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春天:2015年半年度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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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381 公司简称:青海春天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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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张雪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鑫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鑫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发展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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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6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7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8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49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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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并购重组委 指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登上海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青海春天/我公司/公司/上市公 指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指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监事会/监事会 指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贤成矿业 指 我公司前身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贤成矿业管理人 指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西宁中院 指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国资委 指 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西藏荣恩/控股股东 指 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泰达 指 新疆泰达新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盛基 指 上海盛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中登 指 上海中登投资管理事务所

新疆益通 指 新疆益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创新矿业 指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青海

创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贤成节能 指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宁

贤成节能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资产/标的资产 指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青海

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 99.8034%的股

置出资产/出售资产 指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83.11%股权和

西宁贤成节能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

《公司章程》 指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GMP 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 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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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青海春天

公司的外文名称 QINGHAI SPRING MEDICINAL RESOURCES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Qinghai Sprin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雪峰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定 陶园园

联系地址 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 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

新路1号 新路1号

电话 0971-8816171 0971-8816171

传真 0971-8816171 0971-8816171

电子信箱 investor@verygrass.com investor@verygrass.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新路1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810007

公司办公地址 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新路1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810007

公司网址 www.verygrass.com

电子信箱 investor@verygrass.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www.sse.com.cn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www.sse.com.cn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青海春天 600381 贤成矿业

六、 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登记日期 2015年6月4日

注册登记地点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630000100010609

税务登记号码 63010271040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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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71040228-2

七、 其他有关资料

报告期内,我公司依法完成了董、监事会改选和重新聘任部分高级管理层的工作,以及公司

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注册地址变更等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并予以披露。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调整后数 上年同期调整前数 期比上

主要会计数据

(1-6月) 据 据 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542,368,423.41 1,078,274,014.09 2,736,510.02 -49.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0,180,206.19 200,032,980.75 -25,585,729.96 -69.91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8,727,453.98 180,959,563.69 -25,276,296.72 -67.55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39,315,372.44 314,214,166.88 -50,939,281.87 -55.66

金流量净额

本报告

期末比

上年同期调整前数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

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457,378,753.22 1,470,056,584.12 123,265,375.14 -0.86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1,841,765,294.86 1,916,068,944.36 1,522,668,267.61 -3.88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比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调整 上年同期调整

主要财务指标 上年同期增

(1-6月) 后数据 前数据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22 0.4087 -0.1286 -74.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22 0.4087 -0.1286 -74.9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0997 0.3698 -0.1271 -73.04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1 12.75 减少8.64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4.01 11.54 减少7.53个

均净资产收益率(%) 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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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公司 2015 年 3 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构成反向购买。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部分列示的 2015 年半年度数据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

中关于反向购买处理的规定计算的数据,上年同期调整后数据指法律上子公司(青海春天药用资

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同期数据,上年同期调整前数据指上市公司同期数据。

二、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9,922.5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115,000.02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170,786.11

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1,506,684.17

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960.66

所得税影响额 -25,107.79

合计 1,452,752.21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核准贤成矿业实施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开展“重大

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青海省

国资委的相关核准、批准和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授权,在报告期内完成了资产注入、新股发行、资

产拍卖以及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工商变更的手续,依据《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改选和管理层的改组工

作。2015 年 6 月 12 日,公司股票简称由“贤成矿业”变更为“青海春天”,标志着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工作基本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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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成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的优质资产注入公

司,公司主营业务发生了本质的变化,由煤炭的开采、生产转型为青藏高原天然优势资源的综合

开发、利用、生产、销售,进入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健康产业领域。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

有限公司自 2004 年成立以来即专注于青藏高原天然珍稀资源的高效利用,拥有以“极草5X”冬

虫夏草为品牌代表的全国性产品推广销售网络,而“极草5X”品牌的系列纯冬虫夏草产品,是

经过多年科研、采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对青藏高原天然珍稀资源之一冬虫夏草进行深加工和高效利

用的创新产品,在冬虫夏草行业内处于领先的地位。

由于报告期内国内经济大环境处于持续下行的趋势,社会消费力水平、购买力水平相比 2014

年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以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后,公司在产品营销工作方面进行了部分

调整以更符合未来市场的需求,因此公司 2015 年上半年的整体业绩出现了较大下滑的情况。针对

目前所面临的实际情况,公司采取一方面加大内部治理、内部风险控制建设的力度以减低各项成

本、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一方面在继续加强现有营销渠道维护和挖潜的同时丰富营销手段、加

大包括港澳市场在内的新市场的开发等措施,同时继续开展原贤成矿业延续下来的矿产品贸易,

以努力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

2015 年 4 月,国务院同意执行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

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保监会等十二部

委联合提出的《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 年)》。该《规划》是我国第一个关于中药

材保护和发展的国家级专项规划,里面明确提出了重点建设包括冬虫夏草在内的 100 种濒危稀缺

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的规划、实施包括发展中药材现代化生产技术、促进中药材综合开发利用在

内的中药材技术创新行动。该《规则》的实施对专注于以高科技手段合理开发、有效利用青藏高

原天然珍稀药用资源、以现代化科技手段研发、推广传统中药的青海春天来说,是一个影响长远

的重大利好。公司将紧紧把握住这一机遇,加大产品的研发力度和质量管控,积极参与该《规划》

的实施工作,为珍稀中药材的保护、利用贡献一份力量。

2015 年 7 月初,A 股股价出现非理性下跌的现象,公司除积极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工作

外,还坚定看好我国的经济发展前景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潜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也将继续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开展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为维护国

内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542,368,423.41 1,078,274,014.09 -49.70

营业成本 270,196,369.13 590,443,123.54 -54.24

销售费用 151,025,991.31 224,835,108.44 -32.83

管理费用 38,483,029.25 39,383,152.33 -2.29

财务费用 2,264,716.34 9,634,952.20 -76.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315,372.44 314,214,166.88 -55.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542,802.24 96,512,654.36 -239.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797,263.87 -261,564,916.67 53.82

研发支出 2,734,689.61 2,719,258.96 0.57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调整销售政策及销量下降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调整销售政策及销量下降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借款到期归还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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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调整销售政策及销量下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理财项目收回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反向收购并入被合并方主体期初货币资金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核准贤成矿业实施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开展“重大

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

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发生了本质的变化,由煤炭的开采、生产转型为青藏高原天然优势资源的综

合开发、利用、生产、销售,进入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健康产业领域,利润构成和来源也发生重

大变化。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均依照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开展有关的工作,并继续推动内控制度的建设、

完善工作,涉及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中。

(4) 其他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中医药行 496,681,942.97 223,549,073.20 54.99 -53.02 -60.91 增加 9.08

业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冬虫夏草 494,924,259.26 222,541,824.69 55.04 -51.47 -59.48 增加 8.88

纯粉片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冬虫夏草产品系列毛利率比上年增加,主要由于原材料采购成本降低所致。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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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区 100,223,581.94 -41.39

华东区 195,849,033.12 -41.18

华北区 105,998,017.23 -61.57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中南区、华东区和华北区营业收入下降,主要由于本期调整销售政策及销量下降所致。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贤成矿业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开展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实施

完毕,公司名称由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

业务转型进入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健康产业领域,核心竞争能力得到了极大的增强。

公司目前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长期从事青藏高原天然珍稀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的研发工作,拥有较为全面的研发数

据、资料和具备丰富研发经验的团队;

2、拥有经营多年形成的成熟、稳定的原料采购渠道和独特、严格的入库质检程序,保证了原

料的优质性、供应的充足性和采购成本的最低化;

3、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是以优质冬虫夏草为原料、采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对优质冬虫夏草进行

深加工和高效利用的“极草5X”品牌纯冬虫夏草系列创新产品,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制订了高于国

家药典标准的《冬虫夏草纯粉片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药品 GMP 要求和经专家论证、管理部门审

核通过的《冬虫夏草纯粉片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并凭借领先的核心生产工艺,从原材料甄选、

食用安全、生产流程的每个环节等多方面严格把控,有效监测,全面评价,保证产品的“真、纯、

精”。公司的产品在冬虫夏草行业内处于领先的地位,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4、公司同时还拥有行业内领先的全国营销网络和优质合作商资源,立体的品牌传播渠道和卓

越的品牌策划及推广能力,建立了长远的品牌战略,并以品牌为核心整合整个产业价值链,不断

强化品牌的核心竞争优势,明确品牌定位,树立品牌形象,增强品牌影响力。经过多年的培育和

推广,公司“极草5X”冬虫夏草系列产品作为冬虫夏草类的代表产品,正逐步被大众所熟知,品

牌知名度和忠诚度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5、诚信的企业文化也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成立至今,始终注重诚信企业

文化的建设,树立了以诚信为核心的价值观,将诚信贯穿于企业生产、销售、管理的各个环节,

将诚信注入制造、包装、设计、宣传等各个细节。公司自 2009 年即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青海分公司投保了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公司保证极草5X 冬虫夏草均为 100%纯冬虫夏草,如

有不实,将承担消费者购买产品价格的百倍赔偿。公司投保该险种至今连续五年未发生过任何的

赔付案件。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无证券投资、无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无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以及买

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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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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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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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贤成矿业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开展的“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 2015 年 2 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实施。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7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青海省国资委批准、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委托青海省产权交

易市场对公司所持有的具体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盐湖、有色金属选矿尾渣、尾矿资源化再利用循

环经济项目”的创新矿业 83.11%股权进行拍卖工作。经过多轮全国性市场询价后,该股权于 2015

年 6 月 1 日被自然人朱克敏竞拍得到,公司与其签订了相关的《股权转让合同》,并根据该《合

同》的规定完成了相关的股权转让、资产移交等工作。

该项目募集资金在 2014 年度使用情况详情,请查阅公司 2015 年 1 月 31 日通过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附件全文。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我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公司持有 99.8034%股权)是我公司

的核心经营性资产,成立于 2003 年 4 月 3 日,注册资本 213,549,425.29 元,主要业务范围为:

中藏药原材料收购、加工、销售;生物资源开发、利用;中药饮片(净制、切制)、饮片粉碎、

直接服用饮片生产;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主要产品为以“极草5X”为品牌的系列纯冬虫夏

草产品。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二)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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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其他披露事项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诉讼

诉 诉讼 诉讼

起 (仲

应诉 讼 诉讼 (仲裁) (仲

诉 承担连 裁)

(被 仲 诉讼(仲裁)基本情 (仲裁) 是否形 诉讼(仲裁) 裁)

(申 带责任 审理

申请) 裁 况 涉及金 成预计 进展情况 判决

请) 方 结果

方 类 额 负债及 执行

方 及影

型 金额 情况

袁 贤成 贤成矿 民 2012 年 12 月 21 日 1,000 是 一审待开庭

璟 集团 业、西 事 因借款纠纷,原告

宁国 诉 向深圳南山区人民

新、黄 讼 法院诉被告,由贤

贤优 成矿业、西宁国新、

黄贤优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

吴 贤成 西宁国 民 2012 年 2 月 21 日, 4,000 是 按贤成矿业 结案 执行

李 矿业 新、贤 事 因借款、担保合同 《重整计 中

彬 成集团 诉 纠纷,原告向深圳 划》规定执

讼 市中级人民法院诉 行

贤成矿业、黄贤优,

由西宁国新、贤成

集团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诉讼标的金

额 5,396 万元。2012

年 4 月 19 日,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民事调解书,贤

成矿业对本金

4,000 万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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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

张 贤成 黄贤 民 2012 年 4 月 25 日, 3,000 是 按贤成矿业 结案 结案

长 矿业 优、西 事 因借款、担保合同 《重整计

虹 宁国 诉 纠纷,原告向广州 划》规定执

新、贤 讼 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行

成集团 诉贤成矿业,由黄

贤优、西宁国新、

贤成集团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诉讼标

的金额 3,311.40 万

元。经广州市天河

区人民法院调解,

贤成矿业支付借款

本金及利息

林 西宁 黄贤 仲 2012 年 7 月 6 日, 7,290 是 本金经仲裁 结案 结案

镇 国新 优、钟 裁 因借款、担保合同 按 2000 万

文 文波、 纠纷,原告向广州 元计算,按

王文 市仲裁委员会诉西 贤成矿业

汇、贤 宁国新,由黄贤优、 《重整计

成矿业 钟文波、王文汇、 划》规定偿

贤成矿业承担连带 付

清偿责任,诉讼标

的金额 7,290 万元。

曾 西宁 贤成矿 民 2012 年 7 月 19 日, 3,192 是 经湖南省高 结案 结案

伟 国新 业、贤 事 因借款、担保合同 级人民法院

胜 成集团 诉 纠纷,原告向湖南 终审判决本

讼 省益阳市中级人民 金按 3000

法院诉西宁国新, 万元计算,

由贤成矿业、贤成 按贤成矿业

集团承担连带清偿 《重整计

责任,诉讼标的金 划》规定偿

额 3,192 万元。 付

李 西宁 贤成矿 民 2012 年 4 月 10 日, 7,260 是 深圳市中级 按贤 执行

贻 国新 业、黄 事 因借款、担保合同 人民法院判 成矿 中

杰 贤优、 诉 纠纷,原告向深圳 决贤成矿业 业

钟文波 讼 市中级人民法院诉 承担 3,740 《重

西宁国新,由贤成 万元及违约 整计

矿业、黄贤优、钟 金二分之一 划》

文波承担连带清偿 的赔偿责 规定

责任。 任。 进行

偿。

广 贤成 贤成矿 民 2012 年 3 月 8 日, 2,719 是 广州市中级 按 执行

15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州 集团 业、黄 事 因借款、担保合同 人民法院终 《重 中

靖 贤优、 诉 纠纷,原告向广州 审判决贤成 整计

永 钟文 讼 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矿业承担本 划》

投 波、西 诉贤成集团,由贤 金 1,100 万 规定

资 宁国新 成矿业、黄贤优、 元及利息二 进行

咨 钟文波、西宁国新 分之一的赔 清

询 承担连带清偿责 偿责任。 偿。

有 任。

朱 黄贤 贤成矿 民 2012 年 4 月 9 日, 2,600 是 广州市中级 待开

忠 优 业、西 事 因借款、担保合同 人民法院一 庭

芒 宁国 诉 纠纷,原告向广州 审判决贤成

新、贤 讼 市中级人民法院诉 矿业承担本

成集 黄贤优,由贤成矿 金

团、钟 业、西宁国新、贤 1,348.88

文波、 成集团、钟文波、 万元及违约

池智良 池智良承担连带清 罚息的担保

偿责任。 责任,贤成

矿业已上

诉。

张 黄贤 西宁国 民 2012 年 3 月 6 日, 1,381. 是 贤成矿业向 按贤 结案

励、 优 新、贤 事 因借款、担保合同 2389 广州市中级 成矿

唐 成集 诉 纠纷,原告向广州 人民法院提 业

庆 团、钟 讼 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起上诉,广 《重

祝、 文波、 诉黄贤优,由西宁 州市中级人 整计

张 贤成矿 国新、贤成集团、 民法院作出 划》

海 业 钟文波、贤成矿业 终审判决, 规定

南、 承担连带清偿责 贤成矿业承 执行

周 任。 担本金 50%

爱 担保责任。

玲、

英、

郑 贤成 黄贤 民 2012 年 5 月 29 日, 3,753 是 深圳市福田 按

钦 矿业 优、西 事 因借款、担保合同 区人民法院 《重

木 宁国 诉 纠纷,原告向深圳 作出民事判 整计

新、贤 讼 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决后,贤成 划》

成集 诉贤成矿业,由黄 矿业向深圳 规定

16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团、钟 贤优、西宁国新、 市中级人民 进行

文波 贤成集团、钟文波 法院申请再 清

承担连带清偿责 审,深圳市 偿。

任。 中级人民法

院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作出民事

裁定书驳回

贤成矿业再

审申请。

周 西宁 贤成矿 民 2012 年 5 月 21 日, 13,856 是 2014 年 3 月 贤成 再审

亚 国新 业、贤 事 因借款、担保合同 .6667 3 日,湖北 矿业 已立

成集 诉 纠纷,原告向湖北 省高级人民 已提 案

团、黄 讼 省高级人民法院诉 法院作出民 出再

贤优 西宁国新,由贤成 事判决,判 审申

矿业、贤成集团、 决西宁国新 请

黄贤优承担连带清 于判决生效

偿责任。 之日起十日

内向周亚偿

还借款本金

8,876 万元

及利息;贤

成矿业承担

连带清偿责

任。贤成矿

业不服上述

判决向我国

最高人民法

院申请再

审。

佛 贤成 民 2012 年 7 月 9 日, 1,659 是 一审判决贤 按 执行

山 矿业 事 因票据纠纷,原告 成矿业承担 《重 中

市 诉 向广州市天河人民 担保责任。 整计

金 讼 法院诉贤成矿业。 划》

恒 规定

福 进行

不 清

锈 偿。

林 西宁 贤成矿 民 2012 年 7 月 10 日, 6,421. 是 深圳市中级 一审 尚未

17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钦 国新 业、钟 事 因借款、担保合同 10 人民法院一 已判 收到

