庄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

①基本情况

王新庄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系为执行新的国家排放标准在王新庄污水处理

14

厂原有基础上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工程,该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

为净化公司合法拥有的资产。

②建设情况

改造工程包括老系统升级改造及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其中老系统升级改造在

原厂进行,不改变原厂 40 万吨/日的处理规模,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于原厂东北部

新增建设用地上进行,老系统升级改造部分于 2006 年 8 月开工建设,2007 年 5

月实现通水试运行,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于 2008 年 5 月开工,2008 年 11 月试运

行,2009 年 7 月通过环保专项验收。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

1、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如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本公司拟向净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经营

性资产,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本备考合并

财务报表。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假设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期间期初本次交易已经完成,

且作为一个独立报告主体的基础上编制的。在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各期末的

少数股东权益系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按照本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所享有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计算确定,各期末的股东权益在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作

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项目列报。因考虑到此备考财务报表编制的特殊目

的、用途及编制可行性,本公司未编制备考现金流量表和备考股东权益变动表。

同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募集资金及重组所带

来的及各项税费等费用和支出。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在上述基础上,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

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

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

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

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假设:

(1)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相关议案能够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15

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2)假设本次购买资产之重组完成后形成的架构在 2014 年 1 月 1 日已存在

且持续至本财务报表之资产负债表日;

(3)假设本公司与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签订的特许经营

协议规定的水价自 2014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并执行当时的税收政策;

(4)假设标的资产中已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能够产生维持其持续运营的自由

现金流,不需要对外借款。

四、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符合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的

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前

述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下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及 2015 年 1-6 月、2014 年度的备

考合并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污水处理及集中供热业务。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

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

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21“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

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26“重大会计判断和

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

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标准。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

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

货币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

16

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

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

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

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

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

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

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

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

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

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

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

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

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

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

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

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

5(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

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11“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

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

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

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

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

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

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

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

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

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

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

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

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

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

18

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

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

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

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

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

“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

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

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

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

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

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

本附注五、1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7“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

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

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

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

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

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

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

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11、(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

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

19

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

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

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

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

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

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

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

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

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

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

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

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

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

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

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

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

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

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

20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

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

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

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

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

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

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

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

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

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

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

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

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

21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

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

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

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

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

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

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

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

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

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

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

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

余额。

22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

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

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

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

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

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

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

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

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

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

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3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

③ 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

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

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

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

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

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

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

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24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

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

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

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

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

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8、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

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

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债务人很可能倒

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

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

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

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

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

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

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25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应收款项账龄

组合 2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

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 目 计提方法

组合 1 账龄分析法

组合 2 不计提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00 5.00

1-2 年 20.00 20.00

2-3 年 40.00 40.00

3-4 年 60.00 6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③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理由为账龄超过三年,信用风险较大;计提方法按应收

款项个别认定法计提。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 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

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

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 在转回日的摊余成

本。

9、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

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26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

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

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

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

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

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

摊销。

10、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若某项非流动资产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的惯常条款即可立

即出售,本公司已就处置该项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

销的转让协议,且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则该非流动资产作为持有待售非流

动资产核算,自划分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产

和处置组。如果处置组是一个《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所定义的资

产组,并且按照该准则的规定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该

处置组是资产组中的一项经营,则该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所形成的商誉。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单项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的流

动资产部分单独列报;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与转让资产相关的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部分单独列报。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的确认条件,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

中较低者进行计量:(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

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

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11、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

27

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7“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

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

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

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

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

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

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

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

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

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

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

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

28

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

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

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

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

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

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

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

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

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

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

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

29

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

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

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

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

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

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

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

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

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

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

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

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

按本附注五、5、(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

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

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

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

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

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

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1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30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

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

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

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0-40 5 3.17-2.38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7-28 5 13.57-3.39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6-12 5 15.83-7.92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5-12 5 19.00-7.92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

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7“长期资产减

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

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

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

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

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

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

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3、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

31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7“长期资产

减值”。

14、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

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

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

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

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

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

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

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

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

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

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

新开始。

1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

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

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

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

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

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

32

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

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

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

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

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

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

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

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7“长期资产减

值”。

16、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

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17、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

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

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

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33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

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

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

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

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

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

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

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

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8、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

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

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

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

险、失业保险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19、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

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

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

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

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

面价值。

34

20、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

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

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

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

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

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

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

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

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

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

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

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

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

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

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

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

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

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

35

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

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

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1、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①总体原则

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

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

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

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确认标准及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本公司的销售主要系城市和部分工业污水处理和集中供热业务。污水处理,

主要以与当地财政局或被服务企业双方共同确认的污水处理量及协议单价按期

计算确认收入;集中供热,主要以实际供热面积及相应的收费标准按期计算确认

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

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

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

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

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

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

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

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

36

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

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

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

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

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

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

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4)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5)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2、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

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

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

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

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

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

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

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

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

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

37

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

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

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

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

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

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

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

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

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2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

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

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

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

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

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

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

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

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

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

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

38

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

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

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

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

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

销后的净额列报。

24、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

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

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

39

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

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

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

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

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

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

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

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

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5、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6、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

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

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

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

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

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

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

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

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

40

要领域如下:

