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 2015-038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民丰特种纸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 年 4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民丰
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2]165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7 日通
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 87,9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5.12 元,募集资金
总 额 为 450,048,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5,601,200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434,446,8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天健验字【2013】70 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2015 年上半年使用金额 累计利息收
以前年度已
置换先期投 直接投入募 暂时补充流 入和理财收 期末余额
投入
入项目金额 集资金项目 动资金 益净额
40082.49 0.00 1434.26 0.00 490.99 2418.92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41,516.75
万元(其中 2015 年上半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 1,434.26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
金余额 2,418.9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490.99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民丰特种纸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 年 4 月修订)》,本公司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3 年 4 月 10 日,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以下简称“农行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嘉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市分行(以下简称“交行嘉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
行(以下简称“建行嘉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以下简称
“中信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 年 10 月,本公司及
子公司浙江民丰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农行嘉兴分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
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
《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交行嘉兴分行 334601000018170470659 12,794,889.45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嘉兴分行 7333010182100083443 1,340,402.57
浙江民丰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农行嘉兴分行 19399901040056499 53,875.19
合计 14,189,167.21(注)
注:专户余额与累计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相差 1000 万元,原因是购买一家
银行理财产品:中信 1000 万元。
三、2015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 1。
四、2015 年上半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 2015 年上半年度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上半年,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 年 4 月修订》)的相关
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8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上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444.68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34.2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516.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可
已变更项 募集资 截至期 项目达到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本期实 是否达 行性是
目,含部 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末承诺 本期投 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4) 现的效 到预计 否发生
分变更 投资总 资总额 投入金 入金额 用状态日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 益 效益 重大变
(如有) 额 额(1) 期
(3)=(2)-(1) (2)/(1) 化
17 号机格拉辛纸技术改造项目 否 19,000 19,000 19,000 62.13 16627.43 -2372.57 87.51% 2013.10 否 否
5.45
特种纸整饰超压工程项目 否 2,000 2,000 2,000 2195.96 195.96 109.80% 2013.10 (注 1) 否
新 10 号机高档特种纸技术改造项目 是 12,444.68 12,444.68 12,444.68 1372.13 12693.36 248.68 102.00% 2015.09 投入期 (注 2)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0 10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012 年 1 月 17 日,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
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募集资金项目,2012 年 1 月 17 日至 2013 年 4 月 30 日,公司已向三个募集资金项目投入自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 14,807.38 万元。经 2013 年 5 月 28 日公司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3 年 6 月以募集资金 14,807.38 万元
置换了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期限为一年。据此,期末募集资金用于理
产品情况
财产品金额为 100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17 号机格拉辛纸和特种纸整饰超压项目目前还有项目质保金未支付,故有结余。
根据“新 10 号机高档特种纸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需要,经 2013 年 9 月 10 日公司五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将该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主体变更为子公司浙江民丰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将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工业园区。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特种纸整饰超压工程项目系 17 号机格拉辛纸技术改造项目的组成部分,两个项目合并计算实现的效益,由于该两个项目尚未达
注1
到募投项目的预期产能,故 2015 年上半年实现的效益小于预计效益。
注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多支出 248.68 万元,原因为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再投入至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