生 文波、 诉 纠纷,原告向深圳 审判决贤成 决 其他

黄贤优 讼 市中级人民法院诉 矿业承担 当事

西宁国新,由贤成 50%的担保 人上

矿业、钟文波、黄 责任。 诉通

贤优承担连带清偿 知

责任。

广 贤成 民 2012 年 7 月 20 日, 3,060 是 广州市天河 按 结案

东 矿业 事 因借款、担保合同 区人民法院 《重

金 诉 纠纷,原告向广州 判决贤成矿 整计

港 讼 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业支付 划》

商 诉贤成矿业。 3,000 万 规定

贸 元,赔偿 60 进行

有 万元。 清

限 偿。

黄 贤成 西宁国 民 2012 年 5 月 21 日, 11,187 是 广东高级人 按贤 结案

少 集团 新、本 事 因借款、担保合同 .3332 民法院终审 成矿

龙 公司、 诉 纠纷,原告向深圳 判决贤成矿 业

钟文 讼 市中级人民法院诉 业承担 50% 《重

波、黄 贤成集团,由西宁 担保责任 整计

贤优 国新、贤成矿业、 划》

钟文波、黄贤优承 规定

担连带清偿责任。 执

行,

处于

清偿

阶段

洪 西宁 贤成矿 民 2012 年 6 月 26 日, 9,494. 是 广东高院终 创新

英 国新 业、贤 事 因借款、担保合同 80 审判决贤成 矿业

成集 诉 纠纷,原告向深圳 矿业承担本 上

团、创 讼 市中级人民法院诉 金 50%的担 诉。

新矿 西宁国新,由贤成 保责任;创

业、黄 矿业、贤成集团、 新矿业承担

贤优 创新矿业、黄贤优 担保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 创新矿业已

任。 提起上诉。

广 贤成 贤成集 民 2012 年 5 月 4 日, 1,000 是 2013 年 12 二审

州 矿业 团、西 事 因借款、担保合同 月 31 日,广 待判

汇 宁国 诉 纠纷,原告向广州 州天河区人 决

泰 新、黄 讼 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民法院作出

典 贤优 诉贤成矿业,由贤 一审民事判

当 成集团、西宁国新、 决。贤成矿

18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行 黄贤优承担连带清 业已向广州

有 偿责任。 市中级人民

限 法院提起上

公 诉。

广 广州 贤成集 民 2012 年 8 月 28 日, 4,107. 是 广东省高级 按贤

东 市裕 团、黄 事 因借款、担保合同 276 人民法院终 成矿

科 成矿 贤优、 诉 纠纷,原告向广州 审判决,贤 业

汇 业投 钟文 讼 市中级人民法院诉 成矿业承担 《重

发 资集 波、贤 广州市裕成矿业投 租金及违约 整计

展 团有 成矿 资集团有限公司, 金二分之一 划》

有 限公 业、油 由贤成集团、黄贤 的赔偿责 规定

限 司 坑建 优、钟文波、贤成 任;创新矿 进行

公 材、创 矿业、油坑建材、 业承担连带 清

司 新矿 创新矿业、西宁国 保证责任。 偿。

业、西 新、梅州市联维亚 创新

宁国 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矿业

新、梅 连带清偿责任。 已向

州市联 我国

维亚投 最高

资有限 法院

公司 申请

再审

并已

案。

广 油坑 贤成集 民 2012 年 8 月 28 日, 12,141 是 广东省高级 按贤

东 建材 团、黄 事 因借款、担保合同 人民法院终 成矿

科 贤优、 诉 纠纷,原告向广州 审判决,贤 业

汇 钟文 讼 市中级人民法院诉 成矿业承担 《重

发 波、贤 油坑建材,由贤成 租金及违约 整计

展 成矿 集团、黄贤优、钟 金二分之一 划》

有 业、创 文波、贤成矿业、 的赔偿责 规定

限 新矿 创新矿业、西宁国 任;创新矿 进行

公 业、西 新、梅州市联维亚 业承担连带 清

司 宁国 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保证责任。 偿。

新、梅 连带清偿责任。 创新

州市联 矿业

维亚投 已向

资有限 我国

公司 最高

法院

申请

再审

19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并已

案。

广 广州 贤成集 民 2012 年 8 月 28 日, 5,475. 是 广东省高级 按贤

东 市久 团、黄 事 因借款、担保合同 520833 人民法院终 成矿

科 成矿 贤优、 诉 纠纷,原告向广州 审判决,贤 业

汇 业有 钟文 讼 市中级人民法院诉 成矿业承担 《重

发 限公 波、贤 广州市久成矿业有 租金及违约 整计

展 司 成矿 限公司,由贤成集 金二分之一 划》

有 业、创 团、黄贤优、钟文 的赔偿责 规定

限 新矿 波、贤成矿业、创 任;创新矿 进行

公 业、西 新矿业、西宁国新、 业承担连带 清

司 宁国 梅州市联维亚投资 保证责任。 偿。

新、梅 有限公司承担连带 创新

州市联 清偿责任。 矿业

维亚投 已向

资有限 我国

公司 最高

法院

申请

再审

并已

案。

陈 黄贤 贤成集 民 2012 年 9 月 29 日, 11,687 是 广州市中级 二审

继 优 团、西 事 因借款、担保合同 .67 人民法院一 待开

成 宁国 诉 纠纷,原告向广州 审判决贤成 庭

新、贤 讼 市中级人民法院诉 矿业承担本

成矿业 黄贤优,由贤成集 金 10,000

团、西宁国新、贤 万元及利息

成矿业承担连带清 的担保责

偿责任。 任。贤成矿

业已上诉。

汪 贤成 西宁国 民 2012 年 11 月 1 日, 6,200 是 诉讼进行 一审

发 集团 新、云 事 因借款合同纠纷, 中。 待判

义 尚矿 诉 原告向深圳市中级 决。

业、华 讼 人民法院起诉贤成

阳煤 集团,由西宁国新、

业、华 云尚矿业、华阳煤

阳森林 业、华阳森林矿业、

矿业、 贤成矿业承担连带

贤成矿 清偿责任。

张 西宁 黄贤 民 2012 年 8 月 4 日, 10,612 是 诉讼进行 一审

20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志 国新 优、钟 事 因民间借贷纠纷, 中。 待判

明、 文波、 诉 原告向深圳市中级 决

郑 贤成集 讼 人民法院起诉西宁

伟 团、云 国新,由黄贤优、

贵矿 钟文波、贤成集团、

业、云 云贵矿业、云尚矿

尚矿 业、光富矿业、华

业、光 阳煤业、华阳森林

富矿 矿业、贤成矿业、

业、华 创新矿业承担连带

阳煤 清偿责任。

业、华

阳森林

矿业、

贤成矿

业、创

新矿业

中 光富 贤成矿 民 2012 年 11 月 5 日, 9,716. 是 重庆高院判 依据 民生

国 矿业 业、云 事 因借款合同纠纷, 5782 决原告有权 重庆 银行

民 贵矿 诉 原告向重庆市高级 就拍卖贤成 高院 重庆

生 业、云 讼 人民法院起诉光富 矿业持有的 判决 分行

银 尚矿 矿业,由贤成矿业、 光富矿业 清 拟申

行 业、华 云贵矿业、云尚矿 80%的股权 偿。 请再

股 阳森林 业、华阳森林矿业、 所得壹万元 审,

份 矿业、 西宁国新、黄贤优 价款优先受 尚未

有 西宁国 承担连带清偿责 偿 收到

限 新、黄 任。 开庭

公 贤优 通

司 知。

广 黄贤 贤成集 民 2012 年 11 月 20 日, 2,963. 是 广州市中级 按贤 结

州 优 团、贤 事 因借款、担保合同 52 人民法院终 成矿 案

市 成矿 诉 纠纷,原告向广州 审判决贤成 业

华 业、西 讼 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矿业承担本 《重

铎 宁国 诉黄贤优,由贤成 金 2,352 万 整计

贸 新、钟 集团、贤成矿业、 元及利息二 划》

易 文波 西宁国新、钟文波 分之一的赔 规定

有 承担连带清偿责 偿责任。 进行

限 任。 清

公 偿。

21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广 黄贤 贤成集 民 2012 年 11 月 20 日, 2,726. 是 广州市中级 按贤 结

州 优 团、贤 事 因借款、担保合同 10 人民法院终 成矿 案

市 成矿 诉 纠纷,原告向广州 审判决贤成 业

柏 业、西 讼 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矿业承担本 《重

乔 宁国 诉黄贤优,由贤成 金 2,067 万 整计

贸 新、钟 集团、贤成矿业、 元及利息二 划》

易 文波 西宁国新、钟文波 分之一的赔 规定

有 承担连带清偿责 偿责任。 进行

限 任。 清

公 偿。

邵 西宁 贤成矿 民 2012 年 11 月 13 日, 3,648. 是 广东省高院 按贤 结案

伟 国新 业、黄 事 因借款、担保合同 9666 终审判决贤 成矿

权 贤优 诉 纠纷,原告向茂名 成矿业承担 业

讼 市中级人民法院诉 本金 3,000 《重

西宁国新,由贤成 万元及利息 整计

矿业、黄贤优承担 二分之一的 划》

连带清偿责任。 赔偿责任。 规定

进行

偿。

广 贤成 本公 民 2013 年 1 月 9 日, 2,192. 是 一审判决 按贤 结

州 集团 司、梅 事 因借款、担保合同 36 后,贤成矿 成矿 案

广 州市联 诉 纠纷,原告向广州 业已提起上 业

福 维亚投 讼 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诉,广州中 《重

隆 资有限 诉贤成集团,由贤 院终审判决 整计

经 公司 成矿业、梅州市联 贤成矿业承 划》

济 维亚投资有限公司 担 50%担保 规定

发 承担连带清偿责 责任 执

展 任。 行。

清 广州 贤成集 民 2013 年 5 月 16 日, 6,814. 是 广州市中级 已提

远 星光 团、西 事 因债权转让纠纷, 06 人民法院一 起上

市 置业 宁国 诉 原告向广州中级人 审判决,贤 诉,

篮 有限 新、黄 讼 民法院起诉广州星 成矿业、创 待开

网 公司 贤优、 光置业有限公司, 新矿业已提 庭

广 钟文 由贤成集团、西宁 起上诉。

告 波、贤 国新、黄贤优、钟

传 成矿 文波、贤成矿业、

播 业、油 油坑建材、创新矿

有 坑建 业、梅州市联维亚

22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限 材、创 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公 新矿 连带清偿责任。

司 业、梅

州市联

维亚投

资有限

公司

黄 黄贤 钟文 民 2013 年 7 月 1 日, 4,000 是 贤成矿业提 按贤 结案

钊 优 波、西 事 原告起诉黄贤优, 出管辖权异 成矿

强 宁国 诉 由钟文波、西宁国 议后,广州 业

新、贤 讼 新、贤成集团、贤 天河区人民 《重

成集 成矿业承担连带清 法院裁定移 整计

团、贤 偿责任。 送西宁中院 划》

成矿业 审理。西宁 规定

中院一审判 进行

决贤成矿业 清

对不能清偿 偿。

部分承担二

分之一的赔

偿责任。

梁 黄贤 钟文 民 2013 年 7 月 1 日, 600 是 贤成矿业提 按贤 结案

志 优 波、西 事 原告起诉黄贤优, 出管辖权异 成矿

文 宁国 诉 由钟文波、西宁国 议后,广州 业

新、贤 讼 新、贤成集团、贤 天河区人民 《重

成集 成矿业承担连带清 法院裁定移 整计

团、贤 偿责任。 送西宁中院 划》

成矿业 审理。西宁 规定

中院一审判 进行

决贤成矿业 清

对不能清偿 偿。

部分 170 万

元承担赔偿

责任。

曾 黄贤 钟文 民 2013 年 7 月 1 日, 1,000 是 贤成矿业提 按 结案

健 优 波、西 事 原告起诉黄贤优, 出管辖权异 《重

生 宁国 诉 由钟文波、西宁国 议后,广州 整计

新、贤 讼 新、贤成集团、贤 天河区人民 划》

成集 成矿业承担连带清 法院裁定移 规定

团、贤 偿责任。 送西宁中院 进行

成矿业 审理。西宁 清

中院一审判 偿。

决贤成矿业

对不能清偿

部分

23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333.33 万

元承担赔偿

责任。

叶 黄贤 钟文 民 2013 年 7 月 1 日, 700 是 贤成矿业提 按贤 结案

结 优 波、西 事 原告起诉黄贤优, 出管辖权异 成矿

玲 宁国 诉 由钟文波、西宁国 议后,广州 业

新、贤 讼 新、贤成集团、贤 天河区人民 《重

成集 成矿业承担连带清 法院裁定移 整计

团、贤 偿责任。 送西宁中院 划》

成矿业 审理。西宁 规定

中院一审判 进行

决贤成矿业 清

对不能清偿 偿。

部分

163.33 万

元承担赔偿

责任。

康 贤成 贤成矿 民 2013 年 6 月 19 日, 8,900 是 贤成矿业提 一审

保 集团 业、黄 事 原告诉贤成集团, 出管辖权异 待开

环 贤优 诉 由贤成矿业、黄贤 议后,广州 庭。

亚 讼 优承担连带清偿责 市中级人民

安 任。 法院裁定移

全 送西宁中院

防 审理。

京)

芦 贤成 贤成矿 民 2013 年 6 月 19 日, 8,400 是 贤成矿业提 一审

朝 集团 业、黄 事 原告诉贤成集团, 出管辖权异 待开

谊 贤优 诉 由贤成矿业、黄贤 议后,广州 庭。

讼 优承担连带清偿责 市中级人民

任。 法院裁定移

送西宁中院

审理。

广 贤成 贤成矿 民 原告因借款、担保 5,400 是 广州中院终 按贤 结

州 集团 业 事 合同纠纷,向广州 审判决贤成 成矿 案

广 诉 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矿业承担 业

24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福 讼 诉贤成集团,由贤 50%担保责 《重

隆 成矿业承担连带清 任 整计

经 偿责任。 划》

济 执行

池 黄贤 贤成集 民 原告因借款、担保 68,042 是 一审判决贤 按贤 结案

智 优 团、西 事 合同纠纷,向广东 .3377 成矿业承担 成矿

良 宁国 诉 省高级人民法院诉 保责任。贤 业

新、贤 讼 黄贤优,由贤成集 成矿业向全 《重

成矿业 团、西宁国新、贤 国最高人民 整计

成矿业承担连带清 法院上诉, 划》

偿责任 最高法院终 规定

审判决贤成 进行

矿业承担 清

50%担保责 偿。

任。

陈 贤成 民 2012 年 11 月 30 日, 18,005 是 已开庭审 一审

汝 集团、 事 原告向广州市中级 .34245 理,尚未判 待判

平 西宁 诉 人民法院起诉贤成 1 决。 决。

国新、 讼 集团、西宁国新、

贤成 贤成矿业。

矿业

林 西宁 民 2013 年 6 月 20 日, 12,000 是 贤成矿业提 尚未

伟 国新、 事 原告向深圳市中级 出管辖权异 收到

涛 贤成 诉 人民法院起诉西宁 议后,法院 开庭

矿业、 讼 国新、贤成矿业、 裁定移送西 信

钟文 钟文波、黄贤优、 宁中院审 息。

波、黄 贤成集团。 理,原告提

贤优、 起上诉被裁

贤成 定驳回。

集团

佛 贤成 民 2013 年 7 月 12 日, 2,389. 是 已开庭审 尚未

山 矿业 事 原告向广州市天河 813496 理,尚未判 判

市 诉 区人民法院起诉贤 决。 决。

源 讼 成矿业。

25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广 贤成 民 原告向广州市天河 3,284. 是 广州中院终 按贤 结案