(1)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减值

是基于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账款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

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

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2)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

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

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

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

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

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减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

和假设,以确定是否需要在利润表中确认其减值损失。在进行判断和作出假设的

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和持续期间,以及被

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短期业务展望,包括行业状况、技术变革、信用评级、违

约率和对手方的风险。

(4)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

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

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

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

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5)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

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

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金额。

(6)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

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

41

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具体税率情况

应税供暖收入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

增值税

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增值税 居民供暖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 污水处理收入增值税见六、2(1)

营业税 应税营业收入3%、5%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纳流转税额5%、7%计缴

教育费附加 应缴纳流转税额3%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纳流转税额2%计缴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2、税收优惠及批文

(1)根据财税[2008]156号《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公司收取的污水处理费,符合增值税免税条件。

(2)根据财税[2011]118号《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

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公司直接向居民个人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

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个人缴纳的采暖费,免征增值税。

(3)根据财税[2009]16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

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从事

公共污水处理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4)根据财税[2008]第4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

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从事公共污水处理收入,计

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七、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 目 2015.6.30 2014.12.31

库存现金 144,889.72 118,276.99

银行存款 197,069,229.30 190,098,283.78

其他货币资金 100,000.00

合 计 197,214,119.02 190,316,560.77

42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

项目 2015.6.30 2014.12.31

银行承兑汇票 2,800,000.00 200,000.00

(2)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无应收票据质押的情况。

(3)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背书给其他方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

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 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2,553,200.00

(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2015.6.30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 别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 1:按账龄分析法计提

494,014,723.95 100.00 85,609,197.60 17.33 408,405,526.35

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合 计 494,014,723.95 100.00 85,609,197.60 17.33 408,405,526.35

(续)

2014.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 别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 1:按账龄分析法计提

459,757,924.92 100.00 76,310,052.78 16.60 383,447,872.14

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43

2014.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 别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合 计 459,757,924.92 100.00 76,310,052.78 16.60 383,447,872.14

其中: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5.6.30 2014.12.31

账 龄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 (%)

1 年以内 218,896,151.31 10,944,807.57 5 202,381,102.58 10,119,055.12 5

1 至 2 年 177,014,375.37 35,402,875.07 20 183,897,656.39 36,779,531.28 20

2至3年 98,005,017.02 39,202,006.81 40 73,380,165.95 29,352,066.38 40

3至4年 99,180.25 59,508.15 60 99,000.00 59,400.00 60

合 计 494,014,723.95 85,609,197.60 17.33 459,757,924.92 76,310,052.78 16.60

(2)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9,299,144.82 元;本期无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3)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4)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金额 计提坏账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郑州市财政局 438,783,850.00 78,574,586.85 3 年以内 88.82

登封市财政局 10,457,219.00 522,860.95 1 年以内 2.12

港区财政局 10,046,400.00 502,320.00 1 年以内 2.03

登封市实验高级中学 6,791,098.97 1,609,888.14 3 年以内 1.37

临颍县产业集聚区建设

5,207,720.00 260,386.00 1 年以内 1.05

管理委员会

合 计 471,286,287.97 81,470,041.94 95.39

(5)本公司本期不存在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015.6.30 2014.12.31

账 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307,251.86 96.40 31,388,713.98 99.75

1至2年 123,367.54 3.60 55,955.20 0.18

2至3年 23,904.44 0.07

44

3 年以上

合 计 3,430,619.40 100.00 31,468,573.62 100.00

(2)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余额较大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占比(%) 款项性质

巩义市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072,100.00 60.40 租金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2015.6.30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 别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 1: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

2,297,762.99 100.00 256,138.16 11.15 2,041,624.83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2,297,762.99 100.00 256,138.16 11.15 2,041,624.83

(续)

2014.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 别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 1: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

2,147,446.65 100.00 249,922.33 11.64 1,897,524.32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2,147,446.65 100.00 249,922.33 11.64 1,897,524.32

其中: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5.6.30 2014.12.31

账 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45

1 年以内 1,986,762.99 99,338.16 5 1,806,446.65 90,322.33 5

1至2年 100,000.00 20,000.00 20 100,000.00 20,000.00 20

2至3年 45,000.00 18,000.00 40 145,000.00 58,000.00 40

3至4年 100,000.00 60,000.00 60 6,000.00 3,600.00 60

4至5年 36,000.00 28,800.00 80 60,000.00 48,000.00 80

5 年以上 30,000.00 30,000.00 100 30,000.00 30,000.00 100

合 计 2,297,762.99 256,138.16 11.15 2,147,446.65 249,922.33 11.64

(2)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6,215.83 元。

(3)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15.6.30 2014.12.31

保证金、押金 1,410,203.55 1,581,178.80

资金往来 867,644.97 540,238.17

其他 19,914.47 26,029.68

合 计 2,297,762.99 2,147,446.65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2015.6.30 账龄

合计数的比例(%) 期末余额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

保证金 800,000.00 1 年以内 34.82 40,000.00

限公司

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

资金往来 540,238.17 1 年以内 23.51 27,011.91

王本山 资金往来 233,396.14 1 年以内 10.16 11,669.81

郑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

保证金 200,000.00 1 年以内 8.70 10,000.00

任公司

合 计 1,773,634.31 77.19 88,681.72

6、存货

(1)存货分类

2015.6.30 2014.12.31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162,553.66 2,162,553.66 12,711,935.19 12,711,935.19

