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 2015-049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9月1日、9月2日、9月7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
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2015 年 2 月 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
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相关材料。2015
年 8 月 15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相关材料。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停牌,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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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的 2015 年第 70
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获得有条件通过。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
开市起复牌。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平贵杰先生函证
确认,目前除上述第2项事项外,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
司及实际控制人平贵杰先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
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是《上海证券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是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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