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1 证券简称:秋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5- 050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9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 319 号公司八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9,688,95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7.56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现场会议由副董
事长张云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3 人,董事长李亚、董事平贵杰、董事霍光、董事
刘峰、独立董事李文强、独立董事佘明远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现场会
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白彦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9,688,952 100 0 0 0 0
(二)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选举白彦
壮先生为公司
1 第八届董事会 0 0 0 0 0 0
独立董事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鸿旭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博、钟继成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公司聘请黑龙江鸿旭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张博、钟继成律师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了《关于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
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