周转材料 4,467,042.55 4,467,042.55 5,279,917.77 5,279,917.77

合 计 6,629,596.21 6,629,596.21 17,991,852.96 17,991,852.96

(2)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存货不存在减值迹象。

46

7、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2015.6.30 2014.12.31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36,004,107.17 28,431,032.77

预缴企业所得税 11,243,313.63 10,721,487.81

合计 47,247,420.80 39,152,520.58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2015.6.30 2014.12.31

项 目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62,650,000.00 62,650,000.00 62,650,000.00 62,650,000.00

其中: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按成本计量的 62,650,000.00 62,650,000.00 62,650,000.00 62,650,000.00

合 计 62,650,000.00 62,650,000.00 62,650,000.00 62,650,000.00

(2)截止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

投资

本 本 本 本 单位

被投资 本期现金红

期 期 年 期 期 期 持股

单位 年初 期末 利

增 减 初 增 减 末 比例

加 少 加 少 (%

郑州银

行股份 62,650,000.

62,650,000.00 1.27 9,000,000.00

有限公 00

(3)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况。

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电子设备及其

项 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合 计

一、账面原值

47

电子设备及其

项 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合 计

1、期初余额 1,673,897,639.99 612,270,352.12 16,865,624.36 7,134,715.68 2,310,168,332.15

2、本期增加金额 19,655,205.26 355,193.50 803,168.70 487,964.55 21,301,532.01

(1)购置 551,020.33 355,193.50 803,168.70 487,964.55 2,197,347.08

(2)在建工程转

19,104,184.93 19,104,184.93

3、本期减少金额 0.02 0.02

(1)其他调整 0.02 0.02

4、期末余额 1,693,552,845.25 612,625,545.60 17,668,793.06 7,622,680.23 2,331,469,864.14

二、累计折旧

1、年初余额 352,691,245.21 212,457,598.35 10,141,558.02 3,542,493.31 578,832,894.89

2、本期增加金额 29,492,146.98 17,502,948.65 1,000,440.37 609,119.37 48,604,655.37

(1)计提 29,492,146.98 17,502,948.65 1,000,440.37 609,119.37 48,604,655.37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382,183,392.19 229,960,547.00 11,141,998.39 4,151,612.68 627,437,550.26

三、减值准备

1、年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311,369,453.06 382,664,998.60 6,526,794.67 3,471,067.55 1,704,032,313.88

2、期初账面价值 1,321,206,394.78 399,812,753.77 6,724,066.34 3,592,222.37 1,731,335,437.26

(2)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机器设备 22,113,320.11 2,688,479.54 19,424,840.57 注

注:本公司的子公司中原环保新密热力有限公司已建成三条热力生产线,每

条生产线供热面积可达 100.00 万平方米,目前该子公司供热面积为 101 万平米,

故有两条线暂时闲置,随着用热客户的不断增加,所有生产线都能充分利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48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拟购入净化公司经营性资产中共 48 座房产,

其中 38 座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剩余 10 座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未办理

房屋所权证的房屋明细如下: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建筑面积(m2) 建成日期 账面原值 备注

1 第一分变电站 312.58 2007-09 842,079.29 马头岗一期

2 食堂 284.00 2007-09 901,976.58 马头岗一期

3 污泥浓缩机房 383.30 2011-08 1,555,730.36 马头岗一期

4 除磷加药间 253.76 2011-08 1,408,312.04 马头岗一期

5 加药加氯间 284.00 2006-10 551,385.55 五龙口厂

6 2#变电所 140.00 2006-10 362,125.49 五龙口厂

7 乙酸钠加药间 196.00 2011-08 928,757.49 五龙口厂

8 鼓风机房 1,369.90 2009-07 3,131,188.32 王新庄技改

脱水机房(含四

9 671.67 2009-07 4,247,276.69 王新庄技改

分控)

10 加药间 225.09 2009-07 497,708.85 王新庄技改

合 计 4,120.30 14,426,540.66

(4)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情况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拟购入净化公司经营性资产中所有权受到

限制情况,见本附注七、3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10、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2015.6.30 2014.12.31

项 目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中原环保西区

供热收费技术 94,339.62 94,339.62 94,339.62 94,339.62

开发项目

港区再生水工

29,898,176.61 29,898,176.61 52,000.00 52,000.00

新密管网扩建

11,188,630.30 11,188,630.30 4,999,951.57 4,999,951.57

工程

登封管网工程 44,978,845.67 44,978,845.67 34,436,014.67 34,436,014.67

马头岗二期污

531,704,068.91 531,704,068.91 463,073,198.06 463,073,198.06

水处理厂

49

2015.6.30 2014.12.31

项 目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南三环污水处

427,563,263.41 427,563,263.41 412,692,315.51 412,692,315.51

理厂

马寨污水处理

157,655,406.21 157,655,406.21 154,771,986.70 154,771,986.70

合 计 1,203,082,730.73 1,203,082,730.73 1,070,119,806.13 1,070,119,806.13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本期转 本期

