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63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7 日接到控股
股东巨化集团公司通知,巨化集团公司按照增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
易系统继续增持了本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1、前期增持情况
截止2015年9月2日,巨化集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巨化股
份股票共计13,803,870 股,约占巨化股份总股本的0.7623%。本次增持后,巨化
集团公司与子公司浙江巨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投资”)合并持有巨
化股份股票1,053,352,613 股,约占巨化股份总股本的58.167%。相关公告刊登
于2015年9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本次增持情况
2015 年 9 月 7 日,巨化集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巨
化股份股票 4,305,250 股,占巨化股份总股本的 0.2377%。
3、累计增持情况
截止 2015 年 9 月 7 日,巨化集团公司已累计增持巨化股份股票 18,109,120
股(占巨化股份总股本的 1.000 %),持有巨化股份股票 1,011,667,326 股(占
巨化股份总股本的 55.865%);巨化集团公司及巨化投资合计持有巨化股份股票
1,057,657,863 股(占巨化股份总股本的 58.405%)。
二、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详见刊登于 2015 年 9 月 7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 2015—61 号:《巨化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的公告》。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巨化集团公司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巨化
股份股票。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
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巨化集团公司增持公司股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