州 集团、 事 区人民法院起诉贤 4375 审判决贤成 成矿

鸿 贤成 诉 成集团、贤成矿业。 矿业承担 业

泽 矿业 讼 50%担保责 《重

实 任 整计

业 划》

发 规定

展 执行

朱 贤成 民 原告向广州市天河 4,125 是 广州中院终 按贤 结

蕾 集团、 事 区人民法院起诉贤 审判决贤成 成矿 案

蕾 贤成 诉 成集团、贤成矿业。 矿业承担 业

矿业 讼 50%担保责 《重

任 整计

划》

规定

执行

朱 贤成 民 原告向广州市天河 6,875 是 广州中院终 按贤 结案

蕾 集团、 事 区人民法院起诉贤 审判决贤成 成矿

蕾 贤成 诉 成集团、贤成矿业。 矿业承担 业

矿业 讼 50%担保责 《重

任 整计

划》

规定

执行

朱 西宁 民 原告向广州市天河 4,680 是 广州中院终 按贤 结案

蕾 国新、 事 区人民法院起诉西 审判决贤成 成矿

蕾 贤成 诉 宁国新、贤成矿业, 矿业承担 业

矿业 讼 诉讼标的金额万 50%担保责 《重

元。 任 整计

划》

规定

执行

朱 贤成 民 原告向广州市天河 638.45 是 广州中院终 按贤 结案

蕾 集团、 事 区人民法院起诉贤 49 审判决贤成 成矿

蕾 贤成 诉 成集团、贤成矿业。 矿业承担 业

矿业 讼 50%担保责 《重

26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任 整计

划》

规定

执行

何 黄贤 西宁国 民 2012 年 12 月 17 日, 1,000 是 广州市中级 按贤 结案

兆 优 新、贤 事 原告向广州市天河 人民法院终 成矿

祥 成集 诉 区人民法院起诉黄 审判决贤成 业

团、钟 讼 贤优,由西宁国新、 矿业承担本 《重

文波、 贤成集团、钟文波、 金 1,000 万 整计

贤成矿 贤成矿业承担连带 元及利息二 划》

业 清偿责任。 分之一的赔 规定

偿责任。 进行

偿。

何 贤成 西宁国 民 2012 年 12 月 17 日, 4,000 是 广州市中级 按贤 结案

兆 集团 新、贤 事 原告向广州市天河 人民法院终 成矿

祥 成矿业 诉 区人民法院起诉贤 审判决贤成 业

讼 成集团,由西宁国 矿业承担本 《重

新、贤成矿业承担 金 1,000 万 整计

连带清偿责任。 元及利息二 划》

分之一的赔 规定

偿责任。 进行

偿。

邓 钟文 西宁国 民 2012 年 12 月 17 日, 是 广州市中级 按贤 结案

玉 波 新、贤 事 原告向广州市天河 人民法院终 成矿

群 成矿业 诉 区人民法院起诉钟 审判决贤成 业

讼 文波,由西宁国新、 矿业承担本 《重

贤成矿业承担连带 金 650 万元 整计

清偿责任。 及利息二分 划》

之一的赔偿 规定

责任。 进行

偿。

李 贤成 贤成矿 民 2012 年 12 月 17 日, 1,240 是 广州市中级 按贤 结案

华 集团 业、西 事 原告向广州市天河 人民法院终 成矿

清 宁国新 诉 区人民法院起诉贤 审判决贤成 业

讼 成集团,由贤成矿 矿业承担本 《重

业、西宁国新承担 金 940 万元 整计

连带清偿责任。 及利息二分 划》

之一的赔偿 规定

责任。 进行

偿。

27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王 贤成 黄贤 民 2012 年 12 月 18 日, 1,300 是 已开庭审 尚未 一审

晓 集团 优、贤 事 原告向广州市天河 理,尚未判 判 待判

斌 成矿 诉 区人民法院起诉贤 决。 决。 决

业、西 讼 成集团,由黄贤优、

宁国新 贤成矿业、西宁国

新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

广 广州 贤成矿 民 2012 年 12 月 28 日, 13,110 是 一审判决贤 待开

东 新成 业、黄 事 原告向广州市中级 .99988 庭

成矿业承担

科 贤优、 诉 人民法院起诉广州 4

汇 钟文 讼 新成,由贤成矿业、 全部责任,

发 波、贤 黄贤优、钟文波、 贤成矿业、

展 成集 贤成集团、广东油 创新矿业已

有 团、广 坑、创新矿业、西 提起上诉,

限 东油 宁国新、梅州市联

待开庭。

公 坑、创 维亚投资有限公司

司 新矿 承担连带清偿责

业、西 任。

宁国

新、梅

州市联

维亚投

资有限

公司

王 黄贤 贤成集 民 2013 年 1 月 5 日, 3,998. 是 已开庭审 尚未

晓 优 团、西 事 原告向广州市越秀 97 理,尚未判 判

丹 宁国 诉 区人民法院起诉黄 决。 决。

新、贤 讼 贤优,由贤成集团、

成矿业 西宁国新、贤成矿

业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

韩 贤成 贤成矿 民 原告向广西梧州市 14,107 是 2014 年 7 月 贤成

雪 集团、 业、创 事 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1 日二审广 矿业

松 西宁 新矿 诉 贤成集团、西宁国 西高院判决 已申

国新 业、广 讼 新,由贤成矿业、 维持原判, 请再

州裕成 创新矿业、广州裕 贤成集团、 审。

公司 成公司承担连带清 西宁国新偿

偿责任。 还本金

10,000 万

元及同期同

类贷款利率

的四倍利

息,由贤成

矿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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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矿业、广州

裕成公司承

担连带偿还

责任。

韩 贤成 贤成矿 民 原告向广西梧州市 2,807 是 2014 年 7 月 贤成

雪 集团、 业、创 事 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1 日二审广 矿业

松 西宁 新矿业 诉 贤成集团、西宁国 西高院判决 已申

国新 讼 新,由贤成矿业、 维持原判, 请再

创新矿业承担连带 贤成集团、 审。

清偿责任。 西宁国新偿

还本金

2,000 万元

及同期同类

贷款利率的

四倍利息,

由贤成矿

业、创新矿

业承担连带

偿还责任。

韩 西宁 民 原告韩雪松向广西 1,775 是 2014 年 7 月 贤成

雪 国新、 事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 1 日二审广 矿业

松 创新 诉 院起诉西宁国新、 西高院判决 已申

矿业 讼 创新矿业。 维持原判, 请再

西宁国新、 审。

创新矿业偿

还本金

1,300 万元

及同期同类

贷款利率的

四倍利息。

韩 西宁 民 原告韩雪松向广西 5,458 是 2014 年 7 月 贤成

雪 国新、 事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 1 日二审广 矿业

松 创新 诉 院起诉西宁国新、 西高院判决 已申

矿业 讼 创新矿业。 维持原判, 请再

西宁国新、 审。

创新矿业偿

还本金

4,060 万元

及同期同类

贷款利率的

四倍利息。

成 青海 无 民 259.11 否 等待

都 春天 事 2013 年 12 月 16 日 22 该案西宁中 判决

宇 药用 诉 原告向西宁中院诉 院 于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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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田 资源 讼 被告未向其支付采 年4月2日

行 科技

购家具的《采购合 作出判决,

家 利用

具 有限 同》项下货款,请求 被告不服其

装 公司 判令被告支付该笔 判决提起上

到期货款。2014 年 诉,请求青

限 2 月 14 日,被告提 海省高级人

公 起反诉,请求法院 民法院增加

司 判令宇田行家具承 一项判决,

担 违 约 金 及本案的鉴

4,490,878.00 元并 定费应由宇

收 回 价 值 田行家具承

2,232,045.00 元不 担。青海省

合格产品。本案于 高院已受理

2014 年 5 月 15 日第 该案件并于

一次开庭,被告提 2015 年 7 月

出质量鉴定申请、 8 日开庭审

宇田家具提出追加 理,目前等

第三人申请。经鉴 待终审判

定宇田行家具提供 决。

的家具存在质量问

题。

青 沈阳 无 民 415.00 否 西宁中院于 等待

海 水墨 事 被告曾为原告的代 2015 年 4 月 判决

春 砚池 诉 理商,双方终止合 8 日作出判

天 商贸 讼 决,原告不

作后,该公司继续

药 有限 服其判决,

使用原告的商标、

用 公司、 向青海省高

资 王江 商号、家具等物料 级人民法院

源 平、陈 用于商业经营。原 提起上诉,

科 砚池 请求驳回被

告请求西宁中院判

技 告的全部销

利 令被告交回原告标 售返利请求

用 识(商标、商号、 并承担一、

有 特有包装装潢、宣 二审的全部

限 诉讼费。被

传品)的各种物料、

公 告也于

司 立即拆除上述物料 2015 年 4 月

30 日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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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中无法交回的部 海省高级人

民法院提起

分,支付违约金

上诉,请求

400.00 万元及律师 判原告返还

费、差旅费 15 万元。 履约保证

金、广告投

同时,青海春天请

放保证金、

求法院判令王江 判原告给付

平、陈砚池对违约 销售返利、

金及律师费、差旅 赔偿其基础

装修及专柜

费承担连带赔偿责

制作费、赔

任。 偿其广告投

入损失、并

由青海春天

承担一、二

审的全部诉

讼费。目前

青海省高级

人民法院已

经受理该上

诉案件,处

于审理阶

段。

青 王海、 无 民 否 王海等三被 现在

海 北京 事 因被告在网络发布 告于 2015 该案

春 微梦 诉 虚假信息,给原告 年 3 月 20 处于

天 创科 讼 日提出上 审理

造成了消极影响,

药 网络 诉,请求青 阶

原告向西宁中院起

用 技术 海省高级人 段。

资 有限 诉。被告提出管辖 民法院撤销

源 公司 权异议。西宁中院 西宁中院的

科 民事裁定

于 2015 年 3 月 3 日

技 书,青海省

利 作出裁定,驳回被 高院依法驳

用 告对本案管辖权提 回了王海等

有 出的异议。 三被告的上

限 诉请求。王

公 海又向西宁

司 中院提出请

求追加被告

的申请,原

告已经就此

事向西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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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院递交了不

同意被告追

加被告的意

见。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三) 其他说明

二、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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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三、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和企业合并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变化的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贤成矿业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开展的“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实施完成资产注入、新增股份发行、工商变更登 www.sse.com.cn

记、资产出售等系列事项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出售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初起至 是否为关 资产出售为

所涉及的 所涉及的

出售日该资 联交易 上市公司贡

交易对 被出售资 出售产生的 资产出售定价 资产产权 债权债务 关联关

出售日 出售价格 产为上市公 (如是, 献的净利润

方 产 损益 原则 是否已全 是否已全 系

司贡献的净 说明定价 占利润总额

部过户 部转移

利润 原则) 的比例(%)

朱克敏 创新矿业 2015 年 3,000,000 否 公开市场询 是 是 控股子

83.11%股 6月1日 价、拍卖 公司

青海雪 贤成节能 2015 年 700,000 否 公开市场询 是 是 全资子

丰实业 100%股权 6月1日 价、拍卖 公司

有限公

出售资产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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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贤成矿业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青海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公司开展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批复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海贤成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4 号),于 2015 年 2 月 17 日委托青海省

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贤成矿业所持有的创新矿业 83.11%股权、贤成节能 100%股权,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于同日开始对贤成矿业持有的上述股权在

全国范围内进行市场询价。上述股权经市场询价、公开挂牌转让、网络竞拍等程序后,上述交易对方于 2015 年 6 月 1 日分别取得上述股权,并与贤成矿

业签署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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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2、 企业合并情况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五、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于 2014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贤成矿业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六千

万元人民币额度的委托贷款并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相关事项及全权组 www.sse.com.cn

织开展相应业务的议案》,贤成矿业根据该次股

东大会决议精神及授权,与青海国投签署了有关

的《委托贷款协议》并开展相关业务,进展顺利。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2、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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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

担保

发生 担保

方与 是否 是否 关

日期 担保 担保 是否 担保 担保

担保 上市 被担保 担保类 存在 为关 联

担保金额 (协 起始 到期 已经 是否 逾期

方 公司 方 型 反担 联方 关

议签 日 日 履行 逾期 金额

的关 保 担保 系

署 完毕

日)

贤成 公司 黄贤优 140,793,378.67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本部 任担保

贤成 西宁国 106,120,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新 任担保

贤成 贤成集 62,000,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团 任担保

贤成 黄贤优 35,000,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任担保

贤成 贤成集 89,654,646.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团 任担保

贤成 甘肃华 33,331,8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夏中天 任担保

资源环

保有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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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贤成 建水县 19,590,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世纪金 任担保

马矿业

有限公

贤成 中国金 19,490,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石 任担保

贤成 西宁国 45,000,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新 任担保

贤成 黄贤优 47,880,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任担保

贤成 黄贤优 31,880,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任担保

贤成 贤成集 75,460,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团 任担保

贤成 西宁国 94,948,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新 任担保

贤成 黄贤优 45,235,8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任担保

贤成 贤成集 231,637,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团 任担保

贤成 黄贤优 1,633,3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任担保

贤成 黄贤优 3,333,3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任担保

贤成 黄贤优 1,700,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任担保

贤成 黄贤优 40,000,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任担保

贤成 西宁国 161,867,195.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新 任担保

贤成 黄贤优 680,423,377.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任担保

贤成 贤成集 68,000,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团 任担保

贤成 黄贤优 87,753,333.78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任担保

贤成 贤成集 13,000,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团 任担保

贤成 黄贤优 13,514,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任担保

贤成 贤成集 148,266,666.67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团、黄贤 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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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优、钟文

贤成 新成实 13,606,666.67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业 任担保

贤成 广州新 27,266,666.66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成实业 任担保

有限公

贤成 广东星 68,140,6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光置业 任担保

有限公

贤成 广州市 41,072,76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裕成矿 任担保

业投资

集团有

限公司

贤成 广东油 121,410,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坑建材 任担保

贤成 广州久 54,755,208.33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成矿业 任担保

有限公

贤成 广州新 131,109,998.84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成实业 任担保

有限公

贤成 贤成集 89,000,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团 任担保

贤成 贤成集 84,000,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团 任担保

贤成 黄贤优 13,488,8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任担保

贤成 黄贤优 31,500,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任担保

贤成 黄贤优 20,749,344.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任担保

贤成 黄贤优 14,266,676.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任担保

贤成 西宁国 199,190,519.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新 任担保

贤成 西宁国 329,727,258.42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新 任担保

38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贤成 黄贤优 34,516,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任担保