本期增加 入固定 其他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金额 资产金 减少

额 金额

港区再生水

123,620,000.00 52,000.00 29,846,176.61 29,898,176.61

工程

新密管网扩

45,462,853.81 4,999,951.57 6,188,678.73 11,188,630.30

建工程

登封管网工

52,408,407.15 34,436,014.67 10,542,831.00 44,978,845.67

马头岗二期

463,073,198.06 68,630,870.85 531,704,068.91

污水处理厂

南三环污水

507,500,800.00 412,692,315.51 14,870,947.90 427,563,263.41

处理厂

马寨污水处

184,680,000.00 154,771,986.70 2,883,419.51 157,655,406.21

理厂

合 计 1,070,025,466.51 132,962,924.60 1,202,988,391.11

(续)

工 程 进 度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 其中:本期利息 本期利息资

工程名称 资金来源

(%) 额 资本化金额 本化率(%)

港区再生水工程 60.00 自筹

新密管网扩建工程 24.61 自筹

登封管网工程 85.82 自筹

马头岗二期污水处

59,986,993.17 16,887,211.94 6.5082 自筹和银行贷款

理厂

南三环污水处理厂 91.43 33,241,925.38 9,516,860.75 6.1466 自筹和银行贷款

马寨污水处理厂 92.72 自筹

合 计 93,228,918.55 26,404,072.69

11、工程物资

50

项 目 2015.6.30 2014.12.31

专用材料 4,210,428.22

工程材料 342,674.11 1,704,305.96

合 计 4,553,102.33 1,704,305.96

12、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情况

项 目 土地使用权 非专利技术 特许经营权 合 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739,498,140.45 2,040,472.27 1,012,888,655.90 1,754,427,268.62

2、本期增加金额 7,309,215.53 7,309,215.53

(1)购置

(2)暂估调整 7,309,215.53 7,309,215.53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739,498,140.45 2,040,472.27 1,020,197,871.43 1,761,736,484.15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9,989,490.72 1,465,206.13 136,150,839.92 147,605,536.77

2、本期增加金额 4,459,220.31 234,056.32 18,750,642.55 23,443,919.18

(1)计提 4,459,220.31 234,056.32 18,750,642.55 23,443,919.18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14,448,711.03 1,699,262.45 154,901,482.47 171,049,455.9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725,049,429.42 341,209.82 865,296,388.96 1,590,687,028.20

2、期初账面价值 729,508,649.73 575,266.14 876,737,815.98 1,606,821,731.85

注: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拟购入净化公司经营性资产中共有九

51

块土地,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本备考报告假设拟购入经营性资产主体在 2014 年 1 月 1 日已办理完土地使

用权出让手续,并对已经投入运营的五龙口和马头岗一期工程的土地成本按照

50 年进行摊销。

13、递延所得税资产

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2015.6.30 2014.12.31

项 目 可抵扣暂时性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差异 差异

坏账准备 85,721,343.20 21,382,724.54 76,114,985.16 19,028,746.29

应付职工薪酬 1,893,046.50 473,261.62 7,988,662.89 1,997,165.72

利息 1,392,425.00 348,106.25 1,392,425.00 348,106.25

递延收益 5,866,666.66 1,466,666.67 6,044,444.44 1,511,111.11

合 计 94,873,481.36 23,670,759.08 91,540,517.49 22,885,129.37

14、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 目 2015.6.30 2014.12.31

预付设备款 4,220,619.40 2,219,189.00

土地拆迁款 1,633,620.00

合 计 5,854,239.40 2,219,189.00

15、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分类

项 目 2015.6.30 2014.12.31

信用借款 770,000,000.00 510,000,000.00

注:(1)本期不存在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2)本公司期末短期借款中有 5,000.00 万元是本公司通过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向子公司中原环保热力登封有限公司开立的商票,根据实质重

于形式原则,将其重分类至短期借款。

1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 2015.6.30 2014.12.31

材料款 44,063,874.61 37,339,591.67

设备款 3,854,125.69 6,282,159.24

工程款 66,074,580.96 162,132,469.17

52

项目 2015.6.30 2014.12.31

其他 613,198.05 1,170,000.00

合计 114,605,779.31 206,924,220.08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 目 2015.6.30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河南中强建设有限公司 3,809,717.31 未到结算期

河南华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592,079.00 未到结算期

河南国威化学工业公司 2,501,800.00 未到结算期

伊川县地税局 1,606,546.24 未到结算期

无锡市通用机械厂有限公司 713,450.00 未到结算期

合 计 11,223,592.55

1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项 目 2015.6.30 2014.12.31

预收供暖款 140,251,458.09

预收人工材料、管网建设款 17,325,093.22 20,385,381.44

合 计 17,325,093.22 160,636,839.53

(2)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不存在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18、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2014.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6.30

一、短期薪酬 8,331,450.32 35,127,943.84 40,598,067.78 2,861,326.38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620.00 5,182,111.21 4,391,729.62 792,001.59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 计 8,333,070.32 40,310,055.05 44,989,797.40 3,653,327.97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2014.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6.30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8,130,562.89 28,391,220.51 34,486,836.90 2,034,946.50

