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7 股票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临 2015-023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同达创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达贸易”)
近日收到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15)闸民二(商)初字第
1423-1427 号】,同达贸易诉黄山五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福置业”)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已获受理。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1.受理机构: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
2. 受理地点:上海市闸北区
3.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同达贸易
被告:五福置业
4. 诉讼基本情况
2014 年 1 月 9 日、2 月 20 日、4 月 22 日、5 月 22 日、5 月 29 日原被告分
别签订了《世界徽商论坛永久会址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合同》、《世界徽商论坛永
久会址电梯设备采购合同(迪康电梯)》、《名人铜像采购合同》、《世界徽商论坛
永久会址指纹锁、铜门、智能家居设备购合同》、《世界徽商论坛永久会址电梯设
备采购合同(蒂森电梯)》,原告为被告采购其所需设备材料,被告收货后再向原
告支付相应款项。
自 2014 年 8 月 30 日起,被告出现违约,上述 5 笔交易涉及采购款本金合计
2823 万元。
同达贸易诉讼请求为:
1.判令被告按约向原告支付设备材料采购款人民币 2823 万元;
2.判令被告自 2014 年 8 月 30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原告已付货款的
22.6% 支付原告额外财务费用;
3.判令被告按约自 2014 年 8 月 30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原告已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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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没有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年度利润的影响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诉讼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对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
2.诉状。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