贤成 黄贤优 39,989,7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任担保

贤成 西宁国 16,941,69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新 任担保

贤成 西宁国 19,240,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新 任担保

贤成 贤成集 29,066,338.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团 任担保

贤成 黄丹凤 5,000,000.00 连带责 否 否 是

矿业 任担保

贤成 西宁国 53,068,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新 任担保

贤成 贤成集 17,898,335.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团 任担保

贤成 黄贤优 29,781,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任担保

贤成 广州星 20,112,850.67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光置业 任担保

有限公

贤成 广州华 18,908,713.35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胜实业 任担保

有限公

贤成 贤成集 30,947,5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团 任担保

贤成 贤成集 20,276,447.94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团 任担保

贤成 黄贤优 165,506,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任担保

贤成 光富矿 113,914,566.73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业 任担保

贤成 黄贤优 29,032,600.00 连带责 否 否 是

矿业 任担保

贤成 大柴旦 43,920,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粤海化 任担保

工有限

公司

贤成 贤成集 37,703,972.08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团 任担保

贤成 西宁国 64,211,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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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矿业 新 任担保

贤成 西宁国 183,432,3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新 任担保

贤成 黄贤优 104,420,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任担保

贤成 黄贤优 184,738,466.67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任担保

贤成 黄贤优 1,143,550,94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00 任担保

贤成 西宁国 88,760,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新 任担保

贤成 黄贤优 160,000,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任担保

贤成 贤成集 65,158,398.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团 任担保

贤成 黄贤优、 3,387,8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林建闽 任担保

贤成 贤成集 241,470,000.00 连带责 否 是 否 是

矿业 团、西宁 任担保

国新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 0

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 0

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0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0

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 0

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本表所披露的担保均为原

贤成矿业以前年度为其原实际控制人黄贤优和西宁国新、

贤成集团有限公司等原关联方提供的违规担保。经过破产

重整程序后,原贤成矿业涉及担保、诉讼的风险均得到有

效控制、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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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3 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

诺事项

如未能及 如未能

是否 是否

时履行应 及时履

承诺背 承诺 承诺时间及 有履 及时

承诺方 承诺内容 说明未完 行应说

景 类型 期限 行期 严格

成履行的 明下一

限 履行

具体原因 步计划

收购报 股份 青海省 所受让股票自在 2014 年 6 月 是 是 无 无

告书或 限售 国有资 中登上海公司完 30 日-2015

权益变 产投资 成过户之日起十 年 6 月 30

动报告 管理有 二个月内不转让 日

书中所 限公司

作承诺

与重大 股份 西藏荣 自新增股份上市 2015 年 3 月 是 是

资产重 限售 恩、肖 之日起 36 个月不 25 日-2018

组相关 融、新疆 转让 年 3 月 25

的承诺 泰达 日

盈利 西藏荣 青海春天 2014 年 2014 年 是 是

预测 恩、肖 度、2015 年度、 -2017 年

及补 融、新疆 2016 年度、2017

偿 泰达、卢 年度实现的经审

义萍、新 计的税后净利润

疆益通、 不低于

与重大

上海盛 31,827.64 万元,

资产重

基、上海 36,337.56 万元,

组相关

中登 39,753.54 万元,

的承诺

42,656.57 万元,

上述净利润以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计算依据。

承诺方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详情请见我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8 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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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201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贤成矿业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续聘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及内控整合审计工作。

九、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贤成矿业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开展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基本实

施完成,公司按要求完成了资产注入、新股发行、资产拍卖以及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等工商变更的手续工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也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了改选和改组。

报告期内,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依据上述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并结合公司重组完成后

的实际情况对包括三会议事规则在内的多项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讨论和修订,不断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公司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均依法履行各自职责,运

作规范。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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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比例 送 其 比例

数量 发行新股 金 小计 数量

(%) 股 他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808,836 5.94 489,388,261 489,388,261 501,197,097 72.82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1,417,060 0.71 1,417,060 0.21

3、其他内资持股 10,391,776 5.23 489,388,261 489,388,261 499,780,037 72.61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 408,175,987 408,175,987 408,175,987 59.30

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 10,391,776 5.23 81,212,274 81,212,274 91,604,050 13.31

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

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187,116,916 94.06 187,116,916 27.18

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87,116,916 94.06 187,116,916 27.18

2、境内上市的外资

3、境外上市的外资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98,925,752 100 489,388,261 489,388,261 688,314,013 1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上述股本变动情况为本报告期内,我公司实施完成向七名交易对方发行新增股份所导致。我

公司并于 2015 年 7 月 1 日披露了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具体变动情况请查看相关公告信息。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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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报告期解 报告期增

期初限售股 报告期末限 解除限售日

股东名称 除限售股 加限售股 限售原因

数 售股数 期

数 数

张淑梅 6,323,697 0 0 6,323,697 继承原贤成矿业 2015 年 7 月

控股股东西宁国 6日

新非公开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 36 个

月的限售承诺以

及承诺自《重整计

划》之权益调整方

案执行完毕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

陈高琪 3,796,848 0 0 3,796,848 因非公开发行股 2015 年 7 月

票募集资金项目 6日

所获得股票自

2011 年 12 月 23

日起 36 个月不转

让、自《重整计划》

之权益调整方案

执行完毕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

青海省国 1,417,060 0 0 1,417,060 继承原贤成矿业 2015 年 7 月

有资产投 控股股东西宁国 6日

资管理有 新、张邻、陈高琪

限公司 36 个月的限售承

诺以及承诺所受

让股票自 2014 年

6 月 30 日在中登

上海公司完成过

户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

张邻 271,231 0 0 271,231 因非公开发行股 2015 年 7 月

份购买资产事项 6日

所获得股份自

2011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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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起算 36 个月不转

合计 11,808,836 0 0 11,808,836 / /

上述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请查看我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9,066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条件股份数 股份 股东性质

(全称) 数量

量 状态

西藏荣恩科 344,430,183 344,430,183 50.04 344,430,183 344,430,183 境内非国

未知

技有限公司 有法人

肖融 71,570,571 71,570,571 10.40 71,570,571 71,570,571 境内自然

未知

新疆泰达新 48,703,920 48,703,920 7.08 48,703,920 48,703,920 境内非国

源股权投资 未知 有法人

有限公司

青海省国投 0 22,886,200 3.32 1,417,060 1,417,060 国有法人

资产投资管 未知

理有限公司

卢义萍 9,641,703 9,641,703 1.40 9,641,703 9,641,703 境内自然

未知

新疆益通投 7,196,248 7,196,248 1.05 7,196,248 7,196,248 境内非国

资有限合伙 未知 有法人

企业

张淑梅 0 6,615,417 0.96 6,323,697 6,323,697 境内自然

未知

上海盛基创 4,903,514 4,903,514 0.71 4,903,514 4,903,514 境内非国

业投资有限 未知 有法人

公司

陈高琪 0 3,796,848 0.55 3,796,848 3,796,848 境内自然

未知

上海中登投 2,942,122 2,942,122 0.43 2,942,122 2,942,122 境内非国

资管理事务 未知 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 股份种类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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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青海省国投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469,140 人民币普通股 21,469,140

张寿清 2,566,911 人民币普通股 2,566,911

山亚平 1,469,934 人民币普通股 1,469,934

魏捷 1,377,586 人民币普通股 1,377,586

曹阳 1,104,003 人民币普通股 1,104,003

张巍 810,996 人民币普通股 810,99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优势行业 700,012 700,012

人民币普通股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陈国华 669,150 人民币普通股 669,150

曹琬琰 665,000 人民币普通股 665,000

西宁青业商贸有限公司 659,939 人民币普通股 659,93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与肖融为一致行动人,肖

融与卢义萍为表姐妹关系。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法获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

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

情况

持有的有限

序 有限售条件 新增可

售条件股份 限售条件

号 股东名称 上市交

数量 可上市交易时间

易股份

数量

1 西藏荣恩科 344,430,183 2018 年 3 月 25 日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不转让

技有限公司

2 肖融 71,570,571 2018 年 3 月 25 日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不转让

3 新疆泰达新 48,703,920 2018 年 3 月 25 日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不转让

源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

4 卢义萍 9,641,703 2016 年 3 月 25 日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不转让,

2017 年 3 月 25 日 之后在 2015 年承诺利润实现后可解禁所

2018 年 3 月 25 日 获股份的 35%,2016 年承诺利润实现后可

再解禁所获股份的 35%,2017 年承诺利润

实现后可再解禁所获股份的 30%

5 新疆益通投 7,196,248 2016 年 3 月 25 日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不转让,

资有限合伙 2017 年 3 月 25 日 之后在 2015 年承诺利润实现后可解禁所

企业 2018 年 3 月 25 日 获股份的 35%,2016 年承诺利润实现后可

再解禁所获股份的 35%,2017 年承诺利润

实现后可再解禁所获股份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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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6 张淑梅 6,323,697 2015 年 7 月 6 日 继承原贤成矿业控股股东西宁国新非公

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36 个月的限售承诺

以及承诺自《重整计划》之权益调整方案

执行完毕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7 上海盛基创 4,903,514 2016 年 3 月 25 日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不转让,

业投资有限 2017 年 3 月 25 日 之后在 2015 年承诺利润实现后可解禁所

公司 2018 年 3 月 25 日 获股份的 35%,2016 年承诺利润实现后可

再解禁所获股份的 35%,2017 年承诺利润

实现后可再解禁所获股份的 30%

8 陈高琪 3,796,848 2015 年 7 月 6 日 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所获得

股票自 2011 年 12 月 23 日起 36 个月不转

让、自《重整计划》之权益调整方案执行

完毕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9 上海中登投 2,942,122 2016 年 3 月 25 日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不转让,

资管理事务 2017 年 3 月 25 日 之后在 2015 年承诺利润实现后可解禁所

所 2018 年 3 月 25 日 获股份的 35%,2016 年承诺利润实现后可

再解禁所获股份的 35%,2017 年承诺利润

实现后可再解禁所获股份的 30%

10 青海省国有 1,417,060 2015 年 7 月 6 日 继承原贤成矿业控股股东西宁国新、张

资产投资管 邻、陈高琪 36 个月的限售承诺以及承诺

理有限公司 所受让股票自 2014 年 6 月 30 日在中登上

海公司完成过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上述股东关联关 上述股东中,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与肖融为一致行动人,肖融与卢义萍为表姐妹关系。

系或一致行动的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法获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说明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肖融

变更日期 2015 年 3 月 25 日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 www.sse.com.cn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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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报告期内股份

姓名 职务 期初持股数 期末持股数 增减变动原因

增减变动量

肖融 董事 0 71,570,571 71,570,57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卢义萍 董事 0 9,641,703 9,641,70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张雪峰 董事长、总经理 选举 补选和聘任

肖融 董事 选举 补选

卢义萍 董事 选举 补选

郝立华 董事长 离任 辞职

张小峰 董事、总经理 离任 辞职

史永宁 董事 离任 辞职

华彧民 监事会主席 选举 补选

姚欣 监事 选举 补选

张瑾 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 补选

王延玲 监事会主席 离任 辞职

汪雄飞 监事 离任 辞职

张霄雁 职工代表监事 离任 辞职

姚铁鹏 副总经理 聘任 聘任

刘凌霄 副总经理 聘任 聘任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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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第九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140,257,548.75 256,282,242.42

应收票据 七、4 20,789,460.75

应收账款 七、5 31,858,281.23 18,786,602.46

预付款项 七、6 89,537,920.73 87,928,076.13

其他应收款 七、9 32,150,088.58 12,509,902.90

存货 七、10 1,029,544,886.45 1,116,040,101.48

其他流动资产 七、12 138,515,635.04 12,955,885.92

流动资产合计 1,461,864,360.78 1,525,292,272.06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七、18 99,036,486.63 90,513,798.90

在建工程 七、19 2,053,918.86 270,900.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七、24 243,904,642.08 260,383,740.1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七、27 30,441,230.77 35,313,007.49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28 4,464,655.74 4,295,225.7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79,900,934.08 390,776,672.30

资产总计 1,841,765,294.86 1,916,068,944.3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七、30 10,102,636.16 200,000,000.00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七、34 22,333,148.38 25,108,465.57

预收款项 七、35 57,689,516.97 74,743,637.26

应付职工薪酬 七、36 1,583,023.06 618,548.71

应交税费 七、37 25,636,766.13 58,112,622.38

应付利息 七、38 19,735.16 304,444.44

其他应付款 七、40 78,680,710.75 77,260,484.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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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流动负债 七、43 230,000.00 23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96,275,536.61 436,378,202.4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七、49 178,470,373.12

递延收益 七、50 6,623,333.30 6,738,333.3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5,093,706.42 6,738,333.32

负债合计 381,369,243.03 443,116,535.8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七、52 688,314,013.00 489,388,26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七、54 133,160,722.68 404,944,511.7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七、58 99,837,164.30 97,132,459.2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七、59 536,066,853.24 478,591,352.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457,378,753.22 1,470,056,584.12

少数股东权益 3,017,298.61 2,895,824.4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60,396,051.83 1,472,952,408.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41,765,294.86 1,916,068,944.36

法定代表人:张雪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鑫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3,053,498.17 99,422,622.60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十七、1 16,548,240.00

预付款项 61,865,691.50 9,313,963.0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十七、2 23,826,723.31 20,822,99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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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存货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449,219.97 1,129,998.76

流动资产合计 120,195,132.95 147,237,821.76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七、3 3,919,999,970.61 539,603,440.32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46,666.68 162,875.56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920,146,637.29 539,766,315.88

资产总计 4,040,341,770.24 687,004,137.6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102,636.16 10,102,636.16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1,201.67 11,201.67

预收款项 381,284.38 190,436.38

应付职工薪酬 586,551.82 586,551.82

应交税费 226,811.27 172,951.27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906,769.05 7,637,929.1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6,215,254.35 18,701,706.4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78,470,373.12 179,543,038.00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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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8,470,373.12 179,543,038.00

负债合计 194,685,627.47 198,244,744.4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88,314,013.00 198,925,75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768,939,812.47 2,361,817,491.1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5,988,712.38 15,988,712.38

未分配利润 -2,627,586,395.08 -2,087,972,562.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45,656,142.77 488,759,393.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040,341,770.24 687,004,137.64

法定代表人:张雪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鑫

合并利润表

2015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542,368,423.41 1,078,274,014.09

其中:营业收入 七、60 542,368,423.41 1,078,274,014.0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70,879,283.92 873,451,571.69

其中:营业成本 七、60 270,196,369.13 590,443,123.54

利息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七、61 5,283,079.80 8,449,126.72

销售费用 七、62 151,025,991.31 224,835,108.44

管理费用 七、3 38,483,029.25 39,383,152.33

财务费用 七、64 2,264,716.34 9,634,952.20

资产减值损失 七、65 3,626,098.09 706,108.4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七、67 2,447,164.27 9,233,812.3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3,936,303.76 214,056,254.76

加:营业外收入 七、68 253,337.57 24,135,514.4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七、69 278,516.91 1,687,593.2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10.00

52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3,911,124.42 236,504,176.02

减:所得税费用 七、70 13,609,444.06 36,077,155.7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301,680.36 200,427,020.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0,180,206.19 200,032,980.75

少数股东损益 121,474.17 394,039.5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

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0,301,680.36 200,427,020.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60,180,206.19 200,032,980.7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21,474.17 394,039.5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22 0.408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22 0.408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上期被合并方

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法定代表人:张雪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鑫

母公司利润表

2015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4,587,709.57 8,873,171.59

财务费用 273,243.48 -73,746.14

资产减值损失 536,258,879.68 514.70

53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十七、5 1,506,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39,613,832.73 -8,799,940.15

加:营业外收入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39,613,832.73 -8,799,940.15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39,613,832.73 -8,799,940.1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539,613,832.73 -8,799,940.1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张雪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鑫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51,410,885.15 1,364,582,034.96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54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2 31,006,151.90 33,740,060.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2,417,037.05 1,398,322,095.7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45,809,399.94 708,823,820.3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9,268,288.15 41,568,287.95

支付的各项税费 95,501,599.53 89,076,155.5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2 162,522,376.99 244,639,665.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3,101,664.61 1,084,107,928.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315,372.44 314,214,166.8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941,164.27 9,233,812.3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42,00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2 120,000,000.00 50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0,983,164.27 509,233,812.3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5,525,966.51 11,721,158.00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2 250,000,000.00 40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5,525,966.51 412,721,158.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542,802.24 96,512,654.3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 15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2 99,422,622.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9,422,622.60 151,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1,072,664.88 40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2,557,833.33 12,564,916.67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2 16,589,388.2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0,219,886.47 412,564,916.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797,263.87 -261,564,916.6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30,388.85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6,024,693.67 149,031,515.7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6,282,242.42 576,739,176.68

55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0,257,548.75 725,770,692.40

法定代表人:张雪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鑫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610,048.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9,878.97 2,773,966.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769,926.97 2,773,966.1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9,999,76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14,106.98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8,562.47 10,849,642.1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56,286.90 25,214,100.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044,609.37 38,677,849.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274,682.40 -35,903,883.4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72,664.88 94,8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432,388.89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589,388.2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094,442.03 94,85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94,442.03 -94,85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56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6,369,124.43 -35,998,733.4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9,422,622.60 65,022,247.2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053,498.17 29,023,513.79

法定代表人:张雪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鑫

57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5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他权益工具

一般风险准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489,388,261 404,944,511 97,132,459. 478,591,352 2,895,824.44 1,472,952,408.5

.00 .77 20 .15 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489,388,261 404,944,511 97,132,459. 478,591,352 2,895,824.44 1,472,952,408.5

.00 .77 20 .15 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 198,925,752 -271,783,78 2,704,705.1 57,475,501. 121,474.17 -12,556,356.73

列) .00 9.09 0 09

(一)综合收益总额 60,180,206. 121,474.17 60,301,680.36

1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98,925,752 -271,783,78 -72,858,037.09

.00 9.09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198,925,752 -271,783,78 -72,858,037.09

.00 9.09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2,704,705.1 -2,704,705.