2、职工福利费 1,004,319.49 1,004,319.49

3、社会保险费 4,353.90 2,272,158.19 1,951,291.61 325,220.48

其中:医疗保险费 4,353.90 1,805,539.19 1,549,413.05 260,480.04

工伤保险费 232,412.62 199,992.37 32,420.25

53

项目 2014.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6.30

生育保险费 234,206.38 201,886.19 32,320.19

商业保险

4、住房公积金 2,803,056.60 2,803,056.6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96,533.53 657,189.05 352,563.18 501,159.40

合 计 8,331,450.32 35,127,943.84 40,598,067.78 2,861,326.38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2014.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6.30

1、基本养老保险 1,560.00 4,693,501.00 4,044,206.18 650,854.82

2、失业保险费 60.00 488,610.21 347,523.44 141,146.77

3、企业年金缴费

合 计 1,620.00 5,182,111.21 4,391,729.62 792,001.59

19、应交税费

项 目 2015.6.30 2014.12.31

营业税 40,604.73 729,246.03

个人所得税 135,767.32 402,032.91

城市维护建设税 2,842.24 51,047.22

教育费附加 1,218.34 21,877.60

地方教育费附加 811.93 14,584.79

印花税 1,295.60

土地使用税 1,611,092.15 1,731,737.06

房产税 85,914.85 188,190.90

价格调节基金 -5,019.16 36,155.52

合 计 1,873,232.40 3,176,167.63

20、应付利息

项 目 2015.6.30 2014.12.31

借款利息 1,392,425.00 5,672,425.00

注:本公司本期不存在已逾期未支付利息的情况。

2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 目 2015.6.30 2014.12.31

往来款 297,849.00 1,657,849.00

质保金、履约保证金、定金 6,708,411.28 9,339,329.62

54

项 目 2015.6.30 2014.12.31

其他 570,113.06 789,749.69

合 计 7,576,373.34 11,786,928.31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 目 单位名称 2015.6.30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履约保证金 湖南湘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890,000.00 未到结转期

履约保证金 江苏一环集团有限公司 561,918.00 未到结转期

合 计 1,451,918.00

2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2015.6.30 2014.12.31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注 1) 157,800,000.00 240,300,000.00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注 2) 30,868,070.00 30,868,070.00

合 计 188,668,070.00 271,168,070.00

注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说明

借款单位 借款类别 利率(%) 期末数

信用借款 6.15 3,500,000.00

交通银行河南分行 信用借款 6.15 49,000,000.00

信用借款 7.00 8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金水支行 信用借款 5.90 1,000,000.00

郑州银行纬五路支行(1) 保证借款 6.765 2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保证借款 6.55 300,000.00

金水支行(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保证借款 6.615 4,000,000.00

金水支行(3)

合 计 157,800,000.00

(1)子公司中原环保开封同生工业水务有限公司向郑州银行纬五路支行的借

款 2,000.00 万,保证人是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根据合同条款,此款项至 2015 年 9 月份到期。

(2)子公司中原环保新密热力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

水支行借款 300.00 万,保证人是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根据合同条款,未来一年内将有 30.00 万到期偿

还。

(3)子公司中原环保新密热力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

55

水支行借款 16,000.00 万,保证人是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期间为最后一

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根据协议规定,其中 400.00 万应于未来一年

内归还。

注 2:1 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借款单位 期限 初始金额 利率(%) 应计利息 期末余额 借款条件

50,000,000.0 供热项目先期

登封市人民政府 至 2011 年 9 月 无息 30,868,070.00

0 垫付建设资金

注:该项目系根据子公司中原环保热力登封有限公司与登封市人民政府签订的

《登封市集中供热与污水处理项目合作协议书》,由登封市建设管理局代表登封

市政府向中原环保热力登封有限公司先期垫付登封市热力管网款项

5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 2011 年 9 月;根据登封热力对建设局的复函应于

2012 年 6 月底结清全部余款。截止本期末,尚未偿还金额为 30,868,070.00 元。

23、长期借款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 179,710,000.00 183,360,000.00

信用借款 262,500,000.00 263,5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七、22) 157,800,000.00 240,300,000.00

合 计 284,410,000.00 206,560,000.00

注:长期借款说明

借款单位 借款类别 利率(%) 期末数

中国建设银行金水支行 信用借款 5.90 129,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支行 保证借款 6.55 1,41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支行 保证借款 6.615 154,000,000.00

合 计 284,410,000.00

24、递延收益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47,891,838.62 11,200,000.00 1,071,676.20 58,020,162.42 见注 1、注 2、注 3

其中,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本期新增补助 本期计入营业 与资产相关/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金额 外收入金额 与收益相关

郑州市建设京沙

快速路拨付补助 6,044,444.44 177,777.78 5,866,666.66 与资产相关

资金

56

重点流域水污染

治 理 项 目 资 金 9,987,500.00 11,200,000.00 319,145.88 20,868,354.12 与资产相关

(注 1)

港区 2013 年度

三河三湖水污染

15,333,750.00 279,642.84 15,054,107.16 与资产相关

防治专项资金

(注 2)

