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材料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 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交的
2015 年 8 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订<股权置换及投
资补偿协议>的议案》进行了审阅,事先了解了相关议案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黄毅、李光一、袁树民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材料
独立董事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黄毅:
李光一:
袁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