0 10

1.提取盈余公积 2,704,705.1 -2,704,705.

0 1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688,314,013 133,160,722 99,837,164. 536,066,853 3,017,298.61 1,460,396,051.8

.00 .68 30 .24 3

58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他权益工具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489,388,261 405,944,511 59,379,289. 513,567,517 2,890,354.10 1,471,169,933.52

.00 .77 06 .5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489,388,261 405,944,511 59,379,289. 513,567,517 2,890,354.10 1,471,169,933.52

.00 .77 06 .5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 -1,000,000. 37,753,170. -34,976,165 5,470.34 1,782,475.04

列) 00 14 .44

(一)综合收益总额 365,221,517 719,439.92 365,940,957.05

.1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000,000. -1,000,000.00

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1,000,000. -1,000,000.00

00

(三)利润分配 37,753,170. -400,197,68 -713,969.58 -363,158,482.01

14 2.57

1.提取盈余公积 37,753,170. -37,753,170

14 .14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62,444,51 -713,969.58 -363,158,482.01

2.43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89,388,261 404,944,511 97,132,459. 478,591,352 2,895,824.44 1,472,952,408.56

.00 .77 20 .15

法定代表人:张雪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鑫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5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59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权益工具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98,925,752.00 2,361,817,491. 15,988,712.38 -2,087,972,562 488,759,393.15

12 .3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98,925,752.00 2,361,817,491. 15,988,712.38 -2,087,972,562 488,759,393.15

12 .3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489,388,261.00 3,407,122,321. -539,613,832.7 3,356,896,749.

35 3 62

(一)综合收益总额 -539,613,832.7 -539,613,832.7

3 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489,388,261.00 3,407,122,321. 3,896,510,582.

35 35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489,388,261.00 3,407,122,321. 3,896,510,582.

35 35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688,314,013.00 5,768,939,812. 15,988,712.38 -2,627,586,395 3,845,656,142.

47 .08 77

上期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601,845,390.0 761,243,305.03 15,988,712.38 -2,442,484,428 -63,407,020.73

0 .1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601,845,390.0 761,243,305.03 15,988,712.38 -2,442,484,428 -63,407,020.73

0 .1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402,919,638. 1,600,574,186. 354,511,865.79 552,166,413.88

00 09

(一)综合收益总额 354,511,865.79 354,511,865.7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97,654,548.09 197,654,548.09

60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197,654,548.09 197,654,548.09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402,919,638. 1,402,919,638.

00 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1,402,919,638. 1,402,919,638.

00 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98,925,752.00 2,361,817,491. 15,988,712.38 -2,087,972,562 488,759,393.15

12 .35

法定代表人:张雪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鑫

61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名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原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8 年 8 月 25 日经青海省人民政府以“青股审[1998]第 004

号”文批准,由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国新”)为主要发起人,联合西

宁市大十字百货商店、上海振鲁实业有限公司、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集体

工业物资供销处等共同发起设立。于 1998 年 8 月 28 日在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

资本为 75,000,000 元。2001 年 3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1]23 号”

文批复,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

价格为 5.68 元/股,此次发行后的股本为 110,000,000 元。

2004 年 5 月 26 日,经本公司 200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 2003 年 12 月 31 日股本为基

数,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增 10 股,于 2004 年 7 月 19 日实施完成,股本变更

为 220,000,000 元。2005 年 4 月 20 日,本公司 200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 2004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数 220,000,000 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增 3 股,于 2005 年

5 月 12 日实施完成,股本变更为 286,000,000 元。2006 年 11 月 6 日,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获得 2.24 股的转增股份。转增后股本变更为 306,384,000 元。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张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944 号),

核准本公司向西宁国新发行 140,902,333 股、张邻发行 6,043,463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购买相关

资产,本次发行新股后的股本总额为 453,329,796 股。

2011 年 8 月 12 日,本公司 2011 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 2011 年 6 月 30 日股本总数

453,329,796 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增 5 股,股本变更为 679,994,694

元。

2011 年 11 月 1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804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6,226.73

万股新股,本次发行新股后的股本总额为 942,261,994 股。2012 年 6 月 15 日,本公司 201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数 942,261,994 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增 7 股,股本变更为 1,601,845,390 元。

根据大柴旦粤海化工有限公司(债权人)申请,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

于 2013 年 6 月 18 日以(2013)宁民二破字第 002-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公司破产重整,2013

年 12 月 18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及债权人对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

进行表决,并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西宁中院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以(2013)宁民二破字第

002-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本公司重整计划。

2014 年 6 月 25 日和 6 月 30 日,本公司先后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实施完毕出资人权益调

整方案的缩股和让渡工作,本公司总股本由重整前的 1,601,845,390 股缩股减至 198,925,752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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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2015 年 2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4 号),

核准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发行 344,430,183 股股份、向肖融发行

71,570,571 股股份、向新疆泰达新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48,703,920 股股份、向卢义萍发行

9,641,703 股股份、向新疆益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发行 7,196,248 股股份、向上海盛基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发行 4,903,514 股股份、向上海中登投资管理事务所发行 2,942,122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

产。

截至 2015 年 3 月 11 日,西藏荣恩、肖融、新疆泰达、卢义萍、新疆益通、上海盛基、上海

中登原合计持有的青海春天 99.8034%的股份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

完成。本次变更完成后,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8,314,013.00 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688,314,013.00 元。

2015 年 6 月 4 日经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自 2015 年 6 月 12 日起,本公司名称变更为: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变更为“青海春天”。

本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630000100010609,法定代表人:张雪峰;注册地:青海省西宁经

济技术开发区东新路 1 号;经营范围:青藏高原天然优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生产、销售及

咨询服务;其他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矿产品加工、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及开发。

(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 2015 年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共 1 家,间接持股的子公司共 8 家。本公司本年度

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发生变化。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

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

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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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中关于反向购买处理的规定,在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比较信息是法律上子公司(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的比较信息,

即青海春天的前期合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我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5 年度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

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

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

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

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

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

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

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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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

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

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

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

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

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

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

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

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

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

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

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

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

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

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5(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

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3“长期股权投资”

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

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

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

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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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

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

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

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

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

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

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

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

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

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

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

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

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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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

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

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

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

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

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

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

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

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

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

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

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

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

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

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

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

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

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

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

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

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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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

(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

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

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

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

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

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

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

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

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

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

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

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

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

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

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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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

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

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

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

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

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

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

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

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

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

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

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

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

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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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

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

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

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

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

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

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

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

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

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

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

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

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

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

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20%;“非

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 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

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

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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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

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

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

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

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

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

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

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

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

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

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

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

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

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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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

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 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

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

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

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

(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

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

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

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

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

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

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

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

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

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

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

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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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

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

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

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其中:1 年以内分项,可添加行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4 年 80% 8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

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

其发生了减值的。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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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

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

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

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

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3. 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若某项非流动资产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

就处置该项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且该项转让将在一

年内完成,则该非流动资产作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核算,自划分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计提折旧

或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如果处置组是一个《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所定义的资产

组,并且按照该准则的规定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该处置组是资产组中

的一项经营,则该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所形成的商誉。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单项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部分单独

列报;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与转让资产相关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部分单

独列报。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确认

条件,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进行计量:(1)该

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

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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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

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

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

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

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

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

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

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

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

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

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

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

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

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

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

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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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

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

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

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

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

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

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

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

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

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

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

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

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

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

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

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

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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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

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

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

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

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

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

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

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

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

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

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

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

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

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

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

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

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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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

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

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5.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

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

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长期资产减

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

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

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

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

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

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

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

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6.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

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40 5 2.37-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8-15 5 6.33-11.88

电子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9 5 10.55-19.4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6 5 15.83-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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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

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

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

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

期间内计提折旧。

17.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长期资产减值”。

18.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

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

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

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

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

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

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

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

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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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

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

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

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

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

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

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 据

土地使用权 35 年 产权证书

软件 5年 依据合同

专利权 10 年 专利证书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

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

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 “长期资产减值”。

20. 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

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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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

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

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

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

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

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

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

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

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

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

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1.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2.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

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

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

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

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

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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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

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

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

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

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3.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

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

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

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4. 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

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

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

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

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

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

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

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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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

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

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

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

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

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

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

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

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

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 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

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

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 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

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

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

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

理。

25.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

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

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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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

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

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

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

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

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

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26. 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

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

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

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

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

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

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

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

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

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

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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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

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

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

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

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

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

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4)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5)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7. 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

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

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

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

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

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

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

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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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

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

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

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

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

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

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

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

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

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

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

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

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9.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

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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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

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

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

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

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

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

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

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

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

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30.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 其他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 17%

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

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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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3%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15% 25%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子公司) 15

西藏极草药用资源有限公司(子公司的子公司) 9

西藏老马广告有限公司(子公司的子公司) 9

2. 税收优惠

1、根据西宁东川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东川国税登字(2013 年)第 32 号通知书,批准 2013

年减征本公司子公司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减征税率为 15%。

2、2014 年本公司子公司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取得西宁东川工业园区国家税

务局税收优惠事项备案通知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

问题的公告,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可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通知》(藏政发[2011]14 号),

根据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设在西藏自治区的各类企业(含西藏驻区外企业),在 2011

年至 2020 年期间,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

藏自治区招商引资若干规定的通知》藏政发[2014]103 号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子公司西藏极草药用资源有限公司和西藏老马广告有限公司暂免征收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

税种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

3. 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119,761.44 97,970.96

银行存款 140,137,787.31 256,184,271.46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 140,257,548.75 256,282,2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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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

项总额

其他说明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20,789,460.75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 20,789,460.75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账面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33,394,475 100 1,536,194. 4.60 31,858,281 19,829,887 100.00 1,043,285. 5.26 18,786,602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6 03 .23 .84 38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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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33,394,475 / 1,536,194. / 31,858,281 19,829,887 / 1,043,285. / 18,786,602

合计

.26 03 .23 .84 38 .46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30,542,488.37 1,147,413.34 5.00

1 年以内小计 30,542,488.37 1,147,413.34 5.00

1至2年 1,816,166.95 181,616.70 10.00

2至3年 1,035,819.94 207,163.99 20.00

3 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33,394,475.26 1,536,194.03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492,908.65 元,转回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债务人名称 与本公司 款项 账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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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关系(关联 性质

方、非关联

方)

1 非关联方 货款 4,501,128.19

2 非关联方 货款 2,077,332.93

3 非关联方 货款 1,792,917.29

4 非关联方 货款 1,580,929.08

5 非关联方 货款 970,713.73

合计 10,923,021.22

本公司期末应收款项前五名客户的汇总金额为 10,923,021.22,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为 32.71%,相应的坏账准备为 628,456.13 元。

其他说明:

6、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88,002,269.06 98.28 86,829,253.84 98.75

1至2年 967,872.98 1.08 919,846.29 1.05

2至3年 403,802.69 0.45 166,976.00 0.19

3 年以上 163,976.00 0.18 12,000.00 0.01

合计 89,537,920.73 100.00 87,928,076.13 100.00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与本公司关系( 关联

债务人名称 款项性质

方、非关联方) 期末数

1 非关联方 购买商品款 23,000,000.00

2 非关联方 购买商品款 19,999,500.00

3 非关联方 购买商品款 17,000,260.00

4 其他关联方 广告费 3,215,665.50

5 非关联方 诉讼 1,679,330.00

合计 64,894,755.50

本公司期末预付款项前五名客户的汇总金额为 64,894,755.50,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

例为 72.48%。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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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7、 应收利息

□适用 √不适用

8、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提 账面 账面

别 比例 计提比

金额 金额 比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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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按 42,087,362.24 99.3 9,937,273.66 97. 32,150,088.58 16,356,264.22 100.00 3,846,361.32 23.52 12,509,902.90

信 6 35

单 270,584.74 0.64 270,584.74 2.6

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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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合 42,357,946.98 / / 32,150,088.58 16,356,264.22 / 3,846,361.32 / 12,509,902.90

计 10,207,858.40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27419,918.79 1,435,276.84 5.00%

1至2年 1,593,727.79 159,372.78 10.00%

2至3年 1,284,075.00 256,815.00 20.00%

3至4年 7,276,895.88 3,638,447.95 50.00%

4至5年 326,918.44 261,534.75 80.00%

5 年以上 4,456,411.08 4,456,411.08 100.00%

合计 42,357,946.98 10,207,858.4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856,181.01 元,合并增加 2,505,316.07 元,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借款 20,272,535.26

押金 7,811,355.60 8,811,355.60

其他单位和个人往来 14,274,056.12 7,544,908.62

合计 42,357,946.98 16,356,26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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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计数的比例(%) 期末余额

1 借款 20,272,535.26 一年以内 47.86 1,013,626.76

2 广告费押金 5,578,355.60 1-2 年 3-4 年 13.17 2,885,177.80

3 处置子公司款项 3,700,000.00 一年以内 8.74 185,000.00

4 担保押金 2,000,000.00 五年以上 4.72 2,000,000.00

5 往来款 593,788.68 五年以上 1.40 593,788.68

合计 32,144,679.54 75.89 6,677,593.24

本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项前五名客户的汇总金额为 32,144,679.54,占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为 75.89%,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为 6,677,593.24 元。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703,338,350.13 703,338,350.13 568,354,016.58 568,354,016.58

在产品 82,675,918.93 82,675,918.93 349,007,196.70 349,007,196.70

库存商品 233,272,572.27 157,968.43 233,114,603.84 191,705,656.33 191,705,656.33

包装物 10,345,577.65 10,345,577.65 6,901,593.33 6,901,593.33

低值易耗品 70,435.90 70,435.90 71,638.54 71,638.54

合计 1,029,702,854.88 157,968.43 1,029,544,886.45 1,116,040,101.48 1,116,040,101.48

(2). 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157,968.43 157,968.43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

结算资产

合计 157,968.43 157,96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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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广告费 3,604,262.29 10,023,634.27