郑州市关于重点

流域水污染治理 16,526,144.18 295,109.70 16,231,034.48 与资产相关

项目资金(注 3)

合 计 47,891,838.62 11,200,000.00 1,071,676.20 58,020,162.42

注 1:2013 年,本公司先后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重点流域

水污染治理项目 2013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郑发改投资[2013]605 号)

对郑州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补助款。截止本期末,该项目已

经完工,本期摊销金额 319,145.88 元。

注 2:郑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3 年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

资金预算的通知(郑财预[2013]405 号),对郑州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一

期)工程的补助款。截止本期末,该项目已经完工,本期摊销金额 279,642.84

元。

注 3:2012 年、2013 年,本公司子公司中原环保郑州上街水务有限公司分

别收到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 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关于重点流域水污染

治理项目资金 14,000,000.00 元和 4,600,000.00 元。项目在 2013 年度已完工,

本期摊销 295,109.70 元。

25、归属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3,798,233,766.83 3,714,676,397.66

其中:股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36,677.32 64.31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 7,867.21 13.79

社会公众 12,491.25 21.90

合计 57,035.78 100.00

2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57

本期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514,556,117.45 285,694,027.61 1,035,807,218.81 555,129,350.59

其他业务 1,915,939.23 5,063,137.89 60,253.33

合计 516,472,056.68 285,694,027.61 1,040,870,356.70 555,189,603.92

(2)主营业务(分行业)

本期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行业名称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务业成本 主营务业收入 主营务业成本

污水处理 333,613,208.80 145,124,791.06 713,270,054.15 301,215,907.03

供热销售 151,963,953.93 135,648,267.44 220,765,915.64 221,371,523.59

管网工程收入 28,978,954.72 4,920,969.11 101,771,249.02 32,541,919.97

合计 514,556,117.45 285,694,027.61 1,035,807,218.81 555,129,350.59

27、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营业税 660,315.44 3,185,167.58

城市维护建设税 46,216.45 223,650.89

教育费附加 19,807.01 95,850.38

地方教育费附加 13,204.55 70,662.02

价格调节基金 12,032.29 120,415.57

合计 751,575.74 3,695,746.44

注:各项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税项。

28、管理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职工薪酬 14,549,634.28 28,123,688.61

车辆使用费 1,246,356.53 3,593,310.17

办公费 756,206.84 1,868,919.23

土地使用税等税金 7,041,159.81 14,435,631.49

折旧摊销费 1,621,944.53 3,891,246.64

房租 2,072,100.00 3,756,500.00

中介机构费 305,801.89 945,890.57

其他 1,940,095.12 5,663,511.88

合计 29,533,299.00 62,278,698.59

29、财务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58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利息支出 37,378,463.57 57,876,473.72

减:利息收入 300,419.63 600,577.51

手续费及其他 262,115.52 4,842,695.23

合计 37,340,159.46 62,118,591.44

30、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坏账损失 9,009,511.64 18,971,090.11

31、投资收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

9,000,000.00 7,500,000.00

投资收益

32、营业外收入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详见下表:政府补助明细表) 5,704,976.20 25,788,324.99 5,704,976.20

其他 780,000.00 133,168.00 780,000.00

合计 6,484,976.20 25,921,492.99 6,484,976.20

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与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收益相关

中原环保新密热力有限公司供热补贴 4,000,000.00 20,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郑州市建设京沙快速路拨付补助资金 177,777.78 355,555.56 与资产相关

西区收既有建筑 2012、2013 年度改造拨款 2,835,600.00 与收益相关

西区收既有建筑 2013 年度改造拨款(注) 533,300.00 1,468,200.00 与收益相关

郑州市关于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资金

319,145.88 212,500.00 与资产相关

(注七、24(注 1))

港区 2013 年度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

279,642.84 326,250.00 与资产相关

金(注七、24(注 2))

郑州市关于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资金

295,109.70 590,219.43 与资产相关

(注七、24(注 3))

王新庄收郑东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科普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基地建设补贴款

合计 5,704,976.20 25,788,324.99

注:本期收到河南省财政厅(豫财建[2013]511 号)“河南省 2013 年北方采

59

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省级补助资金”533,300.00 元。

33、营业外支出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3,354,270.85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3,354,270.85

对外捐赠支出 98,712.00

其他 2,696,603.86 92,600.00 2,696,603.86

合 计 2,696,603.86 3,545,582.85 2,696,603.86

34、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31,930,405.88 77,050,458.57

递延所得税费用 -711,667.46 -5,085,407.56

合 计 31,218,738.42 71,965,051.01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利润总额 166,931,855.57 368,492,536.34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41,540,269.84 92,123,134.08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2,187,535.74 -2,354,511.56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11,780.88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9,297,692.73 -17,806,398.75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211,476.55 29,748.70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47,779.50 -38,702.34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

抵扣亏损的影响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所得税费用 31,218,738.42 71,965,051.01

3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拟购入的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和质押的情

形,但标的资产存在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合同,详细情况

如下:

(1)2013 年 9 月,净化公司与中融昌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中融公

60

司”)签署合同编号为 ZR-ZZ-QD-2013001 号《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合

