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临 2015-035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集团”)通知, 截至 2015 年 8 月 27
日收盘,民丰集团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的计划已经实施
完毕。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
鉴于此前国内证券市场出现了异常波动的情况,民丰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
股东,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和稳定,切实保护各类投资者的权益,于 2015 年
7 月初拟定了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发布了《关
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具体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27):民丰集团计
划在适当时候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合法
合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少于 3000 万元。
二、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2015 年 7 月 20 日,民丰集团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了《申万宏源—(民丰特纸)—(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定向资产管
理合同》,民丰集团在 2015 年 7 月 20 日至 8 月 27 日期间,通过上述定向资产
管 理 计 划 的 方 式 , 累 计 投 入 人 民 币 3010.11 万 元 , 共 增 持 了 公 司 股 份
3,7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民丰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20,500,000 股, 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 34.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民丰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权益
124,230,00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5.36%。
三、相关承诺
民丰集团承诺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购买的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