房租费 1,092,247.63 1,024,763.99

其他 433,078.87 665,950.62

待抵扣税金 3,386,046.25 1,241,537.04

银行理财产品 130,000,000.00

合计 12,955,885.92

138,515,635.04

其他说明

本期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中银行理财产品 130,000,000 元,是本公司购买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成

都银行的理财产品。

1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4、 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5、 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7、 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办公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48,625,141.83 55,360,300.49 13,746,458.62 6,425,383.47 352,326.33 5,939,982.23 130,449,5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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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2.本期增加金额 5,950,178.26 10,626,501.90 15,213.68 1,584,261.45 1,944,353.18 1,481,816.15 21,602,324.62

(1)购置 10,626,501.90 15,213.68 1,568,761.45 1,773,373.18 1,481,816.15 15,465,666.36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5,950,178.26 15,500.00 170,980.00 6,136,658.26

3.本期减少金额 218,613.00 663,470.06 3,803.42 885,886.48

(1)处置或报废 218,613.00 663,470.06 3,803.42 885,886.48

4.期末余额 54,575,320.09 65,986,802.39 13,543,059.30 7,346,174.86 2,292,876.09 7,421,798.38 151,166,031.11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7,251,124.06 13,969,577.04 6,646,469.92 2,463,868.15 169,545.17 3,995,666.32 34,496,250.66

2.本期增加金额 4,844,618.05 2,541,588.32 1,444,594.24 976,654.81 174,876.42 531,293.82 10,513,625.66

(1)计提 777,282.57 2,541,588.32 1,444,594.24 966,074.47 166,771.98 531,293.82 6,427,605.40

2(2)合并增加额 4,067,335.48 10,580.34 8,104.44 4,086,020.26

3.本期减少金额 204,665.51 2,972.18 207,637.69

(1)处置或报废 204,665.51 2,972.18 207,637.69

4.期末余额 12,095,742.11 16,511,165.36 7,886,398.65 3,440,522.96 341,449.41 4,526,960.14 44,802,238.6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5,439,543.41 5,439,543.41

2.本期增加金额 1,882,842.78 4,919.66 1,887,762.44

(1)计提

1(2)企业合并增加 1,882,842.78 4,919.66 1,887,762.4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1,882,842.78 5,439,543.41 4,919.66 7,327,305.85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40,596,735.20 44,036,093.62 5,656,660.65 3,900,732.24 1,951,426.68 2,894,838.24 99,036,486.63

2.期初账面价值 41,374,017.77 35,951,180.04 7,099,988.70 3,961,515.32 182,781.16 1,944,315.91 90,513,798.90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9、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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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SAP 项目 1,783,018.86 1,783,018.86

互助生产车间 270,900.00 270,900.00 270,900.00 270,900.00

合计 2,053,918.86 2,053,918.86 270,900.00 270,900.00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工程累

本期 其中: 本期利

转入 计投入 利息资

项目名 期初 本期增加金 其他 期末 工程进 本期利 息资本 资金来

预算数 固定 占预算 本化累

称 余额 额 减少 余额 度 息资本 化率 源

资产 比例 计金额

金额 化金额 (%)

金额 (%)

SAP 项 3,150,000.00 1,783,018.86 1,783,018.86 56.60% 自筹

互助生 270,900.00 270,900.00 自筹

产车间

合计 3,150,000.00 270,900.00 1,783,018.86 2,053,918.86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3、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销售网点经营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3,989,461.18 5,637,160.50 300,000,000.00 319,626,6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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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2.本期增加金额 280,000.00 15,637,509.00 15,917,509.00

(1)购置 280,000.00 280,000.00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15,637,509.00 15,637,509.00

3.本期减少金额 1,188,679.24 1,188,679.24

(1)处置 1,188,679.24 1,188,679.24

4.期末余额 13,989,461.18 4,728,481.26 300,000,000.00 15,637,509.00 334,355,451.44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3,272,531.33 970,343.83 55,000,006.37 59,242,881.53

2.本期增加金额 196,063.86 374,355.36 14,999,999.61 15,570,418.83

(1)计提 196,063.86 374,355.36 14,999,999.61 15,570,418.83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3,468,595.19 1,344,699.19 70,000,005.98 74,813,300.3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5,637,509.00 15,637,509.00

(1)计提

Q2)企业合并增加 15,637,509.00 15,637,509.0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15,637,509.00 15,637,509.0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0,520,865.99 3,383,782.07 229,999,994.02 243,904,642.08

2.期初账面价值 10,716,929.85 4,666,816.67 244,999,993.63 260,383,740.15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6、 商誉

□适用 √不适用

27、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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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房租费 1,245,833.34 1,245,833.34

装修费 17,246,056.78 109,839.81 3,783,951.41 13,571,945.18

零星改造工程 16,756,117.37 1,351,175.84 1,238,007.62 16,869,285.59

物业费 65,000.00 65,000.00

合计 35,313,007.49 1,461,015.65 6,332,792.37 30,441,230.77

其他说明:

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资产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3,599,848.84 2,179,548.70 10,329,190.11 1,630,973.45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15,234,046.93 2,285,107.04 17,761,682.00 2,664,252.31

可抵扣亏损

合计 28,833,895.77 4,464,655.74 28,090,872.11 4,295,225.76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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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30、 短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50,000,000.00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102,636.16 150,000,000.00

委托贷款 10,000,000.00

合计 10,102,636.16 200,0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委托贷款系本公司参股股东青海国投委托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发放贷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2、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以内 14,184,310.27 20,905,333.37

1-2 年 4,513,470.93 3,245,441.47

2-3 年 2,666,474.78 130,184.00

3 年以上 968,892.40 827,506.73

合计 22,333,148.38 25,108,465.57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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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1 2,591,122.00 暂停合作

合计 2,591,122.00 /

35、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44,039,182.58 74,644,051.90

1-2 年 13,361,752.69 99,050.18

2-3 年 97,610.14 535.18

3 年以上 190,971.56

合计 57,689,516.97 74,743,637.26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1 2,700,269.12 未结算

2 996,231.84 未结算

合计 3,696,500.96 /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618,548.71 34,890,347.80 34,689,091.87 819,804.6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 4,747,491.61 3,984,273.19 763,218.42

计划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

合计 618,548.71 39,637,839.41 38,673,365.06 1,583,023.06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102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 618,548.71 29,523,051.21 29,564,264.60 577,335.32

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1,535,269.49 1,535,269.49

三、社会保险费 1,879,288.48 1,812,316.20 66,972.28

其中:医疗保险费 1,552,738.88 1,496,160.21 56,578.67

工伤保险费 156,471.08 151,652.62 4,818.46

生育保险费 170,078.52 164,503.37 5,575.15

四、住房公积金 1,608,233.00 1,500,815.00 107,418.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344,505.62 276,426.58 68,079.04

经费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八、其他

合计 618,548.71 34,890,347.80 34,689,091.87 819,804.64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4,484,203.98 3,734,071.92 750,132.06

2、失业保险费 263,287.63 250201.27 13,086.36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 4,747,491.61 3,984,273.19 763,218.42

37、 应交税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12,079,322.90 22,812,244.61

消费税 149,883.58 149,883.58

营业税 710,481.37 1,761,264.95

企业所得税 8,209,833.33 17,689,562.02

个人所得税 3,613,025.08 13,977,794.07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304,491.97 754,827.74

地方教育费附加 202,994.69 503,218.31

印花税 51,749.90 186,557.49

价格调节基金 98,519.40 255,230.14

其他 216,463.91 22,039.47

合计 25,636,766.13 58,112,622.38

其他说明:

103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38、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企业债券利息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19,735.16 304,444.4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

利息

合计 19,735.16 304,444.44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9、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0、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32,630,852.47 59,809,740.61

1-2 年 40,793,089.23 17,100,217.29

2-3 年 526.22

3 年以上 5,256,769.05 350,000.00

合计 78,680,710.75 77,260,484.12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1 2,449,175.00 未结算

2 1,403,047.84 未结算

合计 3,852,222.84 /

其他说明

4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04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42、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

递延收益 230,000.00 230,000.00

合计 230,000.00 23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的期末余额为将于下一会计期间计入利润表的递延收益。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44、 长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45、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46、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8、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 178,470,373.12

未决诉讼

产品质量保证

重组义务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其他

合计 178,470,373.12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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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贤成矿业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经西宁中院裁定《重整计划》,根据已确认、暂缓确认、不确认、

已知未申报的对外担保事项,按重整计划中的偿债比例,预计重整计划债务预留 215,189,300.00

元。期末余额为 178,470,373.12 元。

50、 递延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6,738,333.32 115,000.02 6,623,333.30

合计 6,738,333.32 115,000.02 6,623,333.30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金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

额 入金额 相关

冬虫夏草深加 5,000,000.00 5,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工扩能改造项

建设冬虫夏草 1,003,333.32 70,000.02 933,333.30 与资产相关

纯超微粉直接

压片生产线项

冬虫夏草超微 735,000.00 45,000.00 690,000.00 与资产相关

粉碎压片扩能

技术改造

合计 6,738,333.32 115,000.02 6,623,333.30 /

51、 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其他说明:

52、 股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末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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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发行 送 其

金 小计

新股 股 他

股份 489,388,261.00 198,925,752.00 198,925,752.00 688,314,013.00

总数

其他说明:

注:(1)公司本期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反向收购。本期合并财务报表按反向购买原则编

制,合并财务报表股本的期初数为法律上子公司假定在确定该项企业合并成本过程中新发行的股

本 489,388,261.00 元。同时法律上母公司原实行发行在外的总股本 198,925,752.00 元,作为本

期合并报表新增股本列示。

(2)本期法律上母公司向法律上子公司发行的股本 489,388,261.00 元,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对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及过户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63060001 号)”。

(3)法律上子公司重组前合并财务报表年初数的实收资本为 213,549,425.29 元,与本期按反

向购买确定的股本年初数 489,388,261 元相差 275,838,835.71 元,调整法律上子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资本公积。调整后合并财务报表各项目金额情况如下:

合并前报表抵减前期初余额

抵减上市公司所

抵减后合并报表期

项目 归属本公司 归属少数股 持 99.8034%权益

合计 初余额

99.8034%权益金额 东权益金额 金额

股本 213,549,425.29 213,549,425.29 275,838,835.71 489,388,261.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680,783,347.48 1,761,721.78 682,545,069.26 -275,838,835.71 404,944,511.77

法定盈余公积 97,132,459.20 191,338.59 97,323,797.79 97,132,459.20

未分配利润 478,591,352.15 942,764.07 479,534,116.22 478,591,352.15

合计 1,470,056,584.12 2,895,824.44 1,472,952,408.56 1,470,056,584.12

53、 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54、 资本公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 404,944,511.77 271,783,789.09 133,160,722.68

价)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 404,944,511.77 271,783,789.09 133,160,722.68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07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资本公积减少 271,783,789.09 元为本期反向收购形成。公司重组完成日前股东权益中:资本

公积 2,338,328,102.86 元,盈余公积 15,988,712.38 元,未分配利润-2,626,100,604.33 元,合

计-271,783,789.09 元全部按计入资本公积处理。

55、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7、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8、 盈余公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97,132,459.20 2,704,705.10 99,837,164.30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 97,132,459.20 2,704,705.10 99,837,164.30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本期计提盈余公积。

59、 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478,591,352.15 513,567,517.59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

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478,591,352.15 513,567,517.5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60,180,206.19 200,032,980.7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704,705.10 20,141,262.85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期末未分配利润 536,066,853.24 693,459,235.49

108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元。

60、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540,896,033.72 267,328,179.28 1,068,630,960.37 583,046,585.04

其他业务 1,472,389.69 2,868,189.85 9,643,053.72 7,396,538.50

合计 542,368,423.41 270,196,369.13 1,078,274,014.09 590,443,123.54

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极草5X 系列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销售终端店辅

装修物料收入及 400 平台服务费收入。

61、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2,853,110.69 4,553,459.72

教育费附加 1,247,588.59 1,951,038.58

资源税

地方教育费附加 792,550.81 1,301,204.16

价格调节基金 389,829.71 638,102.47

其他 5,321.79

合计 5,283,079.80 8,449,126.72

其他说明:

62、 销售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广告费 105,353,868.29 178,094,588.17

无形资产摊销费 335,135.76 51,859.34

职工薪酬 21,109,895.78 21,134,892.23

服务咨询费(中介机构) 2,806,508.61 2,173,977.49

终端服务费 1,801,868.57 5,774,919.18

109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租赁费 7,161,409.74 6,626,916.00

差旅费 779,434.00 1,335,841.70

其他 2,301,782.04 1,409,275.89

折旧费 1,466,058.04 771,915.10

办公费 2,428,846.57 410,646.71

装修费 2,459,520.18 1,379,690.14

业务招待费 303,730.88 1,249,885.87

会议费 402,429.06 1,483,115.22

车辆费 83,875.21 92,692.63

物管水电费 881,189.65 444,345.31

低值易耗品摊销 134,023.53 155,689.44

通讯费 348,425.32 169,285.71

运费 454,768.17 1,596,687.74

交通费 85,809.30 183,195.64

培训费 327,412.61 295,688.93

合计 151,025,991.31 224,835,108.44

其他说明:

63、 管理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无形资产摊销费 15,198,356.49 12,830,950.76

职工薪酬 6,335,111.53 6,045,810.49

服务咨询费(中介机构) 285,420.00 383,542.79

研究与开发费 2,734,689.61 2,719,258.96

租赁费 2,361,418.32 1,903,809.37

差旅费 562,912.54 1,146,686.38

担保费 1,450,000.00

其他 1,071,406.72 1,207,268.08

折旧费 1,775,428.20 2,112,224.45

办公费 347,788.83 1,001,252.74

装修费 71,051.10 893,351.20

业务招待费 846,407.49 726,089.88

会议费 10,700.00 677,454.96

车辆费 426,397.90 537,180.11

保险费 746,361.63 502,893.31

税费 218,536.33 113,086.00

物管水电费 268,166.56 207,212.60

工会、教育经费 317,058.66 194,210.33

低值易耗品摊销 225,440.08 151,208.82

修理费 57,528.73 87,183.00

110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通讯费 111,170.22 100,568.99

运费 53,254.68 66,131.95

交通费 10,614.00 13,970.40

福利费 728,644.11 1,609,618.69

住房公积金 155,176.00 71,392.20

保安费用 416,000.00 530,828.00

保洁费 8,422.00 8,247.00

递延资产摊销 276,840.31 600,196.46

顾问费 66,413.00

绿化费 9,583.00

设计制定费 10,500.00 780,000.00

社会保险费 595,387.48 412,459.15

审计费 378,641.50 160,377.36

诉讼费 1,774,296.89 672.00

业务宣传费 1,626.00

邮寄费 5,870.68 7,474.00

招聘费 1,100.00 5,830.00

专利费 96,930.66 47,089.90

合计 38,483,029.25 39,383,152.33

其他说明:

64、 财务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2,424,512.94 12,964,916.67

减:利息收入 -272,540.28 -3,781,702.28

加:金融机构手续费 112,743.68 321,348.96

130,388.85

加:汇兑损益

合计 2,264,716.34 9,634,952.20

其他说明:

65、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3,468,129.66 -1,538,324.57

二、存货跌价损失 157,968.43 2,244,433.03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111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计 3,626,098.09 706,108.46

其他说明:

6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7、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506,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

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

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

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其他 941,164.27 9,233,812.36

合计 2,447,164.27 9,233,812.36

其他说明:

112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本期投资收益中的其他收益为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及贤成矿业处置子公司收益。

68、 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0,753.82 30,753.82

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 30,753.82 30,753.82

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

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115,000.02 23,412,400.00 115,000.02

其他 107,583.73 723,114.46 107,583.73

罚款及滞纳金收入

合计 253,337.57 24,135,514.46 253,337.5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建设冬虫夏草纯超微 70,000.02 70,000.00 与资产相关