同约定租赁物由净化公司出售给中融公司,再由中融公司回租给净化公司,租赁

物为归属于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和五龙口污水处理厂的机器设备,净化公司向中融

公司支付的本金和租赁费合计为 299,318,115.56 元,租赁期限为 5 年。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该项融资本金余额为 1.52 亿元。

(2)2013 年 4 月 23 日,净化公司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城租赁”)签署长金租回租字(2013)第 0044 号《回租租赁合同》,合同

约定长城租赁向净化公司购买租赁物并回租给净化公司使用,净化公司同意向长

城租赁承租租赁物并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租赁物为归属于马头岗污水处理

厂和五龙口污水处理厂的 242 件机器设备,净化公司向长城租赁支付的本金和

租赁费合计为 350,403,636.25 元;租赁期限为 60 个月。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该项融资本金余额为 1.90 亿。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主要经 持股比例(%)

集团构成部分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营地 直接 间接

中原环保水务登封有限公司 登封市 登封市滨河路南段 公共设施服务 100.00 设立

中原环保热力登封有限公司 登封市 登封市滨河路南段 公共设施服务 100.00 设立

中原环保新密热力有限公司 新密市 新密市西大街西段 公共设施服务 100.00 设立

中原环保郑州上街水务有限 郑州上 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119 设立

公共设施服务 100.00

公司 街 号

中原环保开封同生工业水务 开封 设立

开封县县府东街路北 公共设施服务 80.00

有限公司

洛阳 洛阳市伊川县城关镇罗 设立

中原环保伊川水务有限公司 公共设施服务 90.00

中原环保同生漯河水务有限 漯河 设立

临颍县经一路中段 公共设施服务 75.00

公司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拟 郑州 购买

不适用 公共设施服务 100.00

出售业务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少数股东的持 本期归属于少数 本期向少数股 期末少数股东

子公司名称

股比例(%) 股东的损益 东分派的股利 权益余额

中原环保开封同生工业水务有限公司 20.00 289,896.62 4,468,271.51

61

中原环保伊川水务有限公司 10.00 137,789.93 2,270,108.61

中原环保同生漯河水务有限公司 25.00 728,616.37 9,802,469.62

(3)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期末余额

子公司名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中原环保开封

同生工业水务 5,084,559.88 42,122,004.10 47,206,563.98 24,865,206.41 24,865,206.41

有限公司

中原环保伊川

3,476,152.14 89,738,964.62 93,215,116.76 70,514,030.68 70,514,030.68

水务有限公司

中原环保同生

漯河水务有限 5,200,409.09 67,588,724.99 72,789,134.08 33,579,255.62 33,579,255.62

公司

(续)

期初余额

子公司名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中原环保开

封同生工业

2,789,357.63 43,579,314.95 46,368,672.58 25,476,798.09 25,476,798.09

水务有限公

中原环保伊

川 水 务 有 限 3,011,722.66 91,137,831.43 94,149,554.09 72,826,367.34 72,826,367.34

公司

中原环保同

生 漯 河 水 务 7,734,416.22 68,828,665.27 76,563,081.49 40,267,668.51 40,267,668.51

有限公司

2、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未发生变化。

3、本公司不存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4、本公司不存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

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

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

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62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

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

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

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一)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

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

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

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

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

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金融工具不存在外汇风险。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

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

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

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融资需求。并且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

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

本公司按照准则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

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故本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存在利率等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

2015 年 6 月 30 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

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

本公司的业务主要系城市及部分工业污水处理和集中供热业务,城市污水处

理款项由当地财政局以财政资金支付;本公司目前存在的工业污水处理业务是子

公司中原环保开封同生工业水务有限公司为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二分公司百万吨合成氨处理污水进行的处理;集中供热业务主要是为城市居民

和非居民提供用热,主要是采取预收款的方式。对于应收污水处理款及其他少量

应收管网建设款,本公司已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

以确保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

63

已经大为降低。

(1)本公司不存在已逾期未计提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本期最大的欠款

方是郑州市财政局,情况如下: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

单位名称 金额 计提坏账金额 年限

例(%)

178,460,589.00 8,923,029.45 1 年以内 36.12

郑州市财政局 172,388,735.00 34,477,747.00 1-2 年 34.90

87,934,526.00 35,173,810.40 2-3 年 17.80

合 计 438,783,850.00 78,574,586.85 88.82

以上款项均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充分计提减值。本公司目前业务在重大重组

中,预计郑州市财政局的欠款在下半年度全部收回的可能性较大。具体见十三、

其他重要事项,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不高。

(2)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

险较低。

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

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

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公司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经营范围

(万元) 的持股比例(%)

污水、污泥处理处置;中水开发利

郑州市污水净化 郑州市惠济区

用;化工、复合肥料生产销售;养 10,000.00 64.31

有限公司 长虹路 3 号

殖业、种植业

注 1、本公司重组成功后,母公司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相应的郑州市污水净化

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将会有变化。

注 2、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是郑州市财政局。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详见附注七、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公司无合营和联营企业。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持股比例(%)

64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 第二大股东 13.79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同受郑州公用集团控制

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净化公司的母公司

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公用集团的母公司

5、关联方交易情况

(1)本公司不存在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方面的交易。

(2)关联担保情况详见附注七、22 和附注七、23。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本公司除和子公司有往来款外,与其他关联方的应收款项情况: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

