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控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9-0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5-102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8 月 31

日、9 月 1 日、9 月 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

达到 20%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2015 年 8 月 2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度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及《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文件。

(二)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信息。

(五)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波动期间

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除上述以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上述事项不存

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

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

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

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

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为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

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