粉直接压片生产线项

冬虫夏草超微粉碎压 45,000.00 30,000.00 与资产相关

片扩能技术改造项目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23,012,400.00 与收益相关

财政扶持基金

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专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项基金

合计 115,000.02 23,412,400.00 /

69、 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831.24 410.00 831.24

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 831.24 410.00 831.24

113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损失

对外捐赠 1,250,000.00

其他 277,685.67 437,183.20 277,685.67

合计 278,516.91 1,687,593.20 278,516.91

其他说明:

70、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13,778,874.04 36,525,250.36

递延所得税费用 -169,429.98 -448,094.61

合计 13,609,444.06 36,077,155.75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73,911,124.42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8,477,781.11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8,734,894.08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47,054.75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3,819,502.28

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 13,609,444.06

其他说明:

71、 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2、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14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23,402,400.00

往来款 30,727,202.75 6,547,052.69

利息收入 272,540.28 3,781,702.28

其他 6,408.87 8,905.81

合计 31,006,151.90 33,740,060.78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广告宣传费 92,408,234.64 194,511,640.77

往来款 31,937,086.97 14,305,049.28

租赁费 7,502,870.89 7,479,565.08

现金捐赠 1,250,000.00

付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金额 30,674,184.49 27,093,409.89

合计 162,522,376.99 244,639,665.0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回理财产品 120,000,000.00 500,000,000.00

合计 120,000,000.00 500,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买理财产品 250,000,000.00 400,000,000.00

合计 250,000,000.00 400,0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反向收购并入被合并方主体的期初 99,422,6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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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货币资金

合计 99,422,622.6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融资服务费 16,589,388.26

合计 16,589,388.2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3、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

净利润 60,301,680.36 200,427,020.27

加:资产减值准备 3,626,098.09 706,108.4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 6,427,605.40 4,766,581.62

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15,570,418.83 15,375,006.2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332,792.37 2,235,845.5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30,753.82 410.00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 831.24

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502,943.18 12,964,916.6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447,164.27 -9,233,812.3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169,429.98 -448,094.61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86,495,215.03 -57,837,383.0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27,980,662.36 25,981,269.27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67,337,033.99 119,276,29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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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号填列)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315,372.44 314,214,166.8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

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40,257,548.75 725,770,692.4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56,282,242.42 576,739,176.6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6,024,693.67 149,031,515.72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140,257,548.75 256,282,242.42

其中:库存现金 119,761.44 97,970.9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40,137,787.31 256,184,271.4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0,257,548.75 256,282,242.42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

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117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7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75、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6、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7、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78、 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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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

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一、2014 年 7 月 4 日,本公司正式启动与青海春天的“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本事项获得青海省国资委和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重组

方案由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两部分构成:

1、本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即创新矿业 83.11%股权和贤成节能 100%股权。

2、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西藏荣恩、肖融、新疆泰达新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卢义萍、新疆益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上海盛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中登投资管理事务所合

计持有的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 99.8034%的股份。

二、交易构成反向收购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

2015 年 2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

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4 号)的批文。

2015 年 3 月 11 日,西藏荣恩、肖融、新疆泰达、卢义萍、新疆益通、上海盛基、上海中登

等七名股东原合计持有的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 99.8034%的股份过户至本公司名

下,并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2015 年 3 月 12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次资产交割及过户情况进行了

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变更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688,314,013 元。

2015 年 3 月 26 日,本公司收到中登上海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确认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已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完成变更登记。本公司控股股

东由青海国投变更为西藏荣恩,实际控制人由青海省国资委变更为肖融。

2015 年 5 月 15 日本公司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注

册地址和经营范围变更的议案》,2015 年 6 月 4 日,经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完成了公司

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变更,本公司名称变更为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5年6月12日,经公司申请,公司A股票简称由“贤成矿业”变更为“青海春天”。

根据本公司 2014 年 8 月 8 日公告,本公司通过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

转让了本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西宁颐贤矿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贝妮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青海白

唇鹿毛纺有限公司、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樊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目前完成

相关股权转让等工作。2015 年 6 月 1 日通过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组织的网络竞价完成贤成矿业持

有的创新矿业 83.11%股权、贤成节能 100%股权目前完成涉及的股权转让工作。

基于上述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其重组交易完成前后控股股东及业务的变化,本次交易

不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实质为青海春天通过本公司实现了上市,故有关本次交易的会计处理和

财务报表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和财政部 2009 年 3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非上

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 号)的相关规定,

本次企业合并在会计上应认定为反向收购。

三、合并成本的确定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 491 号《资产评估》报告,

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392,856.87 万元同时根据《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约定,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青

海春天 99.8034%的股权价值为 392,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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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四、按照权益性交易时调整权益金额及计算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 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 号),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性交易原则进行处理,不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

法律上子公司重组前合并财务报表年初数的实收资本为 213,549,425.29 元,与本期按反向购

买确定的股本年初数 489,388,261 元相差 275,838,835.71 元,依次抵减法律上子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中归属于公司 99.8034%权益的金额。抵减前后合并财务报表

各项目金额情况如下:

合并前报表抵减前期初余额

抵减上市公司所

抵减后合并报表期

项目 归属本公司 归属少数股 持 99.8034%权益

合计 初余额

99.8034%权益金额 东权益金额 金额

股本 213,549,425.29 213,549,425.29 275,838,835.71 489,388,261.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680,783,347.48 1,761,721.78 682,545,069.26 -275,838,835.71 404,944,511.77

法定盈余公积 97,132,459.20 191,338.59 97,323,797.79 97,132,459.20

未分配利润 478,591,352.15 942,764.07 479,534,116.22 478,591,352.15

合计 1,470,056,584.12 2,895,824.44 1,472,952,408.56 1,470,056,5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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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与原子公司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 按照公允价值重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 股权投资相

丧失控制权之 丧失控制权之日

子公司名 股权处置比 丧失控制权的 丧失控制权时点 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 新计量剩余股权 余股权公允价值的 关的其他综

股权处置价款 股权处置方式 日剩余股权的 剩余股权的账面

称 例(%) 时点 的确定依据 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 股权的公允价值 产生的利得或损 确定方法及主要假 合收益转入

比例 价值

资产份额的差额 失 设 投资损益的

金额

西宁颐贤 7000.00 70.00% 公开挂牌转让 2015 年 3 月 20 依据股权转让或 7,289,817.56

矿业有限 日 处置协议的约定

公司

深圳市樊 944,000.00 95.00% 公开挂牌转让 2015 年 6 月 30 依据股权转让或 -1,101,839.06

迪投资控 日 处置协议的约定

股有限公

青海白唇 7,000.00 90.80% 公开挂牌转让 2015 年 3 月 20 依据股权转让或

鹿毛纺有 日 处置协议的约定 47,295,614.36

限公司

深圳市贝 6,000.00 90.00% 公开挂牌转让 2015 年 6 月 30 依据股权转让或 46,105,214.40

妮斯实业 日 处置协议的约定

发展有限

公司

广州长盛 542,000.00 90.00% 公开挂牌转让 2015 年 6 月 30 依据股权转让或 -612,200.98

投资管理 日 处置协议的约定

有限公司

青海创新 3,000,000.00 83.11% 公开挂牌转让 2015 年 6 月 30 依据股权转让或 -377,000,253.21

矿业开发 日 处置协议的约定

有限公司

西宁贤成 700,000.00 100.00% 公开挂牌转让 2015 年 6 月 30 依据股权转让或 -1,137,842.57

节能技术 日 处置协议的约定

服务有限

责任公司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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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6、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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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 持股比例(%) 取得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名称 直接 间接 方式

青海春天药用 西宁市 青海省西宁市经 制造企业 99.8034 反向收购

资源科技利用 济技术开发区东

有限公司 新路 1 号

北京极草贸易 北京市 北京市东城区王 商贸企业 100.00

有限公司 府井东街 8 号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

1302H

方式取得

成都极草贸易 成都市 成都市武侯区人 商贸企业 100.00

有限公司 民南路四段 19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

号威斯顿联邦大

厦大 718 室 方式取得

上海春天滋补 上海市 上海市浦东新区 商贸企业 100.00

养生科技有限 东方路 836 号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

公司 101 部位 B 厅 19

室 方式取得

深圳极草贸易 深圳市 深圳市福田区中 商贸企业 100.00

有限公司 心区卓越皇岗世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

纪中心 1 号楼 18

层 02-03 单元 方式取得

西藏极草药用 拉萨市 拉萨市经济技术 商贸企业 100.00

资源有限公司 开发区博达路 1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

号 B 区二栋 1 单

元 4-1 号 方式取得

成都极草药房 成都市 成都市武侯区人 商贸企业 100.00

有限公司 民南路四段 19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

号威斯顿联邦大

厦大堂 方式取得

西藏老马广告 拉萨市 拉萨市经济技术 商贸企业 100.00

有限公司 开发区博达路一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

号 B 区二栋一单

元 4-1 号 方式取得

沈阳威君贸易 沈阳市 沈阳市沈河区大 商贸企业 100.00

有限公司 南街红中里 154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

号 2-7-3 室

方式取得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

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123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少数股东持股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 期末少数股东权

子公司名称

比例 东的损益 告分派的股利 益余额

青海春天药用 0.1966% 116,877.50 3,017,298.61

资源科技利用

有限公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司 非流动资 流动负 非流动负 负债合 非流动资 流动负 非流动负 负债合

名 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产 债 债 计 产 债 债 计

青 1,341,66 379,754 1,721,42 180,060 6,623, 186,683 1,525,29 390,776 1,916,06 436,378 6,738, 443,116

海 9,227.83 ,267.40 3,495.23 ,282.26 333.30 ,615.56 2,272.06 ,672.30 8,944.36 ,202.48 333.32 ,535.80

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司 经营活动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名 流量 流量

青 542,368,423.4 61,787,471.1 61,787,471.1 187,590,054.8 1,078,274,014.0 200,427,020.2 200,427,020.2 314,214,166.8

海 1 1 1 4 9 7 7 8

其他说明:

124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 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对本企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业的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

(%)

拉萨市经济 商贸企业 500,000,000.00 50.04 50.04

技术开发区

西藏荣恩科技

博达路一号 B

有限公司

区二栋一单

元 4-1 号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肖融,女,身份证号为 51010319700414****,住所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

鱼街 3 号。

其他说明: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125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

西藏厚助贸易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都图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西藏顶峰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德国荣恩公司(Rongen Medical GmbH)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董事长)

北京峰顺同兴广告有限公司 其他

青海唐古拉药业有限公司 其他

青海极草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其他

张雪峰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董事长)

卢义萍 其他

金鲁萍 其他

其他说明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北京峰顺同兴广告有限公司 广告代理 95,738,810.51 296,387,143.54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青海唐古拉药业有 房屋建筑物

限公司

成都图径生物科技 房屋建筑物 1,423,428.60

有限公司

青海唐古拉药业有 房屋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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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限公司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本公司向关联方青海唐古拉药业有限公司租赁的主要是办公楼及厂房,向关联方成都图径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办公楼,租赁费均按市场价格确定。

(4). 关联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肖融 150,000,000.00 2015-4-14 2017-4-13 是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2014 年 4 月 14 日,肖融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签订编号为 201412332

的 《 保 证 合 同 》, 约 定 肖 融 为 青 海 春 天 药 用 资 源 科 技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与 该 行 签 订 的 编 号 为

20141233002、借款期限为 2014 年 4 月 14 日至 2015 年 4 月 13 日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项下

的 1.5 亿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

两年,本期末该笔贷款余额为 0.00 元。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 10,000,000.00 2014 年 11 月 2015 年 11 月 公司开展矿产

资管理有限公司 品贸易借入

拆出

201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贤成矿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矿产品贸

易的议案》和《关于向控股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并提请董事会授

权公司总经理开展相关工作的议案》,为保障贤成矿业矿产品贸易业务的持续开展,拟向控股股

东青海国投申请额度为六千万元人民币、委贷利率不高于 10%的一年期的委托贷款,并根据实际

业务开展需要支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相关事项及全权组织开展相应业

务。于 2014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贤成矿业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六千万

元人民币额度的委托贷款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相关事项及全权组织开展

相应业务的议案》,贤成矿业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及授权,与青海国投签署了有关的《委

托贷款协议》并开展了相关的业务。

贤成矿业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开展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涉及的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已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完成变更登记,贤成矿业控股股东由青海国投变更为西

藏荣恩,目前青海国投为持有我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我公司此笔委托贷款关联关系变更为向

公司参股股东申请的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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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关联交易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北京峰顺同兴 3,215,665.50 64,152,315.00

预付账款

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峰顺同兴 5,578,355.60 2,885,177.80 6,578,355.60 1,164,171.12

其他应收款

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峰顺同兴 9,254,465.40

其他流动资产

广告有限公司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7、 关联方承诺

8、 其他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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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5、 其他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原贤成矿业存在大量为其原实际控制人黄贤优和西宁国新、贤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贤成集团”)等原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表:

被担保人 债权人 申报债权/担保责任

1 黄贤优 陈继成 140,793,378.67

2 西宁国新 张志明、郑伟 106,120,000.00

3 贤成集团 汪发义 62,000,000.00

4 黄贤优 刘宾宏 35,000,000.00

5 贤成集团 袁璟 89,654,646.00

甘肃华夏中天资源环保有限

6 施纪光 33,331,800.00

公司

建水县世纪金马矿业有限公

7 骆韧 19,590,000.00

8 中国金石 骆韧 19,490,000.00

9 西宁国新 王广京 45,000,000.00

10 黄贤优 张淑梅 47,880,000.00

11 黄贤优 张瑞喜 31,880,000.00

12 贤成集团 北京中金中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5,460,000.00

13 西宁国新 洪英 94,948,000.00

14 黄贤优 高秀妹 45,235,800.00

15 贤成集团 吕永和、张寿清 231,637,000.00

16 黄贤优 叶结玲 1,633,300.00

17 黄贤优 曾健生 3,333,300.00

18 黄贤优 梁志文 1,700,000.00

19 黄贤优 黄钊强 40,000,000.00

20 西宁国新 林启全 161,867,195.00

21 黄贤优 池智良 680,423,377.00

22 贤成集团 佛山市东方恒力投资有限公司 68,000,000.00

23 黄贤优 杨承银 87,753,333.78

24 贤成集团 王晓斌 13,000,000.00

25 黄贤优 林晓洪 13,514,000.00

26 贤成集团、黄贤优、钟文波 李耘海 148,266,666.67

27 新成实业 广州银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606,6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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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28 广州新成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银达典当有限公司 27,266,666.66

29 广东星光置业有限公司 清远市蓝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68,140,600.00

广州市裕成矿业投资集团有

30 广东科汇发展有限公司 41,072,760.00

限公司

31 广东油坑建材有限公司 广东科汇发展有限公司 121,410,000.00

32 广州久成矿业有限公司 广东科汇发展有限公司 54,755,208.33

33 广州新成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科汇发展有限公司 131,109,998.84

康保环亚安全防范技术(北京)有

34 贤成集团 89,000,000.00

限公司

35 贤成集团 芦朝谊 84,000,000.00

36 黄贤优 朱忠芒 13,488,800.00

37 黄贤优 杨伟峰 31,500,000.00

38 黄贤优 郑娟 20,749,344.00

39 黄贤优 柯榕 14,266,676.00

40 西宁国新 陈镇鹏 199,190,519.00

41 西宁国新 深圳市依迪斯科技有限公司 329,727,258.42

42 黄贤优 朱丽云 34,516,000.00

43 黄贤优 王晓丹 39,989,700.00

44 西宁国新 广州市品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6,941,690.00

45 西宁国新 广州中凌疏浚有限公司 19,240,000.00

46 贤成集团 广州中凌疏浚有限公司 29,066,338.00

47 黄丹凤 广州中凌疏浚有限公司 5,000,000.00

48 西宁国新 雷圣彬 53,068,000.00

49 贤成集团 张邻 17,898,335.00

50 黄贤优 邱洪鹰 29,781,000.00

51 广州星光置业有限公司 金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112,850.67

52 广州华胜实业有限公司 金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8,908,713.35

53 贤成集团 金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0,947,500.00

54 贤成集团 陈小伟 20,276,447.94

55 黄贤优 冼国炜 165,506,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

56 光富矿业 113,914,566.73

57 黄贤优 李管南 29,032,600.00

佛山市顺德区综盈塑胶电器有限公

58 大柴旦粤海化工有限公司 43,9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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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

