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重:关于变更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8-29 03: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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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15—031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变更

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

的变化和内部改进管理的需要,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职工教

育经费的计提比例,将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标准由按照工资总额的 2.

5%计提变更为按照工资总额的 1.5%计提。

根据国家相关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工资总额的 1.5%的计提

标准,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对于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以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 2.5%计提职工教育经

费计入成本费用。

公司现执行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 2.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截止 2

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付职工教育经费结余 1.11 亿元,金额较大,

经综合考虑后续培训任务并结合职工教育经费存量较大的实际情况,

现决定将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比例调整为按照工资总额的 1.5%的计

提标准,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对公司 2015 年净利润产生约 750 万元

的正向影响,此预计未经审计。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表决

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会计估计变

更事项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

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估计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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