单位名称 金额 计提坏账金额 年限

例(%)

178,460,589.00 8,923,029.45 1 年以内 36.12

郑州市财政局 172,388,735.00 34,477,747.00 1-2 年 34.90

87,934,526.00 35,173,810.40 2-3 年 17.80

合 计 438,783,850.00 78,574,586.85 88.82

注:本公司与郑州市市政管理局签订王新庄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由本

公司负责运营。污水处理款实际由郑州市财政局支付。

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截至 2015 年 9 月 6 日,本公司拟购入的标的资产中共有九块土地,其

中七块土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还有两块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但均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已全部缴纳完毕。九块出

让土地的情况如下:

宗 是否已

序 地 土地使用权证号/出让合 使用年 面积(平 出让协议金 取得土

位置

号 名 同编号 限(年) 方米) 额 地使用

称 权证

王 博学

1 410100-CR-2015-1012-13908 50 75,952.79 33,570,700.00 否

新 路西、

65

庄 王新

技 街南

头 中州

岗 大道

2 一 郑国用(2015)第 0301 号 东、贾 50 288,785.83 124,178,000.00 是

期 鲁河

土 南

头 中州

岗 大道

3 泵 郑国用(2015)第 0302 号 东、贾 50 16,800.24 7,308,104.00 是

站 鲁河

土 南

龙 五龙

口 口路

4 一 410100-CR-2015-0993-13759 北、蓝 50 86,319.92 53,777,310.00 否

期 天路

土 西

冉屯

东路

东、五

5 二 郑国用(2015)第 0308 号 50 97,736.33 60,889,734.00 是

龙口

南路

五龙

口南

6 郑国用(2015)第 0307 号 路北、 50 21,687.21 13,511,132.00 是

蓝天

路西

马 贾鲁

7 头 郑国用(2015)第 0304 号 河南、 50 262,780.60 113,258,438.00 是

岗 迎宾

66

二 东路

期 西

南三

环南、

8 环 郑国用(2015)第 0305 号 50 72,616.89 31,080,029.00 是

紫辰

路东

马 郑峪

寨 路南、

9 郑国用(2015)第 0303 号 50 44,202.00 18,211,224.00 是

土 日照

地 路东

合计 966,881.81 455,784,671.00

2、截止 2015 年 9 月 6 日,本公司拟购入的标的资产中所有权或使用权受

限制的资产的解决情况:

(1)截至 2015 年 7 月 14 日,净化公司与中融昌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

的合同编号为 ZR-ZZ-QD-2013001 号《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合同,余额

为人民币 169,712,640.00 元,经双方协商一致,中融昌盛同意与净化公司提前

解除融资租赁,并同意净化公司不支付违约金,只需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剩余租

金人民币 169,712,640.00 元,其中,本金人民币 152,400,000.00 元,利息人民

币 17,312,640.00 元。该融资租赁费已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偿还完毕,该租赁

项下的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已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转移至净化公司。

(2)截至 2015 年 7 月 9 日,净化公司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

的合同编号为长金租回租字(2013)第 0044 号《回租租赁合同》合同,余额为

207,019,221.04 元,经双方协商一致,长城国兴同意与净化公司提前解除融资

租赁,并同意净化公司不支付违约金,只需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剩余租金

207,019,221.04 元,其中,本金 190,497,786.08 元,利息 16,521,434.96 元。

该融资租赁费已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偿还完毕,该租赁项下的租赁设备的所有

权已于 2015 年 7 月 22 日转移至净化公司。

3、截至 2015 年 9 月 6 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

日后事项。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1)根据郑政办 2014[47]号《关于印发郑州市公用事业资产整合方案的通

知》文件要求,郑州市政府将郑州市污水净化公司拥有的污水处理经营性资产(主

要指五龙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南三环污水

67

处理厂、马寨污水处理厂等运营类环保资产)以及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属郑

州市郑东新区水务有限公司(即陈三桥污水处理厂)资产证券化,由中原环保定

向增发股份或以现金进行购买,解决中原环保主业发展定位问题。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重组事项正在进行中。

(2)2015年6月12日发布的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

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的规定,公司提供的污水处理劳务,自2015年7

月1日起执行应交增值税70%即征即退政策;公司提供的再生水劳务,自2015年7

月1日起执行增值税50%即征即退政策。同时,财税[2008]156号文失效。

(3)分部信息

本公司属于公共设施服务行业,未跨行业经营,业务全部在河南省境内,公

司统一管理,无报告分部,无需编制分部报告。

除以上事项外,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四、补充资料

1、本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3,354,270.8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6,484,976.20 25,788,324.99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68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

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96,603.86 -58,144.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9,000,000.00 7,500,000.00

小 计 12,788,372.34 29,875,910.14

所得税影响额 1,547,466.62 5,446,422.6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 计 11,240,905.72 24,429,487.46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

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

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间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5 年 1-6 月 3.56 0.24 0.2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2014 年度 9.30 0.52 0.52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 2015 年 1-6 月 3.26 0.22 0.22

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4 年度 8.53 0.47 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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