59 贤成集团 37,703,972.08

60 西宁国新 林钦生 64,211,000.00

61 西宁国新 林伟涛 183,432,300.00

62 黄贤优 谢俊林 104,420,000.00

63 黄贤优 北京博睿海洋咨询有限公司 184,738,466.67

64 黄贤优 广东恒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43,550,940.00

65 西宁国新 周亚 88,760,000.00

66 黄贤优 任昌建 160,000,000.00

67 贤成集团 朱月云 65,158,398.00

68 黄贤优、林建闽 李在帅 3,387,800.00

69 贤成集团、西宁国新 韩雪松 241,470,000.00

合计 6,501,748,913.48

(2)根据贤成矿业破产重整期间债权申报、审核结果和重整计划规定的偿债比例,贤成矿业对已

确认、暂缓确认、不确认、已知未申报的对外担保事项,计提预计重整计划债务预留

215,189,300.00 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累计已偿还 36,718,926.88 元,余额为 178,470,373.12

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截至 2015 年 8 月 27 日止,除上述或有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或有事项。

(3). 其他

原贤成矿业涉及的诉讼及进展情况如下:

1、2012 年 4 月 9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朱忠芒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黄贤优,

由贤成矿业、西宁国新、贤成集团、钟文波、池智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

审判决贤成矿业承担本金 1,348.88 万元及违约罚息的担保责任。贤成矿业已提起上诉,二审待开

庭。

2、2012 年 5 月 11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朱丽云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诉黄贤优,

由钟文波、贤成集团、贤成矿业、西宁国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3,451.6 万元。

3、2012 年 5 月 28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李初开向深圳市罗湖区法院诉贤成矿业、

黄贤优,由西宁国新、贤成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3,719.40 万元。

4、2012 年 6 月 15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任昌建向珠海香洲区法院南湾法庭诉黄贤

优,由珠海正道律师事务所、贤成矿业、西宁国新、钟文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1,000

万元。

5、2012 年 5 月 21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周亚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西宁国新,

由贤成矿业、贤成集团、黄贤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13,856.6667 万元。2014 年 3

月 3 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鄂民一初字第 00001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西宁国新于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周亚偿还借款本金 8,876 万元及利息;贤成矿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贤

成矿业已向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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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6、2012 年 7 月 10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林钦生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西宁国新,

由贤成矿业、钟文波、黄贤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6,421.10 万元。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一审判决贤成矿业承担 50%的担保责任,尚未收到其他当事人的上诉通知。

7、2012 年 7 月 27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杨伟峰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诉黄贤优、

西宁国新,由贤成矿业、贤成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3,150 万元。

8、2012 年 6 月 26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洪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西宁国新,

由贤成矿业、贤成集团、创新矿业、黄贤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9,494.80 万元。深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贤成矿业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经上诉,广东高院终审判决贤成

矿业承担本金 50%的担保责任、创新矿业承担担保责任,创新矿业已提起上诉。

9、2012 年 5 月 4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广州汇泰典当行有限公司向广州市天河区

人民法院诉贤成矿业,由贤成集团、西宁国新、黄贤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1,000

万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贤成矿业已向广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等待判决。

10、2012 年 8 月 27 日,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原告六盘水市商业银行盘县支行向贵州省盘县

人民法院起诉华阳煤业,由云贵矿业、西宁国新、贤成矿业、华阳森林矿业、蒋晓帆对此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1,512.82 万元。

11、2012 年 8 月 28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广东科汇发展有限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诉广州市裕成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贤成集团、黄贤优、钟文波、贤成矿业、油坑建

材、创新矿业、西宁国新、梅州市联维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4,107.276

万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贤成矿业承担租金及违约金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创新矿

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创新矿业已向全国高院申请再审并已立案。

12、2012 年 8 月 28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广东科汇发展有限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诉油坑建材,由贤成集团、黄贤优、钟文波、贤成矿业、创新矿业、西宁国新、梅州市联

维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12,141 万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贤成矿业承担租金及违约金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创新矿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创新矿业已向全

国高院申请再审并已立案。

13、2012 年 8 月 28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广东科汇发展有限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诉广州市久成矿业有限公司,由贤成集团、黄贤优、钟文波、贤成矿业、创新矿业、西宁

国新、梅州市联维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5,475.520833 万元。广东省

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贤成矿业承担租金及违约金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创新矿业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创新矿业已向全国高院申请再审并已立案。

14、2012 年 9 月 29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陈继成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黄贤优,

由贤成集团、西宁国新、贤成矿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11,687.67 万元。广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贤成矿业承担本金 10,000 万元及利息的担保责任。贤成矿业现已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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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15、2012 年 11 月 1 日,因借款合同纠纷,原告汪发义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贤成集团,

由西宁国新、云尚矿业、华阳煤业、华阳森林矿业、贤成矿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6,200 万元。一审等待判决。

16、2012 年 8 月 4 日,因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张志明、郑伟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西宁国

新,由黄贤优、钟文波、贤成集团、云贵矿业、云尚矿业、光富矿业、华阳煤业、华阳森林矿业、

贤成矿业、创新矿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10,612 万元。一审等待判决。

17、2012 年 11 月 5 日,因借款合同纠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向重庆市

高级人民法院起诉光富矿业,由贤成矿业、云贵矿业、云尚矿业、华阳森林矿业、西宁国新、黄

贤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9,716.5782 万元。重庆高院判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重庆分行有权就拍卖我公司持有光富矿业 80%的股权所得 1 万元享有优先受偿。

18、2013 年 3 月 22 日,因股权转让纠纷,原告施纪光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甘肃华夏中天

资源环保有限公司,由贤成矿业、黄贤优、西宁国新及深圳市樊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归还股权转让款 3,333.18 万元。

19、2013 年 4 月 19 日,因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李在帅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主债务人林

建闽、黄贤优,由西宁国新、贤成矿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338.78 万元。

20、2013 年 4 月 26 日,因公证文书执行事项,原告高秀妹向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主债

务人黄贤优,由钟文波、西宁国新、贤成矿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4,523.58 万元。

21、2013 年 5 月 16 日,因债权转让纠纷,清远市篮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向广州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广州星光置业有限公司,由贤成集团、西宁国新、黄贤优、钟文波、贤成矿业、油坑建材、

创新矿业、梅州市联维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6,814.06 万元。广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贤成矿业、创新矿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贤成矿业、创新矿业已提起上诉,

待开庭。

22、2013 年 6 月 19 日,原告康保环亚安全防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贤成集团,由贤成矿

业、黄贤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8,900 万元。贤成矿业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广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移送西宁中院审理,待开庭。

23、2013 年 6 月 19 日,原告芦朝谊诉贤成集团,由贤成矿业、黄贤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

讼标的金额 8,400 万元。贤成矿业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移送西宁中院审

理,待开庭。

24、2013 年 7 月 4 日,原告金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贤成集团,由

贤成矿业、西宁国新、黄贤优、钟文波、罗剑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3,094.75 万元。

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25、2012 年 11 月 30 日,原告陈汝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贤成集团、西宁国新、贤成矿

业,诉讼标的金额 18,005.342451 万元。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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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26、2012 年 7 月 10 日,原告南京新华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贤

成集团、贤成矿业、张邻,诉讼标的金额 6,069 万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要求贤

成矿业承担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

27、2013 年 6 月 20 日,原告林伟涛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西宁国新、贤成矿业、钟文波、

黄贤优、贤成集团,诉讼标的金额 12,000 万元。贤成矿业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裁定移送西宁中院审理。林伟涛提起上诉被驳回,尚未收到新开庭信息。

28、2013 年 7 月 12 日,原告佛山市源恒发贸易有限公司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贤成矿

业,诉讼标的金额 2,389.813496 万元。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29、2012 年 12 月 18 日,原告王晓斌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贤成集团,由黄贤优、贤成

矿业、西宁国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1,300 万元。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30、2012 年 12 月 28 日,原告广东科汇发展有限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广州新成,由

贤成矿业、黄贤优、钟文波、贤成集团、广东油坑、创新矿业、西宁国新、梅州市联维亚投资有

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13,110.999884 万元。一审判决贤成矿业承担全部责任,

贤成矿业、创新矿业已提起上诉,待开庭。

31、2013 年 1 月 5 日,原告王晓丹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起诉黄贤优,由贤成集团、西宁国

新、贤成矿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3,998.97 万元。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32、原告韩雪松向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贤成集团、西宁国新,由贤成矿业、创新矿业、

广州裕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14,107 万元。2014 年 7 月 1 日二审广西高院判

决维持原判,由贤成集团、西宁国新偿还本金 10,000 万元及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利息,由贤

成矿业、创新矿业、广州裕成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贤成矿业已向全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3、原告韩雪松向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贤成集团、西宁国新,由贤成矿业、创新矿业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2,807 万元。2014 年 7 月 1 日二审广西高院判决维持原判,贤

成集团、西宁国新偿还本金 2,000 万元及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利息,由贤成矿业、创新矿业

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贤成矿业已向全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4、原告韩雪松向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西宁国新、创新矿业,诉讼标的金额 1,775 万

元。2014 年 7 月 1 日二审广西高院判决维持原判,西宁国新、创新矿业偿还本金 1,300 万元及同

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利息。贤成矿业已向全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5、原告韩雪松向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西宁国新、创新矿业,诉讼标的金额 5,458 万

元。2014 年 7 月 1 日二审广西高院判决维持原判,西宁国新、创新矿业偿还本金 4,060 万元及同

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利息。贤成矿业已向全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6、2013 年 7 月 17 日,原告金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贤成集团、

贤成矿业、西宁国新、黄贤优、钟文波,诉讼标的金额 2,190.142468 万元。现已撤诉。

37、 2012 年 12 月 21 日因借款纠纷,原告袁璟向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诉贤成集团,诉讼标的

1,000 万元,由贤成矿业、西宁国新、黄贤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待开庭。

子公司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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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1、2013 年 12 月 16 日,原告成都宇田行家具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田行家具”)向西

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未向其支付采购

家具的《采购合同》项下货款 2,591,122.00 元,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该笔到期货款。

2014 年 2 月 14 日,被告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宇田行家具承担违约金 4,490,878.00 元并收

回价值 2,232,045.00 元不合格产品。

本案于 2014 年 5 月 15 日第一次开庭,被告提出质量鉴定申请、宇田家具提出追加第三人申请。

经鉴定宇田行家具提供的家具存在质量问题。该案西宁中院于 2015 年 4 月 2 日作出判决,被告不

服其判决提起上诉,请求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增加一项判决,及本案的鉴定费应由宇田行家具承

担。青海省高院已受理该案件并于 2015 年 7 月 8 日开庭审理,目前等待终审判决。

2、2014 年 7 月 10 日,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原告)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沈

阳水墨砚池商贸有限公司、王江平、陈砚池(被告)合同纠纷案。被告曾为原告的代理商,双方

终止合作后,该公司继续使用原告的商标、商号、家具等物料用于商业经营。原告请求西宁市中

级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交回原告标识(商标、商号、特有包装装潢、宣传品)的各种物料、立即拆

除上述物料中无法交回的部分,支付违约金 400.00 万元及律师费、差旅费 15 万元。同时,原告

请求法院判令王江平、陈砚池对违约金及律师费、差旅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4 月 8 日作出判决,原告不服其判决,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

起上诉,请求驳回被告的全部销售返利请求并承担一、二审的全部诉讼费。被告也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原告返还履约保证金、广告投放保证金、判原告

给付销售返利、赔偿其基础装修及专柜制作费、赔偿其广告投入损失、并由原告承担一、二审的

全部诉讼费。目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上诉案件,处于审理阶段。

3、因王海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传播广泛,给公司造成了消极影响,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

用有限公司(原告)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王海。王海、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

出管辖权异议。西宁市中级法院于 2015 年 3 月 3 日作出裁定,驳回王海、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

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王海等三被告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提出上诉,请求青海省高

级人民法院撤销西宁中院的民事裁定书,青海省高院依法驳回了王海等三被告的上诉请求。王海

又向西宁中院提出请求追加被告的申请,原告已经就此事向市法院递交了不同意王海追加被告的

意见。现在该案处于审理阶段。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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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 其他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计提 账面 提 账面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金额 金额 比 价值

(%) (%)

(%)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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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单项金额重

大并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 17,419,200.00 100.00 870,960.00 5 16,548,240.00

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

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

合计 / / 17,419,200.00 / 870,960.00 / 16,548,240.00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870,96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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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别 账面 账面

比例 计提比 比例 计提比

金额 金额 价值 金额 金额 价值

(%) 例(%) (%) 例(%)

单 20,297,862.00 87.01 20,297,862.00

按 27,287,854.00 99.02 3,461,130.69 12.68 23,826,723.31 2,759,866.73 11.83 2,234,731.33 80.97 525,135.40

138 / 144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单 270,584.74 0.98 270,584.74 100.00 270,584.74 1.16 270,584.74 100.00

合 27,558,438.74 / 3,731,715.43 / 23,826,723.31 23,328,313.47 / 2,505,316.07 / 20,822,997.40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24,697,968.27 1,234,898.41 5%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24,697,968.27 1,234,898.41 5%

1至2年 404,059.39 40,405.94 10%

2至3年

3 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2,185,826.34 2,185,826.34 100%

合计 27,287,854.00 3,461,130.69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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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价值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270,584.74 0.98 270,584.74 100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226,399.36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借款 20,272,535.26 20,297,862.00

其他单位及个人往来款 7,015,318.74 1,706,959.07

合计 27,287,854.00 22,004,821.07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期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的

期末余额

比例(%)

1 借款 20,272,535.26 一年以内 73.56 1,013,626.75

2 往来款 593,788.68 五年以上 2.16 593,788.68

3 往来款 463,075.14 五年以上 1.68 463,075.14

4 往来款 400,000.00 一至两年 1.45 40,000.00

5 往来款 250,095.25 五年以上 0.91 250,095.25

合计 / 21,979,494.33 / 79.76 2,360,585.82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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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3,919,999,970.61 3,919,999,970.61 1,857,503,103.62 1,317,899,663.30 539,603,440.3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合计 3,919,999,970.61 3,919,999,970.61 1,857,503,103.62 1,317,899,663.30 539,603,440.32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计提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 3,919,999,970.61 3,919,999,970.61

科技利用有限公司

西宁颐贤矿业有限 14,000,000.00 14,000,000.00

公司

深圳市樊迪投资控 128,690,570.84 128,690,570.84

股有限公司

青海白唇鹿毛纺有 98,712,000.00 98,712,000.00

限公司

西宁贤成节能服务 2,100,000.00 2,100,000.00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贝妮斯实业 63,000,000.00 63,000,000.00

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长盛投资管理 46,822,882.78 46,822,882.78

有限公司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 1,504,177,650.00 1,504,177,650.00

有限公司

合计 1,857,503,103.62 3,919,999,970.61 1,857,503,103.62 3,919,999,970.61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506,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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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

计量产生的利得

合计 1,506,000.00

6、 其他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9,922.5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115,000.02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

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

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

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0,786.1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506,684.17 处置子公司收益

所得税影响额 -25,107.7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960.66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

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涉及金额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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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4.11 0.1022 0.1022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4.01 0.0997 0.0997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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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半年度报告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

备查文件目录

告的原稿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董事长:张雪峰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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