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百特: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5-077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9月8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8日上午

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9月7日下午15:00 至2015年9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顾彤莉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

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聘请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24,137,35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93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4,109,55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9.92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7,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112%。

第 1 页 共 3 页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7,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7,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12%。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4,109,5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6%;反

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4,109,5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6%;反

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4,109,5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6%;反

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4,109,5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6%;反

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反对 27,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

第 2 页 共 3 页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

意见认为: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9日

第 3 页 共 3 页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雅博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