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3 股票简称:航天动力 编号:临 2015-027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8日,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西安航天发动机厂(以下简称“发动机厂”)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发动机厂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君资管1136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发动机厂于2015年9月8日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君资
管1136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300,000股。本次增持前,发
动机厂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6,955,034股,持股比例为7.36%;本次增持
后,发动机厂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7,255,034股,持股比例为7.40%。
二、后续增持计划
在截止2015年12月31日内,发动机厂还将根据市场情况,当公司股
价出现大幅下跌的情况时,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君资管
1136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所使用
资金不超过10,000,000元(含本次已增持股份所使用资金4,992,767.00
元)。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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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动机厂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关于上市公
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 号)、《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
〔2015〕66 号)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发动机厂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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